作者Bignana (北冥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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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L_TalkandCha/hua828797
时间Mon Aug 30 23:53:34 2021
本案裁决:
一、维持实习小组长 hua828797 判决。
二、请小组长未来针对相同情况之申诉,引用板规上应保持一致。
理由:
本案争点在於「累犯」於 Gossiping 板之定义,
依据 Gossiping 板规第十六条及其注解,
说明:「二次以上违反同一板规之遭水桶使用者」、
「......尚未被板主水桶,则不属於累犯。」
群组认为,对於多次违反相同板规,可称为累犯,应无失当。
Gossiping 板规中,对於累犯有其加重制度,
本案使用者并无被加重,应为使用者当时违规状态之认定,
为避免误会建议实习小组长敦促板主用词上可再修饰。
然,申诉人於 GossipPicket 板中之被检举纪录:
s
1 7/08 Anonymous. □ [文章] 784700 tn00270144 泛政治文+累犯
s
2 7/09 Anonymous.
□ [文章] 787037 tn00270144 泛政治文+累犯
板主已於 7/8 检举文底下回应:「泛政治删除,下次给予警告。」
使用者於 7/9 仍被检举泛政治文,板主给予处分,并无不当。
申诉人提供之附件10中,本文中使用者连续於同天短时间发布 2 篇文章,
经板主判定「多篇泛政治自删」,然其於 GossipPicket 板 4/11 已有
政治问卦之检举,当时板主判定泛政治自删。
实习小组长於附件10之宣判文中陈述其为「多次挑战板规界限者」;
而申诉人宣判文中陈述为「犯行轻微」。
两案违规样态类似,请小组长未来於宣判文中陈述,针对相同个案之引用板规上,
应保持一致性。
本文转录予 hua828797 实习小组长。
※ 引述《tn00270144 (乂煞气a夹小妹乂)》之铭言:
: 特殊事由之板务申诉案
: 申诉人:tn00270144
: 申诉之小组长:hua828797
: 申诉事由:
: 一、复制贴上背离事实的判决文
: 小组判决文(附件01)
: 其中说明三 引述违规文章内容
: 只有一篇文章标题
: 却在文末写上(仅引述标题,全文如本案证05、06),文中的证05也就是(附07)
: 是我跟版主抱怨他只愿意花几十秒时间阅读
: 请求再次沟通的信件,并非什麽全文
: 小组长在写说明三的时候,真的有仔细阅读证05吗?
: 合理推测板主判决文是复制贴上
: 过往判决文(附10)(仅引述标题,全文如本案证05、06)
: 连判决文都是复制贴上,写完也没有校正
: 很难让人相信小组长在宣判本人案件时候有仔细审视
: 版规、板主判定主张、申诉人主张、相关证据。
: 甚至会让人疑惑
: 小组长处理本人申诉文,是否早就预设立场
: 只是单纯复制贴上
: 「四、检视使用者 XXX 的文章(说明三),组务认为内容无八卦且泛政治,违反
: Gossiping板规第四条(说明二)。」
: 「板主判定使用者违反版规XX,未有不当,因此本案维持原判。」
: 真的有认真审视案件吗
: 二、小组长错误认定
: 我曾经试着的跟板主沟通
: 想要理解板主是依据版规十八中的哪一点(附05)
: 奈何板主看完我提问
: 只愿意花几十秒时间阅读
: 不愿意沟通直接叫我申诉
: 本人再去信请求沟通也无果(附06、07)
: 既然如此
: 我也只能从板主公告理由还有过往判例来了解
: (附09、10)
: 板主公告主张本人是累犯
: 本人的案件跟过去判例(附10)
: 同样都板主认为泛政治删文依据版规十八给与水桶七天
: 在小组长宣判也认同写到版规累犯「累犯、多次挑战版规界线」
: 所以本人在申诉文(附02)中对於「累犯、多次挑战版规界线」两点
: 依据八卦版规还有程序正义原则来为自己辩护
: 可是小组长在审理本案时候
: 反而认定板主是依据版规十八中的「轻微犯行」
: 这跟板主公告主张还有过往判例完全不同
: 完全无视板主在公告主张的「累犯」「多次挑战版规界线」
: 我不清楚小组长为何有前後不同认定标准
: 是因为q347板主没有提供累犯的证据原文
: 还是小组长也认同本人申诉文中的论点
: 既然板主放弃沟通也没有为他主张的累犯提出证据
: 为什麽小组长反而要让申诉人来承担这不利後果呢
: 这样是否在变相鼓励板主不用沟通,不用提供证据
: 反正小组长会让申诉人来承担不利後果
: 实习小组长这是你的管理方针吗?
: 三、无视板主「具体理由」造成判决无「可预测性」
: 过往判例(附10)跟本人的案件很相似
: 都是板主认定看板使用者触犯泛政治删文,然後加码版规十八给与警告七天
: 小组长在过往宣判中很明确的审视板主主张的「具体理由」累犯一事进行认定
: 但为什麽在我的案例
: 小组长完全不审视板主在公告主张的具体理由「累犯」呢?
: 两案审判方式差异过大
: 让我们这些申诉者无所适从
: 本人认为板主裁定看板使用者应有一个具体的理由,尤其是案件中版规十八,这种无客观
: 事实全凭主观认定的版规。
: 判定我版规十八的板主,他判定也有一个具体理由,就是他公告所说的「累犯」,所以本
: 人才对累犯这点辩护。
: 但小组长的这次宣判方式,并未审视板主具体理由的「正当性」、「合法性」,反而选择
: 无视板主公告中的「具体理由」。
: 这种宣判方式是传达一个错误讯息
: 具体理由乱写毫无「正当性」「合法性」
: 或者没有提供相关佐证来证明
: 小组长也会无视之
: 更可怕的是板主都能依据小组长裁定作为依据
: 只要看板使用者违反删文规定的版规
: 板主直接贴上「版规十八」给与水桶
: 完全不需要一个具体理由
: 但实务上大部分触犯删文规定的文章
: 也仅仅只是被依照规定删文处理而已
: 却有各别的「人」「版规」
: 会遭受到差别对待
: 全凭藉板主心情吗?
: 为什麽都是泛政治文有的只是被删除
: 有的还会被水桶
: 为什麽罚则都只是删文而已的版规
: 有的只是被删文,有的还会警告七天
: 这样完全无可预测性
: 所有看板使用者将会无所适从
: 群组长曾经在我过去案子说过一句话
: 「任一层级的裁决,都应有合法性、正当性、可预测性。」
: 过去我不懂什麽叫可预测性
: 现在我完全懂了
: 感谢小组长亲自示范
: 四、犯行轻微,所以惩处加重?
: 宣判文中结尾
: 板主判定使用者为版规十八条中「犯行轻微」处以水桶,未有不当
: 八卦版规版规中
: 泛政治文的惩处是删文而已
: 小组长判定板主认为我犯行轻微
: 所以把我从删文惩处,加重到七天水桶是合理的。
: 这是什麽逻辑??
: 在八卦版规中第十一条
: 建议板主可以把原本闹板使用者
: 从原本闹版6个月惩处
: 依据版规十八酌情考量来警告七天
: 是一种考量「犯行轻微」所以给与警告
: 为什麽在小组长眼中
: 因为你原始触犯的版规是属於轻微的,所以依据版规十八,给与你加重惩处。
: ????
: 这完全无正当性好吗
: 难道以後看板使用者触犯删文的版规
: 还要跟版主证明自己犯行一点也不轻微的
: 不然还会被额外增加水桶......
: 犯行轻微惩处加重
: 这到底什麽逻辑
: 五、文章并非无八卦
: 原文(附08)
: 其内容是阐述本人对於侯友宜做出这项决定的赞同
: 还有阐述「很多餐饮小店真的不喜欢那麽快开放内用」这一项八卦
: 目前媒体报导都是餐饮业希望开放内用,我相信普罗大众的认知也是如此。
: 本人提供另一种观点,而且是违反大众认知的观点
: 原文底下也有乡民详细的解释原因
: 这很明显具有八卦点
: 并非板主、小组长认定的「无八卦泛政治」
: 备注1
: 刚刚小组长,又发了一篇宣判文#1WxnnDBX (L_TalkandCha)
: 一样在其中的说明三中原文的部分,发生一样的情况在文末写上(仅引述标题,全文如本
: 案
: 我不清楚在我来这申诉他说明三中的错误後,不更正过往错误,又发了一篇同样情况的宣
: 判
: 是想藉此反驳本人第一段的论述,表达这是他一直以来的错误,淡化本人宣判文中的错误
: ?
: 但他过往宣判文并没有这样#1WvUW4vs(L_TalkandCha)
: 还是想表达他的宣判文随便写也没差都只是小错误
: 或者是有甚麽什麽其他意图
: 本人无从得知
: 还请群组长判断了
: (2021/07/15 凌晨02:31写上备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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