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twinkle (星烁)
看板About_Life
标题[问题] L_TalkandCha组规与诠释
时间Mon Jan 4 10:08:35 2016
组规第五条,在七天水桶後,即使补件齐全,小组长是否可以拒绝受理案件?
第 5条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未与板主沟通即迳行申诉者,除不予受理申诉外
,处禁言7日。
板主超过72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板主未回应达72小时即申诉,
视为「未与板主沟通」,除案件不受理外,处禁言7日。
小组长的组规制定权,不可违反站规与现实法令规范
不管是民事诉讼法,或是刑事诉讼法,都没有找到过因为资料不齐,在後来补齐
就可以剥夺乡民申诉权的法律,而根据站规
● 2 m 8/27 okcool □ [公告] 组长权力义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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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348X47Q (SYSOP) [ptt.cc] [公告] 组长权力义务规范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YSOP/M.1125156932.A.1DA.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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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义务
(1)小组长不得拒绝有关之正当板务处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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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的案件,若是因为在程序上有瑕疵,没有先与版主沟通就申诉,那部分已经自删了
在之後与版主沟通的资料齐全,应有申诉的正当性
试想,若有人被版主水桶冤狱十年,但在申诉时忽略了与板主沟通的程序
即使在之後资料补齐,也失去救济的管道,这样的组规与诠释,
这样是否已违反我国法律精神与PTT站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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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3.226.17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bout_Life/M.1451873318.A.FEF.html
※ 编辑: startwinkle (220.133.226.179), 01/04/2016 10:18:37
1F:→ hateOnas: 十年的话算特例 会保障依次 其他没有 01/04 10:22
所以九年的冤狱就没有了?QQ
站规规定小组长的义务是不得拒绝正当板务之处理
即使之後资料补齐的申诉,依然不具备正当性??
因为先前的资料不齐全,就永久剥夺别人对该案的申诉权这样合法合理?
※ 编辑: startwinkle (220.133.226.179), 01/04/2016 11:00:04
2F:推 juriolegend: 违反我国法律精神在ptt又不是什麽特殊事件 01/04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