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
看板About_Life
标题Fw: 不服 mentalk 未达标准
时间Mon Sep 21 02:49:34 2015
※ [本文转录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gun5566 (惦惦)
标题: Re: 不服 mentalk 未达标准
时间: Fri Sep 18 11:24:46 2015
DeAr hateOnas:
一起吧!
那个... 可以的话,小的有一个要求 = ="
这三案写在同一笔申诉文内,板面不要洗这麽大,
会造成其他人不方便阅读,谢谢。
gun5566
※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之铭言:
: ※ 引述《gun5566 (惦惦)》之铭言:
: : Dear hateOnas:
: : 这... 您的标准怎麽一直变?
: : 哪有人找不到公告就变说法的啦 = ="
: : 这样有种硬要强制入罪的感觉,对於骚扰的部份,我标准还是一样,
: : 只有2次,未达标准,谢谢。
: : 还是有其他事证?
: : gun5566
: 不 我的标准是 我已经宣告不喜欢她推文 他有推文就是骚扰
: 他可以回文
: 不是什麽只有两次 未达标准
: 请问要几次才算骚扰?
: 我一开始说 以前一次就判定骚扰 所以我就是认为这是标准啊
: 所以我meimei的要等三天才能申诉 还是一起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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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hateOnas (42.66.187.137), 09/21/2015 02:4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