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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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gun5566) Re: 不服 mentalk 未达标准
时间Mon Sep 21 02:49:28 2015
※ [本文转录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
标题: Re: 不服 mentalk 未达标准
时间: Fri Sep 18 11:22:28 2015
※ 引述《gun5566 (惦惦)》之铭言:
: Dear hateOnas:
: 这... 您的标准怎麽一直变?
: 哪有人找不到公告就变说法的啦 = ="
: 这样有种硬要强制入罪的感觉,对於骚扰的部份,我标准还是一样,
: 只有2次,未达标准,谢谢。
: 还是有其他事证?
: gun5566
不 我的标准是 我已经宣告不喜欢她推文 他有推文就是骚扰
他可以回文
不是什麽只有两次 未达标准
请问要几次才算骚扰?
我一开始说 以前一次就判定骚扰 所以我就是认为这是标准啊
所以我meimei的要等三天才能申诉 还是一起申诉 ?
: ※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之铭言:
: : 我看了公告
: : ┌─────────────────────────────────────┐
: : │ 文章代码(AID): #1LRQ23iK (L_TalkandCha) [ptt.cc] [附1] 申诉MenTalk(zoefo │
: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TalkandCha/M.1433247875.A.B14.html │
: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
: : (经原po於文章内列为不欢迎对象,依然继续推嘘文。)
: : 原来要像那次这麽多次才算骚扰喔..
: : 他已经犯过一次了 还要像以前这样才算骚扰?
: : 还是不服 请判定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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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贵族˙荒川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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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没水喝的话,不会去喝牛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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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家里养了一头牛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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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 ╭哞~~!!
by chen3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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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hateOnas (42.66.187.137), 09/21/2015 02:4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