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
看板About_Life
标题Fw: 不服 mentalk 未达标准
时间Mon Sep 21 02:49:24 2015
※ [本文转录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gun5566 (惦惦)
标题: Re: 不服 mentalk 未达标准
时间: Fri Sep 18 11:17:42 2015
Dear hateOnas:
这... 您的标准怎麽一直变?
哪有人找不到公告就变说法的啦 = ="
这样有种硬要强制入罪的感觉,对於骚扰的部份,我标准还是一样,
只有2次,未达标准,谢谢。
还是有其他事证?
gun5566
※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之铭言:
: ※ 引述《gun5566 (惦惦)》之铭言:
: : 上面的先说不说,你所谓的「一次」有办法提供一下公告吗?
: : 因为我不记得有一次这件事耶。
: 我看了公告
: > 2 6/02 a22511497 □ [附1] 申诉MenTalk(zoeforce)水桶案
: ┌─────────────────────────────────────┐
: │ 文章代码(AID): #1LRQ23iK (L_TalkandCha) [ptt.cc] [附1] 申诉MenTalk(zoefo │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TalkandCha/M.1433247875.A.B14.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 (经原po於文章内列为不欢迎对象,依然继续推嘘文。)
: 原来要像那次这麽多次才算骚扰喔..
: 他已经犯过一次了 还要像以前这样才算骚扰?
: 还是不服 请判定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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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hateOnas (42.66.187.137), 09/21/2015 02: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