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你好吗 找到你的幸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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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gun5566) Re: 请问 妈的勒 为什麽是挑衅引战?
时间Fri Jun 26 10:10:42 2015
※ [本文转录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hateOnas (你好吗 找到你的幸福了吗)
标题: Re: 请问 妈的勒 为什麽是挑衅引战?
时间: Thu Jun 25 21:25:13 2015
※ 引述《gun5566 (惦惦)》之铭言:
: ※ 引述《hateOnas (你好吗 找到你的幸福了吗)》之铭言:
: : 不懂 这是我该篇文章的所有推文
: : 推 hateOnas: 我认为你嘘我过去的文章 已经是一种骚扰了 06/04 08:56
: : → hateOnas: 不是挑两三篇嘘 看了碍眼 一篇就够 06/04 08:56
: : → hateOnas: 为什麽一定要每篇文章都嘘才算骚扰? 06/04 08:57
: : → hateOnas: 我是怕引发恐同大战才跟板主申请收回检举 06/04 08:58
: : → hateOnas: 不是因为这不是骚扰 06/04 08:58
: : → a22511497: 少笑死人了 有人不能嘘的喔? 那拜托你回去玩FB就好 06/04 09:10
: : → a22511497: 更何况我嘘你的内容没半篇是无意义嘘文的好吗ZzZz 06/04 09:11
: : → a22511497: 你能PO我不想看的文我却不能嘘你这算啥道理?个版还公共 06/04 09:12
: : → a22511497: 板? 有没有搞懂阿? 06/04 09:12
: : 推 hateOnas: 不是无意义嘘文才是骚扰好吗... 06/04 09:13
: : → a22511497: 首先这是公共聊天板 我在没过度的情况下正常发言根本不 06/04 09:14
: : → hateOnas: 骚扰的定义不一样 没礼貌啦 06/04 09:14
: : → a22511497: 构成任何骚扰行为 06/04 09:14
: : → a22511497: 我想骚扰你早就每篇文都嘘了 真的是自我感觉良好耶~_~ 06/04 09:14
: : → a22511497: 嘘你就算骚扰 那以後每个嘘文的人都被判骚扰就好啦 06/04 09:17
: : 推 hateOnas: 我跟你说 不是每篇嘘才是骚扰 是被骚扰的人认定的 06/04 09:19
: : → hateOnas: 也不是每个嘘文的人都会觉得是他是骚扰 06/04 09:20
: : → a22511497: 我再说一次 我有嘘文的权力 在没过度的情况下都不构成 06/04 09:20
: : → hateOnas: 感受问题 要问被骚扰的人 ... 我想你被骚扰过就知道了 06/04 09:20
: : → a22511497: 你所谓的骚扰 06/04 09:20
: : → hateOnas: 真的是很悲惨 06/04 09:21
: : → a22511497: 我现在就觉得被你骚扰了ZzZz 06/04 09:21
: : → hateOnas: 是的 我觉得你过度了 你觉得没有对不对 06/04 09:21
: : → a22511497: 见解程度有落差 不予置评 06/04 09:22
: : → hateOnas: 最後裁判的是板主 只是没成案我会对板主很失望 06/04 09:22
: : → a22511497: 成暗了我会更失望 以後嘘我文的每个都检举骚扰 06/04 09:22
: : → hateOnas: 喔 见解程度有落差... XDDDD 你现在觉得被骚扰? 06/04 09:23
: : → a22511497: 你侵犯我的权力当然造成我的困扰 这不算骚扰算啥? 06/04 09:23
: : → a22511497: 你私自禁止我推文 这已经侵犯到我的权力了 06/04 09:24
: : → a22511497: 我针对这个状况反抗你就被视为骚扰 无敌了 06/04 09:24
: : → a22511497: 在没任何规定下你没权力禁止任何人发表他的意见 06/04 09:25
: : 推 hateOnas: 没任何规定? 有的 板主有订规定 所以我有权力 06/04 09:28
: : → hateOnas: 依据板规第二条 依据板主置底板规说明 依据判例 06/04 09:29
: : → hateOnas: 希望你好自为之 希望你知道你已经被认为骚扰 06/04 09:29
: : → nnkj: 判例就是以 推文行为的篇数 作为骚扰的判定 06/04 09:52
: : → nnkj: 可看板主在此篇推文 #1LRUi4pf (MenTalk) 06/04 09:54
: : → a22511497: 太神了先禁止别人权力的居然有能力讲话这麽大声 06/04 09:54
: : → a22511497: 另外板规本来就没有赋予个人可以禁止别人发言的权力 06/04 09:55
: : → nnkj: 但从板规看,看得出来 推文行为的篇数达到3篇 会形成骚扰吗? 06/04 09:56
: : → a22511497: 自由心证? 06/04 09:56
: : 推 hateOnas: 你们真的是mentalk 的长期使用者吗? 06/04 09:58
: : → hateOnas: 怎麽会不知道 mentalk 的八卦.... 06/04 09:58
: : → a22511497: 废话当然不是 06/04 09:59
: : → a22511497: 我再次强调 如果hateOnas没有"先"私自禁止我发言 我又 06/04 10:00
: : → a22511497: 如何会"开始"连续嘘他的文章? 06/04 10:01
: : → a22511497: 这种情况我只是在扞卫我的发言权 当然不构成所谓的骚扰 06/04 10:02
: : 推 hateOnas: 并不是 我查了查我以前在mentalk 发表的文章 你有嘘过 06/04 10:02
: : → nnkj: 板规2, 是以 推文行为的篇数 作为骚扰的判定吗? 06/04 10:02
: : → a22511497: 嘘你是合法的 06/04 10:02
: : → hateOnas: 我认为你过往的行为已经让我不想让你在我文章嘘文 06/04 10:03
: : → a22511497: 回NNKJ 我哪知道 自由心证? 06/04 10:03
: : → a22511497: 那你还是没有任何"资格"禁止我发言 06/04 10:03
: : → a22511497: 你怎麽老是搞不懂? 你没有那个"资格"更没有"权力"禁止 06/04 10:04
: : → hateOnas: 你问板主判定的准则吧 我是检举 而且不认为应该是推文 06/04 10:04
: : → a22511497: 少在这边跳针了 06/04 10:04
: : → hateOnas: 你怎麽老是搞不懂 我有资格权力 06/04 10:05
: : → nnkj: ok 两位板主, 板规2,是以 推文行为的篇数 作为骚扰的判定 06/04 10:05
: : → a22511497: 这还是自由心证阿 几篇文章板规内并无写出 06/04 10:05
: : → a22511497: 板规没写出他看人不爽岂不是可以2篇就桶? 06/04 10:06
: : → nnkj: 是曲解板规2 , 至於判例, 乡民进板除了看板规还得看判例? 06/04 10:07
: : → a22511497: 太神了 请你举出你有这种资格权力的说法 06/04 10:07
: : → a22511497: 哪时候规定连判例都得看了? 06/04 10:07
: : → nnkj: 才会知道骚扰的形成非看 推文内容, 而是看 推文行为的篇数 06/04 10:08
: : → a22511497: 所以自由心证不看因果? 06/04 10:09
: : → a22511497: 那是不是我也可以说hateOnas引战? 06/04 10:10
: : → nnkj: 总之 用推文行为而非推文内容来判定骚扰 , 不合板规2 06/04 10:14
: : → a22511497: 所以我被他钓到了阿 所以我才来申诉阿 06/04 10:15
: : → a22511497: 甚至於 板规2内容是写出"文章内容" 判例才是你说的 06/04 10:16
: : → a22511497: 非规定内的判决不就是"自由心证"? 06/04 10:17
: : → nnkj: 喔喔 其实我对您的行为也不敢苟同 但也不认同板主的判决就是 06/04 10:17
: : → a22511497: 然後那个很大声说有资格权力禁止别人发言的 你的依据? 06/04 10:17
: : → a22511497: 所以我才过来申诉 桶的理由太过於诡异 要自由心证判也 06/04 10:18
: : → a22511497: 要先经过警告吧ZzZz 还是hateOnas是地下版主他说了算? 06/04 10:19
: : → a22511497: 如果hateOnas是地下版主所以他有"资格权力"禁止我发言 06/04 10:22
: : → a22511497: 那我只能说 太神啦 06/04 10:22
: : 推 hateOnas: 嬷的勒 我本来已经跟板主取消检举 现在马上寄信在取消 06/04 10:27
: : → hateOnas: 根据板规根据判例 我有权力 让小组长决定吧 06/04 10:28
: : → hateOnas: 这案例我又不是第一个用的 随便你 06/04 10:28
: : 我真的不懂 妈的勒是情绪用词
: : 然後就是挑衅引战...
: : 可以取消判决吗?
: 您的情绪用词,会引起对方想要跟着开骂,所以有挑衅引战。
: 还是维持原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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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你可能会问裁决跟判决 @@.. 连压时间都问了 = ="
: 我先说
: 小组是判决,板主是裁决 <- 个人认定
: [注] 今天不回信了,要处理申诉案件了
: 祝: 心 怡
: gun5566 @ L_TalkandCha
所以我可以上诉群组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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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贵族˙荒川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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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没水喝的话,不会去喝牛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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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家里养了一头牛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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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 ╭哞~~!!
by chen3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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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hateOnas (114.45.21.7), 06/26/2015 10: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