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KB285 (VITA)
看板About_Life
标题Fw: [公告] 板规 (四月)-附件4
时间Tue Apr 14 20:06:01 2015
※ [本文转录自 NKB285 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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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 TaichungBun 台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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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看板目前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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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站次数满 30 次,注册满 30 天 。
██ 劣文数 1 篇以下,方可於看板发文。
◤
另有[交易]资格发文限制
[新闻]资格发文限制
板规更新日期: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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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使用说明
★ PTT 基本操作指令使用说明
.进入本板:
小z
.搜寻板上文章:/打上,关键字
.查询优(M)文及公告:
大G
.丢水球:id前,按W .回水球:ctrl+r
.发表文章:
ctrl+p .文章送出:
ctrl+x
.修改文章:
大E .修改标题:
大T
.推文:
X或%
.回应文章(回文):
r
.搜寻作者:
a
.查询文章资讯(文章代码):
大Q
.查询推文数文章:
大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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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板务通则:
1.1: 本板为讨论大台中地区有关事务之用,发表文章需符合板旨。
1.2: 板主对违反板规的文章有修改标题或删除文章的权力。
发文者请标题与内容一致,如标题使用错误
板主有权强制修改或删除。
1.3: 同一事项中如符合两种以上违规事项,将得
累计罚则。
1.4: 本板禁止违法情事,任何法律责任请板友自行负责。
禁止徵票根、发票、其他违法事项。
1.5: 禁止进入司法程序判决、组务申诉程序判决相关文章发文推文。
1.6: 违规事项如惩处需以禁言+退文处置者,
而无文可退时,以双倍禁言惩处之。
1.7: 板主对文章可能引起推文有过於激动之言论,并可能违反相关板规
之文章,有随时禁止该文章推文之权利。
1.8: 文章
不慎发表於看板,於
5分钟内自行删除,
并於
24小时内於
[置底检举]自行说明删除原因者,
相关违规惩处
禁言天数减半(四舍五入)、须退文者无须退文。
1.9: 所有违反站规板务通则之文章得处以删文或退文+水桶3日以上60日以下。
1.10: 不受理发推文七日以上未检举之检举
1.11: 板务沟通来信请勿用闪烁文字,违者得不回应。
1.12: 范本有强制提醒文字请依照办理,违者视同该项目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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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文注意事项
2.1、发文种类: (自创标题、依照文章内文由板主自行认定分类。)
2.1.1 [自介]
请利用发文系统选项一之格式,
标题必须有自己的ID,未依格式将由板主直接修改标题。
填写的内容加起来至少50字,否则删文处理。
2.1.2 [请益]
发文前请多利用"/"搜寻或用"z"查阅。
标题请写清楚所问之关键字,以便供他人爬文内容请详述所问之问题。
2.1.3 [食记]
2.1.3.1 无论食记或游记,接受招待、试吃须诚实揭示。
初犯者退文+禁言60天;累犯者,退文+永久禁言。
2.1.3.2 针对同一店家,60天内限发表一篇文章,违者禁言14日。
同一帐号7日限1篇
2.1.4 [游记]
关於分享在中台湾旅游的记录或是留影皆可使用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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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资讯]
关於分享大台中的食衣住行育乐、新闻….皆可使用此分类。
不可为私人或店家营利(含贴团购连结、个人网站)
需为公务讯息,或政府机关、教育研究、公益团体主办协办的活动。
需收费不适用本项。
2.1.6 [情报]
公众消息发布宣传「
临时性」或「
突发性」活动之用。
2.1.6.1 文内除政府机关或登记核可之非营利单位之网址外,不得附上任何网址连结。
需收费不适用本项。
2.1.7 [闲聊]
2.1.7.1
一个帐号限三天一篇 违规者水桶7日。
2.1.7.2 本选项需充实内文,由板主认定是否充实内文。
(判断除字数外与有无值得讨论有关)
2.1.7.3 本分类不强制规定必须切确与讨论台中有关,唯望板友自律
如过度泛滥,刻意闹板,或有其他妨碍讨论风气情事,
板主将视情况处以
退文或删文与水桶30天以内之罚则。
可接受无台中点之闲聊文乃与
生活琐事必须相关
违反2.1.2-2.1.7者得视情况删文或退文,初犯得予以30日内水桶,累犯则加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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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新闻]
新闻需检附文章连结/出处。
2.1.8.1 每个使用者
每3天限定一篇
且提高发[新闻]使用者的限制
(上站200,发文50篇以上)
违者退文禁言一日。
2.1.8.2
任何新闻标题之文章皆不得做修改(含上色底线),与原文内容不同者
违者删文禁言三日。
包含不得对文章进行任何形式注解、备注(打上新闻原文网址可以)
2.1.8.3 发表[新闻]者请於文章末端
空数行另发表达对该新闻看法,
且需切合主题。至少50字
违者删文禁言七日。
2.1.8.4 不得发表无关於在地事务的台中
人的八卦/宣传消息
违者退文禁言14日。
2.1.8.5 商家於新闻中的置入性行销,需以[交易]文之[广宣]发文。
违者退文禁言30日。
2.1.8.6 标题/内文相仿,有置底之嫌
违者退文禁言14日。
2.1.8.7 发表文章前请先/关键字避免OP相似新闻,如有回锅者
删文禁言3日。
2.1.8.8
曾在本版违犯板规2.1.8系列者,三个月内不得再次於看板发表[新闻]
违者退文+禁言14日。经查为多重帐号者则一并列入禁止发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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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交易] 发文者含有金钱收入皆归类为交易
交易文违规未列违规惩处项目皆以退文禁言14日为惩处
2.1.9.1 交易文包含:[合购]、[代买]、[求租]、[租屋]、 [广宣]、[赠送]等项目。
[赠送]、[求租]无需发文资格、不计发文次数,需列出时间、地点。
2.1.9.2 发表交易文需有交易文资格
1.登入次数必须高於
300次2.发文篇数超过
50篇,
3.加上通关密语"
Providence" 於文章首或末。
交易资格不符者发文→禁言14日+退文
发表广宣文需有广宣文资格
登入
500次次以上,发文
50篇以上,自介3个月以上。
广宣自介★都必须填写确实 经查证造假 并且有广宣文
禁言90日+退文
每月每店限一篇,并且加上通关密语"
TUNGHAI "於文章首或末。
通关密语每月10日前更新
2.1.9.3 为求板面整洁,采用主副标题制,主标题[交易],副标题择一,
卖物无需副标题。
2.1.9.4 交易文需列出时间、地点、代价,
违者删文禁言14日。
2.1.9.5 买物应以[徵求]文发表,详见徵求文规范。[代买]见2.1.11.11。
2.1.9.6 [赠送]票券,点数...等可发文,但因应各大超商在不同时期可能引起热潮
进而造成版面上混乱,
必要时发[公告]文短暂禁止赠票&赠点可发文,并
统一至[置底交易]处理。每次禁止期限将为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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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7 禁止发文徵求、提供代刷,揪团在外的购买行为统一结帐不在此限。
违者退文+禁言14日。
2.1.9.8 票券交易规范同2.1.11.6。票面标注不得转卖者不得转卖
2.1.9.9 违反2.1.11.6及2.1.11.8者,
删文禁言三日。
2.1.9.10 [合购]开放合购,唯仅接受从合购板
BuyTogether转文过来,且必须是合购主
转文後3日内文章未遭合购板依各种原因判违规即为合格合购文
如该文在3日内被合购板判违规或自删,则属违规合购文。
违者退文+14日。
2.1.9.11 [代买]开放代买,用徵求即可
禁止发表提供代买。
2.1.9.12 违反2.1.11.10及2.1.11.11者,
删文禁言14日。
2.1.9.13 单一帐号
十日内限发一篇交易文,第二篇以後则全部交易文视
同手动置底
禁言30日+退文。
采取一罪一罚制,如被抓到时,已有七篇违反此规范,则7*30=210日+劣退
无文可退
则禁言双倍
2.1.9.14 以任何帐号替(对)同一商家进行任何非正当形式广宣,
若经查证後属於同一人或使用多重帐号,将
全数退文。
2.1.9.15 不可贩售黄牛票,
不可低买高卖 如:交易免费票卷(含以免费商品发表交换)
(也适用於有价纪念品、纪念币、超商点数...等)
低买高卖判断准则以商品包装所示建议售价为主
经中华民国政府登记合法之单位所公告之最低售价为辅
违者退文+禁言30日
2.1.9.16
严禁活体动物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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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 [协寻]
如遗失、拾获、失踪或车祸目击者皆使用此分类,注意是否有人po过了。
滥用此分类者退文禁言14日。
2.1.11 [公民]
鼓励板友使用[公民]标题,板友如有板规修改及板务建议可发此标题,
如7日内达3名板友发此标题且主旨相同&内文有具体意见,则板主将
视情况发起记名公投并置底,决议板规之修改。
具体意见→不得复制贴上他人文章之内容、满100中文字。
2.1.12 [揪团]
运动、打球、唱歌、电影、吃饭、出游...吃喝玩乐请用此分类。
不开放博弈类揪团(大老二、麻将)不开放线上揪团(line lol)
违者退文禁言14日。
2.1.12.1 此选项一帐号
一天至多二篇,欲更改内容请修文,手动置底依
2.4.3处理。
同篇揪团文
72小时一篇(如:预揪),如不遵守视同手动置底依
2.4.3处理。
2.1.12.2 禁止限定性别,[整团为同性,揪同性除外]
2.1.12.3 文章中必须附注相关集合地点、活动、时间,
2.1.12.4 同一帐号揪团文再PO时间限制二小时以内,
两篇揪团文不可揪团时间约在两小时以内
违反2.1.10-2.1.12者得视情况
删文或退文,视情况予以
60日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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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3 [徵求]
徵求文不论以任何代价回馈,发表身分限定为买方。
(但超商点数及物品相关,如经公告禁止,请至置底买卖文)
2.1.14 [问卷]
台中板只开放「含有台中市为调查范围」的问卷发文(含访谈)。
所有访查行为,需以站内信将访问主题内容提供予板务群,核准後方得发文。
违者水桶七日
2.1.15 [徵才]
徵才文.只适用於.正式公司及各大小行号徵才(员工)用,且工作地点可在台中
2.1.15.1 必需明确的说明薪资、工作时间,不可违反劳基法,
违者退文禁言14日。
如果为一般板友要寻找临时性人力,如:修电脑.搬家.临时演员等,
则可以用[徵求]来发文,不论文中是否提到"以现金支付劳力"。
2.1.15.2 [徵才]比照 Job板及part-time板办理 请详阅徵才规则
座谈会 抽样调查等 可免
2.1.16 [其他]:可改成[认养]、[共乘]、[交换]、[集气]、[黑名]
地点、文章内容皆需与台中相关。
附注:[黑名] ,可公布ID,若涉及个资,需隐藏部分资讯,严禁完整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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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发表文章相关规范
2.2.1 空白文、未满20字、未达三行、注音文、灌水文、无意义文
-以上文章删文禁言一日并列於标题上,不另行公告
2.2.2 非板主请勿使用[公告]标题及回覆公告。
2.2.3 转录他人文章请先徵求原作者同意。
-以上退文禁言14天
2.2.4 推文或发文争吵、战文、板主有权视情况删除文章或禁止推文
2.2.5 发文或推文中含有对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词侮辱、谩骂、歧视、
引战、嘲讽、酸文、威胁、西斯、性骚扰...。
引战文,若出现在团体文章中,以起源者作处分对象。
-争吵、战文之发言由板主来判定其是否有到争吵之线,任何人皆可检举。
唯应板务繁忙,对於特定对象之侮辱或骚扰,请被侮辱者亲自检举,
其余一概不受理检举。 判定标准
#1Kmstq6N (TaichungBun)
含党工、领__百(数字也算)、蛆蛆、吱吱、以各种文字暗指他人为某政党工作人员者
其余针对部份网路用语,只要符合引战相关条件并经提起检举或板主认定
皆照板规处分,不接受这是句"PTT名言"之类解释。
2.2.6 本板禁止政治文,政治宣传文
-以上退文,禁言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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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推文管理
2.3.1 恶意推/嘘文之使用者。
於多篇文章重复推/嘘文,发表推文时间互相相隔1日内,
推文内容相近并累计达3则推文者。可累计罚则(4则罚两次,5则罚三次)
2.3.2 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窜改或删除他人推嘘文经查证属实。
(如恶意人身攻击、公布私人资料在先则不在此限)
唯应板务繁忙,请被删者或被改者亲自检举并举证,否则其余人皆不受理。
2.3.3 恶意连续推/嘘文至影响文章阅读之使用者。
於同篇文章重复推/嘘文,发表推文时间互相相隔1日内,
推文内容相近或无意义并累计达3则推文者。可累计罚则(4则罚两次,5则罚三次
-以上退文,禁言两周 无文可退则禁言四周
2.3.4 於推/嘘文中违反上述板规者。
-以上推文视板规处罚,板主得视情况删除推文。
2.3.5 禁止於推文中提供交易相关资讯
认定标准为连续推文3行,或10分钟内连续推文3行
内容为提供收费服务资讯,或自己有相关商品提供
(ex:A板友徵业代,B板友说自己是,并连续推达3行)
违者禁言14日。
其余关於推文交易资讯之规范,比照「
置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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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特殊文章规范
2.4.1 判决适用於判决对象之分身,水桶後,若再出现分身推文、发文、回文,
经查证者,分身一律永久水桶,本尊加重处置。
2.4.2 於单一看板重覆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及推文,致影响看板秩序者。
视为洗板,水桶二个月。
2.4.3 手动置底
交易类别於15天内重覆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者禁言30天+退文。
(限制商家每30日即重复广宣一次,卖物是15日)
其余选项於7天内重覆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者皆禁言7天。
(揪团文预揪,可72hr一篇除外)
※同IP不同帐号洗版、CP、手动置底,板主先退文并送帐务部处理。
若经判决为同一使用者 则禁言加倍(自公告日起再加一次完整刑期)
※一日内於站内各板CP五次以上,或大量无意义文章,直接劣退不另行通知。
ps.cp文定义:於复数以上看板重覆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
2.4.4 禁止发表违法募款文、徵志工文,如需发表相关文章
请将经政府核可之相关文件节录、扫描、照相...等方式寄信给板主,
经板主核可後方可发文。
违者禁言14日+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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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规各项变更内容如板友有疑虑,可个别延後上路,仅先实施(变更)无疑虑部分板规
本文推文可以Q&A,但是对板规有修改建议的请尽量还是发表[公民]
自发布日後7天实施(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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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zetn: 请问修改哪呢? 03/26 02:51
2F:→ laechan: 修改了什麽要另外附在板规本文的後面,不然容易触发争议 03/26 07:34
3F:推 kendypt: 改了哪里? 03/26 08:00
4F:→ NKB285: 简单说就是 修定罚则 然後删除部分条文 03/26 10:02
5F:→ NKB285: 可以跟原版对照 03/26 10:02
6F:嘘 goodman: 所以新的1.5就是用来禁止转录宣判文 的意思吧? 03/26 17:09
7F:→ goodman: 然後新的闲聊字数也被取消了 由板主自己判定充不充实 所 03/26 17:10
8F:→ goodman: 以以後我也检举不到闲聊字数不足了 哭哭 03/26 17:11
9F:→ goodman: 这版本还不错 被我检举一轮後 该改的都有改到 03/26 17:12
10F:→ goodman: 然後用了一堆「板主决定可或不可」的条例来扩大板主自由 03/26 17:34
11F:→ goodman: 心证的权力与范围 若大家都对这方式无感且不提出意见的话 03/26 17:36
可发起公民 甚至希望闲聊到500字高标准 一样可以发起
12F:→ goodman: 相信以後 犹太人签名档又要多加一句了 03/26 17:38
是否明订比较好我也不知道
像当初一百字 只是概述 有人98中文字被检举我也不知道该怎麽说
现在改这样 觉得内文空洞 仍可检举
同时我不判罚 也可以直接申诉 让组长判断文章是否空洞
公道自在人心
13F:嘘 goodman: 劝你一句 劣退没有在「视情况」的 这违反站规「处罚要明 03/26 17:41
14F:→ goodman: 确性」 你的权限再怎麽扩大都不可能大於站规 03/26 17:43
解释条文 是由组务 以去信组务 不过组务尚未回应
15F:嘘 goodman: 1.9 得处以删文或退文+水桶3日 03/26 17:45
16F:→ goodman: 2.1.7.3 视情况处以退文或删文与水桶 这两条你再回去想想 03/26 17:46
17F:嘘 goodman: 1.4 其他违法事项者,违规者 你是不是没写完? 03/26 17:49
18F:→ chester71: 感觉就是老子爽要不要退而已 03/26 19:42
19F:嘘 goodman: 明不明订 与你现在的超大裁量权根本无关 03/26 20:58
20F:→ goodman: 规定100字被检举98字 那叫做他衰而不是规定不够好 03/26 20:59
21F:→ goodman: 结果现在改成板主自行裁量 WHAT THE HELL? 03/26 20:59
22F:→ goodman: 红灯右转就是违规 然後有人红灯剩一秒时右转被检举 03/26 21:00
23F:→ goodman: 警察说:我来改法律吧 改成由我自由心证 我爽就让他闯 03/26 21:01
请勿 恶意误导引战 口头警告一次
你最多说 规定头发上缘3公分 由於 判断上不方便 所以改成 由教官自行判定
然後警察改法律? 警察有权限吗?
你意思是要干涉 定义板规权限吗
有疑义 可用公民提出 而不是在这引战
24F:→ goodman: 这种没有标准的标准 你订的下去我也很佩服 03/26 21:02
25F:嘘 goodman: 对了 22日的水桶公告呢 03/26 21:05
有问题请22号当事人来询问
26F:→ wores: 楼上要小心你那一大段版主会说我认为_然後就掰了,反正以 03/27 07:20
27F:→ wores: 後他说惹算…你pmpmp的对象改不改?我很想看看www 03/27 07:35
28F:推 lzetn: 提醒一下 只是个人吹毛求疵...好像很多都没对齐好 03/27 11:28
29F:→ lzetn: 有空看要不要稍微整理一下 03/27 11:28
30F:推 JJLi: 突然想到,可以不要在4/1吗… 那天好像是…{有趣}的日子… 03/27 13:50
31F:推 lzetn: 可以无视板归的存在(? XD 03/27 13:58
32F:嘘 goodman: 嗯 收到 03/27 14:39
33F:嘘 goodman: 还是那句「没有标准的标准」 只是徒增历史共业 03/27 14:44
34F:→ wores: 有标准啊,版主就是标准,规定很简单,『我说了算』www 03/27 15:00
35F:→ wores: 会转的判决大多是判申诉通过由申诉者转录的,这脸在组务版 03/27 15:14
36F:→ wores: 已经打一次了怎麽可以让你再转过来打脸… 03/27 15:14
37F:嘘 goodman: 快点公布22日的水桶 这是你应尽的义务 与当不当事人无关 03/27 15:18
38F:嘘 goodman: 请公布22日与25日的水桶公告 03/28 21:08
※ 编辑: NKB285 (114.46.41.176), 03/29/2015 09:37:29
※ 编辑: NKB285 (114.46.41.176), 03/29/2015 09:57:29
39F:推 iljie: 2.3.1推文内容相近 是几个字以内不同算相近呢? 03/30 19:55
40F:推 iljie: 2.2.5的嘲讽、威胁是很主观的感受 检举的标准为何? 03/30 20:01
41F:→ NKB285: 看文意 03/30 20:02
42F:→ NKB285: 威胁 使用者感觉到被迫害恐吓 03/30 20:02
43F:→ NKB285: 法定上的威胁 恐吓方需有不当得利的样子 03/30 20:03
44F:→ NKB285: 检举是板友的权力 板主判未达标准 则可再上诉 由组务审理 03/30 20:03
45F:→ NKB285: 提醒违规我是一定不会判的 其他说 我要告你等 就算威胁 03/30 20:04
46F:推 iljie: 版主专业 您加油了。 03/30 20:27
47F:推 v3su: 恐吓不需有不当得利哦,恐吓只要在言语或文字达到司法官认定 03/30 21:11
48F:→ v3su: “例如 我会去堵你,你有种不要被我堵到”类似这样就有可能 03/30 21:11
49F:→ v3su: 。另外恐吓有罚未遂犯,意思就是恐吓人要索取金钱,但是还没 03/30 21:11
50F:→ v3su: 拿到,或是预谋中还没真的去做,就可以定罪了 03/30 21:11
51F:→ v3su: 所以如果版友有这问题,您可以看一下内容後,做出适当处置 03/30 21:13
※ Last modified: 03/30/2015 21:13:16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NKB285 (114.46.54.124), 04/14/2015 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