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申诉] L_TaiwanPlaz组长talk520 渎职
时间Wed Mar 18 22:19:52 2015
一、本案争议点已於
#1Kv3qqQQ (About_Life),由群组判决在案,
判定使用者 aimify 与 Kaohsiung 板主 jerry11006 业经沟通
(符合组规申诉程序),与板主 gggping 板主未沟通即上诉
(未符合组规申诉程序),小组长 talk520 据此维持水桶判决。
二、使用者 aimify 於本案提出
#1KobYqO1 (L_TaiwanPlaz)、
#1Kobbdy4 (L_TaiwanPlaz) 相关证据,未见於前案。
两篇证据显示使用者 aimify 於申诉 (1/5) 前即寄信给
板主 gggping。小组长 talk520 依相关证据执行组务板
水桶处分的理由不复存在。
请小组长 talk520 协助发布撤销使用者 aimify 水桶处分的
公告。
三、小组长 talk520 於 2/17 已对此板务申诉案做出判决。
相关信件内容,未见小组长对使用者 aimify 漠视,忽略不理
之情形。
※ 引述《aimify ( 爱米飞)》之铭言:
: 没选择不受理
: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 8. 组务板检举、申诉案
: (此项请先与小组长沟通)
: 申诉人:aimify
: 申诉之小组长:talk520
: 申诉标的:
: ⊙ 给予小组长应有之惩诫,并要求小组长改善其态度。
: ⊙ 要求小组长尽快处理我的申诉案。
: ⊙ 撤销我在L_TaiwanPlaz 已无水桶理由的水桶处分。
: 要求惩诫小组长之理由:
: 一、权力傲慢,不把使用者当一回事。
: 二、更改後的水桶理由令使用者无言。
: 三、使用者提醒其赶紧受理申诉,至今仍未有所动作。
: 一、 权力傲慢,不把使用者当一回事。
: 这是我在L_TaiwanPlaz 被水桶後,针对水桶回应的相关信件:
: 1 1/20 [备.忘.录] ◇ (talk520) 关於水桶的相关说明
: 2 r 1/21 talk520 R: 关於水桶的相关说明
: 3 1/21 [备.忘.录] ◇ (talk520) Re: 关於水桶的相关说明
: 4 1/26 [备.忘.录] ◇ (talk520) Re: 关於水桶的相关说明
: 这是在组务判决下来後,我要求小组长赶紧受理我的申诉:
: 5 2/25 [备.忘.录] ◇ (talk520) Re: 要求解除水桶
: 6 r 2/25 talk520 R: 要求解除水桶
: 7 2/25 [备.忘.录] ◇ (talk520) Re: 要求解除水桶
: 而根据另一判决我有不解之处,去信小组长後,小组长只回覆一篇就无下文:
: 1 2/25 [备.忘.录] ◇ (talk520) 判决文
: 2 r 2/27 talk520 R: 判决文
: 3 2/27 [备.忘.录] ◇ (talk520) Re: 判决文
: 由上述可清楚看到,小组长talk520每每仅回应一次就当完结。我不懂,
: 无论哪个组务版规,都要求使用者与版主、与小组长之间,要能够尽可
: 能的沟通,然,今日无论是高雄板板主,抑或是地方板的小组长,所表
: 现出来的态度就是「我就是这样判,你不爽就直接去上面申诉吧」。
: 换句话说,一点沟通的诚意都没有!丢了一封信就当完事?如果使用者
: 还有回信,难道组务们不该尽善的把自己份内的事情做好吗?再回信回
: 应给使用者是很难吗?是看准使用者嫌申诉麻烦所以这样轻率的对待使
: 用者吗?这样傲慢的态度,适任当版主、适任当小组长吗?
: 今日小组长对於我的去信,几乎是只回应一次都没了下文,对此,我感
: 到非常的愤怒且难以接受,我认为我这个使用者以及使用申诉的权益没
: 有被正眼看待、没有被认真对待。
: 我认为小组长今日处理申诉的态度非常的不可取,因此,我要求组务们
: 应采取一定的作为来要求小组长talk520要有一定的改善。
: 二、 更改後的水桶理由令使用者无言。
: 在组务的判决#1Kv3qqQQ (About_Life)下来後,代表我在L_TaiwanPlaz
: 水桶的理由已经是不存在的了,在我去信要求小组长talk520 撤销我的
: 水桶处份并且赶紧受理我的申诉,他竟然回覆我,他修改了水桶的内容
: ,且,水桶的处分不变。
: 他这样的处置让我感到非常的不可思议以及可笑。理由如下:
: 第一, talk520的作法让人感觉根本是为了掩饰自己的错误而另外再挑
: 我错处(没有附上与另一个版主的沟通信件)来维持原先的判决。
: 第二, 这个错处我查阅了板上的处理是,小组长会先回文提醒使用者,
: 要附上相关证据,如果使用者依然没有附上,小组长才会处罚。
: 换句话说,对於我今日的状况,也该比照办理,没道理其他人可以温馨回
: 文提醒,就我一个人因为忘记附上就直接变成水桶理由。
: 第三, 最可笑的理由是,这个错处,我早在这个水桶内容修改以前,
: 早已修补上了 #1KobYqO1 (L_TaiwanPlaz)、#1Kobbdy4 (L_TaiwanPlaz)。
: 换句话说,L_TaiwanPlaz的水桶处分,根根本本、实实在在没有存在的
: 任何理由。小组长为了掩饰自己的错误,不想对使用者道歉,竟而使用
: 这样的手段,让人无言至极。并且,在我去信说明之後,小组长仍装聋
: 作哑到今日,怎能不让人气愤?
: 三、 使用者提醒其赶紧受理申诉,至今仍未有所动作。
: 在组务的判决#1Kv3qqQQ (About_Life)下来後,代表我在L_TaiwanPlaz的
: 第一个案子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到今天,小组长仍旧没有处理我的申诉
: ,这样傲慢的态度,根本是视使用者的申诉权益为无物,甚至可以说,
: 这样渎职的小组长,真的还适任吗?
: 结论
: 这样长达三个月的诉讼下来,我认为,一个身为接受使用者申诉与检举
: 的组务,你若是细心的、认真的,替每个案子找寻适合的出路,这样的
: 组务,我敬佩你、尊重你。但是,talk520却无法给我有这样的印象,
: 我觉得他一点都不认真对待使用者的申诉权益,同时,他也践踏着自己
: 身为小组长应有的尊严。
: 因此,我要求组务能给予小组长talk520应有的行政处分,并要求
: 小组长talk520能赶紧且认真的受理我的案子,以及撤销掉我在
: L_TaiwanPlaz 已经没有存在理由的水桶处分,回覆我应有之名誉。
: 以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5.230.115.21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bout_Life/M.1426688394.A.35C.html
※ 编辑: GeminiMan (125.230.115.219), 03/18/2015 22:20:20
※ 编辑: GeminiMan (125.230.115.219), 03/18/2015 22: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