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tzer (setz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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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申诉] #1L05aw88 (L_SecretGard) 判决
时间Mon Mar 16 10:16:16 2015
※ [本文转录自 setzer 信箱]
作者: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标题: Re: [申诉]
#1L05aw88 (L_SecretGard) 判决
时间: Fri Mar 13 14:27:25 2015
※ 引述《setzer (setzer)》之铭言:
: ※ 引述《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之铭言:
: : 我懂你意思
: : [讨论如果引全文 板规必然判定其为转录]
: : 这个有明文吗?
: : 或是版规有那段有写到,不管标题
: : 版务均可判定内文属性?
: 不晓得还要列出政黑板规2-3几次
: 3.『新闻』、『转录』类别之判定,以发文之实际内容为准。
: 再重申一次 这条板规已经明文告知发文的实际内容如果有转录之实
: 板务就可以判定为转录类别 并不会去管原先选择的标题分类
: 今天不只是讨论类文章内容有转录之实 板务会依板规2-3判断成转录类
: 使用者发黑特类文章内容有转录之实 板务也会依板规2-3判断成转录类
: 使用者发发泄类文章内容有转录之实 板务也会依板规2-3判断成转录类
: 使用者发心情类文章内容有转录之实 板务也会依板规2-3判断成转录类
: 这样子对板规的解释清楚吗? 有[扩大解释]吗?
: 如果你认为这条板规不可以解读出[讨论如果引全文 板规必然判定其为转录]的结论
: 麻烦请给一个合逻辑的理由
不晓得还要列出政黑板规2-3几次
3.『新闻』、『转录』类别之判定,以发文之实际内容为准。
我看过了,但是没有写到
「讨论」
所以我说他钻洞
我知道你说的有你的理由
但,就是有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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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setzer (220.136.218.67), 03/16/2015 10: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