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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jobli) Re: [申诉] #1L05aw88 (L_SecretGard) 判决
时间Mon Mar 16 10:15:43 2015
※ [本文转录自 setzer 信箱]
作者: setzer (setzer)
标题: Re: [申诉]
#1L05aw88 (L_SecretGard) 判决
时间: Fri Mar 13 14:06:24 2015
※ 引述《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之铭言:
: 我懂你意思
: [讨论如果引全文 板规必然判定其为转录]
: 这个有明文吗?
: 或是版规有那段有写到,不管标题
: 版务均可判定内文属性?
不晓得还要列出政黑板规2-3几次
3.『新闻』、『转录』类别之判定,
以发文之实际内容为准。
再重申一次 这条板规已经明文告知发文的实际内容如果有转录之实
板务就可以判定为转录类别 并不会去管原先选择的标题分类
今天不只是讨论类文章内容有转录之实 板务会依板规2-3判断成转录类
使用者发黑特类文章内容有转录之实 板务也会依板规2-3判断成转录类
使用者发发泄类文章内容有转录之实 板务也会依板规2-3判断成转录类
使用者发心情类文章内容有转录之实 板务也会依板规2-3判断成转录类
这样子对板规的解释清楚吗? 有[扩大解释]吗?
如果你认为这条板规不可以解读出[讨论如果引全文 板规必然判定其为转录]的结论
麻烦请给一个合逻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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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setzer (220.136.218.67), 03/16/2015 10: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