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What (问沙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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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申诉] jobli小组长之判决:#1KrDsxrX (L_SecretGard)
时间Sat Feb 21 00:39:52 2015
※ [本文转录自 AskWhat 信箱]
作者: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标题: Re: [申诉] jobli小组长之判决:
#1KrDsxrX (L_SecretGard)
时间: Mon Feb 16 23:32:18 2015
本案的
申诉人 是ssnlee
在这案中的相关人就是
ssnlee和版主二个人,其他人都是非相关人。
小组规
三-9 非当事人不得提出申诉及检举,违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因警告、水桶、劣文为标的之申诉仅限以当事人为主。
也就是谁被版主警告、水桶、劣文,谁就是当事人。
这个组规十分明确,你在别版是不是当事人
和本版无关,只要不是在本版申诉人和被申诉人都不是当事人
当然,你如果不能接受,可以去群组申诉。
你知道的,如果群组长认定,在别的版的当事人可以无限延伸到小组来
我立即按群组长的规定办理,我一个字都不会多说。
感谢您的指教,我也静候群组长的指导。
※ 引述《AskWhat (问沙小......朋友)》之铭言:
: 小组长您好:
: 虽您在组规提到,其他组务处理相关的部份请迳自上诉
: 至 About_Life 板,然在群组事务板申诉,仍需先与小
: 组长沟通,因此,在此先寄沟通信给您,谢谢。
: ******以*****下*****是*****申*****诉*****文******
: 没选择不受理
: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 8. 组务板检举、申诉案
: (此项请先与小组长沟通)
: 一、申诉人ID: AskWhat
: 二、被申诉看板/被申诉人ID: L_SecretGard / jobli
: 三、申诉判决: #1KrDsxrX (L_SecretGard)
: 判决
: 2.AskWhat 水桶一年
: 理由
: 2.小组申诉之当事人,为版主及被处份人,AskWhat非上列二者
: 於讨论串发文,违反小组规三-10,水桶一年
: A员自称是该政检版案子的「检举人」,故为当事人,仅於政检版
: 小组仅针对申诉人(即被处份人)及版主作处理,余均不纳入考量
: 四、申诉主旨:
: 本人身为「版务检举人」,既为站规所规定之「违规行为处分之申诉
: 权人」,在批踢踢站的其他小组规定,同样是「申诉案当事人」,在
: 「心情小品集组务板」的规定无明确定义「申诉案当事人」的情况下
: ,小组长认定本人非申诉案当事人,并判处水桶一年,组规模糊不清
: 所产生的问题,由本人独自承担,实不合理,本人不服小组长判决,
: 故在此提出申诉。
: 五、申诉理由:
: 1.小组规定之「申诉当事人」,定义不清。
: 依据「心情小品集组务板管理暂行条文」
: 三-9 非当事人不得提出申诉及检举,违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 *因警告、水桶、劣文为标的之申诉仅限以当事人为主。
: 三-10 为了维护看板板面秩序,申诉事件非当事人禁止於讨论串发文........
: 本人身为「检举人」在组规三- 9,是可以提出申诉案的当事人,
: 何以「检举人」在组规三-10,变成不是申诉事件的当事人?
: 申诉案不是申诉事件?!
: 申诉案当事人不是申诉事件当事人?!
: jobli小组长在判决中所提:「小组仅针对申诉人(即被处份人)及版主作处理」
: ,在此之前,并无在规定明言。
: 小组长曾在判决中提到「不教而杀,谓之虐」,
: 而「可以提出申诉案的当事人」不是「申诉事件的当事人」,在组规中,
: 定义不清,在无明确指出「申诉事件当事人是申诉人及版主」的情况下,
: 容易混淆。
: 在jobli小组长判决中说明之前,本人实不知「申诉案不是申诉事件」、
: 「申诉案当事人不是申诉事件当事人」,「教不清楚而杀」亦为虐。
: 2.申诉案之当事人,在PTT站中,各级规定定义不一。
: 经查PTT各版,申诉案之当事人的定义或有不同,如:
: (1)医院组务板板规 二-6-c
: #1C0HiXan (L_PTTHealth) http://goo.gl/tJy9Xi
: 部分节录:
: 为维护看板秩序,非申诉者、当事人及板主请勿回覆文章........
: 明显可以看出,医院组务板所认为的当事人,不只是申诉者,当事人
: 不是板务检举人,总不会是无关的路过板友吧?!
: (2)线上游戏群组 ganbaday 小组长(亦是 战略高手群组 群组长)之公告
: #1EwP-LFy (Sub_GOnline) http://goo.gl/zA01Jj
: 部分节录:
: 在组务层级,判决定案之後就不能上诉,所以会让各方都有充分提出主张的机会,
: 既然属於申诉案,属於当事人有:前任版主群、被告(In)、板务检举者..........
: 由此可知,线上游戏群组 ganbaday 小组长认为在组务层级的申诉案,
: 当事人包括板务检举者,且应该要有充分提出主张的机会。
: 3.就民事诉讼法的观点来看
: 从 http://mcu.edu.tw/~mklee/4.pdf P4-1 得知,
: 诉讼当事人的原告(检举人)、被告(被检举人)或因审级不同而称呼有异,
: 但原告(检举人)、被告(被检举人)不管称呼如何变,还都是「当事人」。
: 因此,本人在板务系为检举人(原告),该案在版务层级,本人是当事人,
: 即使上诉至小组,本人应还是当事人。
: 综上所述,本人对於「在组务层级申诉案的当事人」的看法,较同意ganbaday
: 小组长的看法,如他所言,在组务层级,判决定案之後就不能上诉,本人身为
: 该案检举人若不能表达看法、主张,若小组长同意申诉人的主张,同意翻案的
: 话,本人少了表达主张的机会,如果不服,岂不是不公平?
: 当然,本人并非认为jobli小组长对於「申诉案当事人」的定义,要跟ganbaday
: 小组长或其他小组长一样,且组务申诉的情况也未必全然与民事诉讼相同,
: 以此为例,重点在於说明:只是说「申诉事件非当事人禁止於讨论串发文」,
: 在没有明白订出「申诉案当事人」有谁之前、
: 在没有全PTT站统一规定「申诉案当事人」定义之前、
: 别人容易搞混。
: 到底这「三-10 申诉事件的当事人」
: 是不是「三-9 可以提出申诉案的当事人」?
: 是不是医院组务板所提的当事人?
: 是不是线上游戏群组 ganbaday 小组长所认为的当事人?
: 还是民事诉讼法的当事人?
: 如果不说清楚,谁知是哪一种当事人?!
: 若小组长将三-10的规定改为「申诉事件非申诉人或同案板主(群)禁止於讨论串发文」
: 相信会更清楚明了,且无疑义,本人亦不会明知故犯。
: 六、申诉诉求:
: 今天,本人在该案若不是板务检举人、被检举人、版主其中之一,
: 只是路过板友,就算jobli小组长没有在组规明确定义「申诉案当事
: 人」,本人不会在该讨论串发文,更不敢再乱言提出申诉。
: 而本人身为板务检举人,在上述举例中,亦有其他小组长认为是「
: 板务检举人是申诉案当事人」,如今,jobli小组长在未明文定义「
: 申诉案当事人」之前,板务检举人是不是申诉案当事人,实有模糊
: 地带,而这疑义所产生的问题,应该由版友独自承担一年的水桶吗
: ?本人认为这不公平,且不合理。
: 倘若小组长认为「申诉案当事人」仅限於申诉人及版主,排除板务
: 检举人,恳请 小组长先修改组规,明确定义,在此之前,请以广
: 义的当事人(检举人、被检举人、版主)改判此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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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年前,1895年的大年三十。革命义士康有为放眼破碎江河,深知唯有变法才能救国。
他找来自己的得意门生梁启超,试图说服弟子跟他一同改变中国。
他语重心长的问梁启超︰「难道你就没想过年轻有为的感觉吗?」
这番话令梁启超楞了两秒,随即他坚定的点了点头,抱住有为狠狠地亲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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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AskWhat (112.105.211.235), 02/21/2015 00:3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