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_Life 板


LINE

此申诉完全不是针对本板使用者UYC版友,申诉对象为小组长jobli。 组规程序在此事件中极为混乱,令板主无所适从。 特此声明。 (1)小组长未回覆我组规第六第八条的问题,这部份组规? 6.申诉前请备妥相关证据或引用条文,未备妥者按乱诉论,依规定处理。 8.与板主往来信件必须公开於组务板,若经修改则不以证据视之。 该事件中,很明显的存在该事实缺漏。 (2)组规10 10.为了维护看板板面秩序,申诉事件非当事人禁止於讨论串发文, 违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小组长当下未处置,也导致该使用者影响看板秩序,更影响到板上。 这事件已到组务讨论的层级,不是看板讨论的层级。 难不成组务的申诉讨论通通转到看板去讨论?这不是本末倒置吗? 小组长皆未对该2项事件,3条组规说明。 时间性的部分我先简单说明,底下另有详细说明。 "同一事件检举案分两次检举,而且事隔近2个月。" 详细说明如下: === 引用部分组务申诉文章如下 ==== 一、申诉人ID:UYC 二、被申诉看板/被申诉人ID:CATCH / ACCR 三、申诉事由: 三、申诉事由: 小组长您好: 本人对CATCH板板主在12月板上长达八日的网路霸凌事件之处置方式,认为其作法 很偏颇,在其他板板主的建议与鼓励下,才知道有此申诉管道,本人爰提出申诉如後: 本人於12/6 对在我文中推文板友的人身攻击言论提出检举,板主接获检举後,没有做 任何的回应与处置,只在板上12/7 po了两篇文,直到最後一篇文章发完後,才回信跟 我说她私信警告两位板友了,但是『没有』如往常一样做任何的公告。 我检举的两位板友,用词已达人身攻击、也已触犯刑法: : → RungTai:回ra处酸得真高明阿 少好为人师了好吗 恶心傲慢到了极点 12/05 18:53 : → danyy93:U大很明显是CATCH版的毒瘤,以管窥天, 自以为是还要人当你 12/06 14:07 : 推 danyy93:原PO一堆天方夜谭 通篇废文. 好了不起喔,连游泳都有人搭讪 12/06 14:18 : → danyy93:酸过後,认真回文:你讲那麽多废话,不外乎"感觉"二字吗?????12/06 14:19 : → danyy93:被搭讪後,发现对方跟你很能聊,说穿了,是一种缘份也是巧遇12/06 14:20 : → danyy93:我的天呀 以谘商的很屌? 我搞业务的起不更屌? 一堆废文,GG 12/06 14:21 ^^^^^ 四、申诉诉求: 1. 请板主依板规公告被检举者名单 2. 惩处板主没有照过往公正处理板务,让网路霸凌事件延烧多日。 3. 请板主必须对在公告文里断章取义地引用我文字使我蒙受被误解处,予以修正。 ==================================================================== 首先厘清时间问题: 该使用者对於同一事件分两次申诉。 两件事情为同一事件主体申诉本文很明显内容是针对12月提及的被检举人。 应附上该事件所有沟通信件,却未见UYC检举文提及的ID检举文章。 检举本文与附件不符。 而该些文章早已被编辑一空...依照程序,申诉仍应备齐证据不是吗? 若已被删除,仍可请板主从资源回收桶中找回。 原申诉转入证据也根本未提及cutedodo板友。 申诉本文中讲的无作为也非事实,小组长应可从板主补充证据得之。 而小组长提出 (7)看板监督权: 组长有权对该小组内看板进行监督之工作,并且对於违法之看板提出警告。 贵版版规及版主行为不当,依法提出纠举。 并不因贵版自认为漏洞或肓点之因而成立阻却违法事由,故实施纠举当无不当。 板务应为各板自治,就算板规不符合小组长心中标准,但也应先与板主沟通。 而不是小组长认为板规缺失,漏洞,直接针对该问题不沟通修改方法直接判版主警告 更不是小组长在已知版规有缺失的部分,双方都认同却又公审版主板规问题处 更何况违法之看板,应说的是看板违法行为,也就是违法使用看板。 板主并未违法甚至违法使用, 严格来说是板规规定不严格,SOP未明确,漏洞不为违法, 钻板归漏洞才有违法疑虑。 另#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5) 板主有责任定期阅读该板所属之群组的组务板、SYSOP、公布板,若是遇到无 法解决之问题,需报请该看板所属之小组长协助处理。 版主自应知版规与站规相勃,即应修正,而非抗拒。 第十一条(违规行为之认定及处置) 且群组长也提及其警告制度无实质惩处,应为修正之处。 板规上的警惕作用不彰,板主确实已纳入考量中,已在进行修改板规不足之处, 板主也早已提出会针对板规改进,为何要因板规不足而受到实质惩罚? 小组长却表明此事并无惩罚,甚至无视於板主多次提及会对板规进行修正之事。 板主在该案中接受板规确实有不严谨之处,也愿意修正。 但却遭小组长一而再、再而三,表达板主不想修改板规的错误观感, 甚至於板面上质疑,板主百般无奈,感到心力交瘁。 小组长甚至在我管辖看板表明"贵版主说的话,我现在都不能直接相信"。 令板主无所适从,小组长此话一出,板主究竟该如何管理版面? 以後只要有人违规,就拿出这句话来, 板主的立场又该怎麽办...? 若指控板主企图私吞P币未遂, 也非事实,若要私吞该事件中可以根本不提起。 自己早已将信件公开受大家检视却因此遭受抨击, 在信件自行公开透明的情况下,指控版主企图私吞P币, 更为无稽之谈。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9.120.34
1F:推 jiaxu:板主可不可以请您不要再曲解事实?小组长针对你的质疑明明有 03/03 19:07
2F:推 joh:放羊的孩子用太多次,组务会相信你吗 03/03 19:09
3F:→ jiaxu:所回应,明白指出:因使用者於版主发现前即自删,故未删文及 03/03 19:10
4F:→ joh:你有没有想过,组务对你的不信任,是你造成的? 03/03 19:10
5F:→ joh:请去CATCH板将我的推文建议好好读一次,谢谢 03/03 19:11
6F:→ jiaxu:水桶处分,所有针对板主作为的讨论也都理性平和,诬指大家的 03/03 19:12
7F:→ jiaxu:讨论影响看板秩序,那怎麽当初霸凌UYC事件时,你不认为看板 03/03 19:13
8F:→ jiaxu:秩序受影响,自己还加入攻讦UYC的行列,现在大家全无攻击的 03/03 19:16
9F:→ jiaxu:讨论板规执行,就变成影响秩序?更何况大家在讨论中,依站规 03/03 19:18
10F:→ jiaxu:提出建议与询问,不但不见板主回应,反而是置若罔闻。若板主 03/03 19:19
11F:→ jiaxu:面对理性的讨论与建议已经觉得难以承受,那当初UYC被霸凌时 03/03 19:20
12F:→ jiaxu:的心情,您有想过、能体会吗?再者,霸凌受害者是对您的不作 03/03 19:22
13F:→ jiaxu:为提出申诉,请求板主能以依板规惩处违规板友,换句话说,并 03/03 19:25
14F:→ jiaxu:非请求您撤销错误的判决,申诉标的是板主的不作为,只要板主 03/03 19:27
15F:→ jiaxu:持续不依板规行事,就仍处於不作为的情况,因此也就没有所谓 03/03 19:29
16F:→ jiaxu:申诉逾期的问题。这点我之前的推文已经说明过,您不知道是真 03/03 19:30
17F:→ jiaxu:的不懂?还是装作不懂?板主能否有效管板实与自己的作为有关 03/03 19:34
18F:→ jiaxu:,若自己不能公正主持板务,面对申诉又提供不实资讯,企图蒙 03/03 19:35
19F:→ jiaxu:蔽组务与群组,那是自己让自己的公信力荡然无存,不是小组长 03/03 19:36
20F:→ jiaxu:在板上澄清事实的问题。希望板主能好好自我警惕。 03/03 19:38
21F:→ UYC:小组长明明就已说使用者在他发现前就已删文 还说这也是组务板 03/03 22:47
22F:→ UYC:看板内检举的事 和此板无关 你一直抓这点代表什麽?难道小组长 03/03 22:48
23F:→ UYC:都要24小时在站上 板友自己先删和小组长有何干系?再者 小组长 03/03 22:51
24F:→ UYC:(包括其他板友们)都知道他是处置你管板不当 和时间点无关 你却 03/03 22:53
25F:→ UYC:一直要混淆/误解判决内容;反倒小组长针对板务问你的问题 你至 03/03 22:55
26F:→ UYC:今都避不回应 就像大家问你不公告我检举信的理由 你自己因不 03/03 23:01
27F:→ UYC:同对象 在板面和私信回我 就给出四五种板本 这样不一致的说词 03/03 23:03
28F:→ UYC:也是你先做的 才让别人对你失去信任;面对申诉或解释 又要提供 03/03 23:05
29F:→ UYC:不实的资讯 想影响群组的观感 和小组长想在板上澄清板务根本无 03/03 23:07
30F:→ UYC:因果关联!在他还未po文前 我的po文和你公告文下 就已有不少板 03/03 23:08
31F:→ UYC:友对你反覆与不一致的说词产生质疑 说很难信服了 你没看到吗? 03/03 23:09
32F:推 babaface:为什麽我怎麽觉得板主一直在鸡同鸭讲@@,是我错觉吗? 03/03 23:09
33F:→ UYC:若大家对你提出的疑问 和 完全没人身攻击的理性讨论 你就已难 03/03 23:12
34F:→ UYC:忍受 那请问ACCR板主 你能体会我当时是被霸凌攻击一周以上的心 03/03 23:14
35F:→ UYC:情吗?然後寄检举信给你与在板上表达疲累伤心 我没看到板主有给 03/03 23:16
36F:→ UYC:予我回应 看到的是板主公然po文鞭我 批判我 还拿她的朋友出来 03/03 23:17
37F:→ UYC:做比较 而你这朋友却也是其中po文骂我的人 试问身为板主的 03/03 23:23
38F:→ UYC:你 做完这些事三小时後 才开始私信给被检举者 不像往常一样公 03/03 23:25
39F:推 MerleauPonty:唉,真的看不下去了.小组长还有众板友都讲得这麽清楚 03/03 23:25
40F:→ MerleauPonty:为什麽A版主要这样混淆视听下去呢? 03/03 23:26
41F:→ UYC:告 不少板友都以为我没检举 还有人觉得奇怪 一堆已触法的攻击 03/03 23:26
42F:→ UYC:用字 怎麽没看到板主有在霸凌事件中有任何公告惩处 然後只看到 03/03 23:27
43F:→ UYC:没人身攻击的我 唯一一个id被你提出来用个人主观批判?但你却 03/03 23:29
44F:→ UYC:还要控诉小组长用"党同伐异、双重标准"是不实的形容?请想想吧 03/03 23:31
45F:推 ganbaday:(2)秩序问题,是小组组务"版"的板务,是向版主(组长)检举 03/03 23:37
46F:→ ganbaday:小组层级是指"对版主"的。对users的是"板务层级" 03/03 23:38
47F:→ ganbaday:群组长:审理"小组长行为";小组长:审理"版主行为" 03/03 23:39
48F:→ ganbaday:乱发文之类的,算users违规行为,属於组务版版规 03/03 23:40
49F:→ ganbaday:管辖,除非你向"组务版版主"检举後未果,否则无法申诉 03/03 23:41
50F:推 ganbaday:(1)是程序错误没错。可能程序上应驳回,但治标不治本... 03/03 23:47
51F:→ ganbaday:只要改申诉2月检举的人不就又重来一次... 03/03 23:50
52F:→ ganbaday:最後还是得面对一样的问题。所以重点应在"事实"面去举证 03/03 23:51
53F:→ ganbaday:拿其它判例来证明你始终标准一致才是重点 03/03 23:52
54F:→ ganbaday:@jiaxu 非当事者回文就是影响秩序没错,无论内容为何。 03/03 23:53
55F:推 babaface:请问楼上:证据附在申诉文中而不是在附件中这样算附证据 03/03 23:54
56F:→ babaface:吗? 03/03 23:55
57F:推 notepad67:小组版没规定不能转文吧,但如果转到你的版,你认为不 03/04 00:02
58F:→ notepad67:妥可以删啊,关小组长什麽事啊? 03/04 00:02
59F:→ notepad67:然後po违规文在被版主发现前自删,处分的依据是什麽? 03/04 00:04
60F:→ notepad67:组长管版主的依据群组长上面推文有说了,你还在凹什麽 03/04 00:07
61F:→ notepad67:警告看版? 03/04 00:07
62F:推 babaface:推ganbaday解释得很清楚。 03/04 00:13
63F:→ ACCR:程序部份我也越绕越晕了...尽量去挖信箱找了一些以往的判例。 03/04 00:21
64F:推 jiaxu:补充一点:板主要弄清楚,组务并不是因为板规不周而警告你, 03/04 01:03
65F:→ jiaxu:而是因为板主有「私信警告」、「党同伐异」及「双重标准」的 03/04 01:04
66F:→ jiaxu:情形,这些在组务板都写得很清楚。板主今天申覆的内容其实是 03/04 01:04
67F:→ jiaxu:弄错了标的,去指摘一个根本没有的事实,并且板主不但不检讨 03/04 01:05
68F:→ jiaxu:自己被明确纠正的私了模式,更在申覆中主张:对於板友正式於 03/04 01:07
69F:→ jiaxu:组务板提出的申诉,小组长应先试着与板主「私了」!这简直令 03/04 01:07
70F:→ jiaxu:人感到惊骇莫名!现在又在群组板提出过去诸多,不依站规/板 03/04 01:08
71F:→ jiaxu:规公告为规的「私了」案件,还自以为是判例,更让人晕倒!岂 03/04 01:09
72F:→ jiaxu:有判决/判例是不公开,而是以信件方式秘密存在的!这种板规 03/04 01:09
73F:→ jiaxu:/站规不行的私了模式原来由已久,只是许多板友隐忍未发而已 03/04 01:10
74F:→ jiaxu:,请群组长能思考一下ACCR板主的适任性。 03/04 01:10
75F:→ jiaxu:@ganbaday: 谢谢您的意见,但我讲的不是组务板的秩序,而是 03/04 01:11
76F:→ jiaxu:CATCH板的秩序,也就是板主以双重标准行党同伐异的地方。 03/04 01:13
77F:推 ganbaday:@楼上,我回文是对重点。他此文就两个重点 03/05 03:16
78F:→ ganbaday:第一点是申诉小组长"受理"不符程序,也就是说此案应驳回 03/05 03:16
79F:→ ganbaday:第二点是组务板你回文就是违规这点,质疑小组长纵放。 03/05 03:18
80F:→ ganbaday:第1点正确程序应为:UYC应拿cute案提出申诉才可受理 03/05 03:19
81F:→ ganbaday:第2点正确程序:ACCR向组长检举jia於组务板违规,而非跳级 03/05 03:20
82F:推 jiaxu:@ganbaday 您是整理板主的意旨,但是就板主所述第一点而言, 03/05 04:24
83F:→ jiaxu:因为板主於申诉前始终处於不作为的状态,所以组务受理申诉并 03/05 04:26
84F:→ jiaxu:无违误。就第二点言,组务其实已经在回应中说明得非常清楚了 03/05 04:29
85F:→ jiaxu::因使用者於版主发现前即自删,故未劣退删除及水桶处分。同 03/05 04:30
86F:→ jiaxu:时也指明板主的申诉也不符合程序的合法要件。因此板主的两项 03/05 04:34
87F:→ jiaxu:主张可谓都站不住脚。 03/05 04:34
88F:推 babaface:其实我看不太懂g群组长的表达意思 03/05 08:55
89F:→ babaface:板跟版差在哪? 03/05 08:56
90F:→ babaface:可否用"catch板主"、"小组长"、"群组长"来说明,不然这样 03/05 08:59
91F:→ babaface:小组的板也有板主,群组的板也有板主,搞不清楚到底"板主 03/05 09:01
92F:→ babaface:"是指哪个层级的版主 03/05 09:01
93F:→ babaface:另外,"小组"是指"心情小品集组务板","组务"是指"群组事 03/05 09:03
94F:→ babaface:务板"板吗? 03/05 09:04
95F:→ babaface:删多余字:务板"吗? 03/05 09:05
96F:→ ra065311:楼上 YES 03/05 11:37
97F:→ ganbaday:2.简单优先,若版主发现之前自D就无罪,那才是问题=_=a 03/05 20:58
98F:→ ganbaday:1.一开始UYC使用12月的事情提起申诉就不符程序了,无论 03/05 20:59
99F:→ ganbaday:如何,都只有使用2月的案子申诉才符合程序 03/05 21:01
100F:→ chingfen:楼上...可以让GM去判吗? 03/05 22:20
101F:→ chingfen:您一直在"判决",结果若和GM不同难道不会引起争议吗? 03/05 22:22
102F:→ UYC:楼上说的没错 同为群组长 在这里跨板发言判决看法 不太适宜.. 03/05 22:45
103F:推 joh:其实我一直认为当群组长没宣判时,下指导棋很不好-.-" 03/05 23:01
104F:→ ea00382:丞相 起风了....:) 03/05 23:05
105F:推 jiaxu:@ganbaday UYC一开始的申诉就没有不合程序的问题,因为申诉 03/06 00:33
106F:→ jiaxu:的标的是请求板主依板规处理违规人士,换句话说,是针对板主 03/06 00:33
107F:→ jiaxu:的不作为所为之课予义务申诉,在板规及组规均无对此种以请求 03/06 00:34
108F:→ jiaxu:板主作为的课予义务申诉限制期限的情形下,UYC的申诉一切均 03/06 00:34
109F:→ jiaxu:合乎申诉程序的合法要件。又您说:若自删无罪才有问题,然而 03/06 00:35
110F:→ jiaxu:并不是随意讲个有问题就代表真的有问题,语言的使用应当精准 03/06 00:35
111F:→ jiaxu:,质言之,您完全没有说出事实上有什麽问题。对於违反规范的 03/06 00:36
112F:→ jiaxu:处罚前提是立於法益的违反之上,若您无法说出一篇已经自删的 03/06 00:37
113F:→ jiaxu:文章是如何侵害了谁的个人法益,或是如何侵害了什麽社会(看 03/06 00:37
114F:→ jiaxu:板作为一个社群)法益,那自然没有任何处罚的正当性基础。您 03/06 00:38
115F:→ jiaxu:身为他群组的群组长,虽然试图於此影响本群组之群组长裁判, 03/06 00:38
116F:→ jiaxu:但显然法律知识及法治观念均有亟待加强之处,您要加点油! 03/06 00:39
117F:→ greensh:楼上 这里的管版者都没讲话了 你急着跳出来说那麽多做什麽 03/06 00:57
118F:→ sweet79731:不时指责 却很在意被指责呢....:) 03/06 01:52
119F:→ sweet79731:论辩 气度 不可偏废...:) 03/06 01:53
120F:推 jiaxu:谢谢楼上两位的提醒。 03/06 01:56
121F:推 babaface:jiaxu说的话确实重了点。 03/06 09:07
122F:推 jiaxu:还是要谢谢楼上的提醒!对他群组的群组长跨组来下指导棋乙事 03/06 18:13
123F:→ jiaxu:,让我十分忧心Ptt的申诉制度是否仍能发挥一定保障板友权益 03/06 18:14
124F:→ jiaxu:的功能,所以说话可能让您觉得重了点。一个板主不仅在看板上 03/06 18:14
125F:→ jiaxu:纵容霸凌,私了检举,於看板、组务与群组还有多种版本不同的 03/06 18:15
126F:→ jiaxu:陈词,甚至坦诚自己长期以违反站规的私了方式,处理违反板规 03/06 18:16
127F:→ jiaxu:的行为,这些都是需要严肃面对的课题,而且是有是非曲直的事 03/06 18:16
128F:→ jiaxu:情,不能还说这些不过是见仁见智的问题,真的要请群组长仔细 03/06 18:17
129F:→ jiaxu:辨明。 03/06 18:17
130F:→ zenither:@jax u 要说到法益侵犯定义可松可紧,文章删除後的痕迹 03/07 00:00
131F:→ zenither:其实是会留在版面上很长一段时间。 03/07 00:00
132F:→ zenither:且限制发言权要真的扯到法益侵犯才可罚似乎有点远@@? 03/07 00:01
133F:→ zenither:这真要类比应该是类比吊销驾照这种行政处罚吧。 03/07 00:02
jobli:转录至看板 L_SecretGard 03/07 00:05
134F:推 ganbaday:我在这里只是路人身分,讲一讲就开始扣我帽子? 不谈也罢 03/07 03:51
135F:→ ganbaday:至於您的"法律知识及法治观念" 推文20秒太累 恕我离席 03/07 03:52
136F:推 joh:楼上群组长先生,你真的管别人事管道太过火了 03/07 09:19
137F:→ joh:整件事情,你不觉得每个人都尽可能不干扰判决,就你在"干扰"吗? 03/07 09:20
138F:→ joh:你强调你是路人身分? 大家一旦知道你是群组长 03/07 09:26
139F:→ joh:根本没人把你当路人看待,况且你的发言极度不尊重GM群组长 03/07 09:27
140F:推 ganbaday:楼上小组长的推文有比较少吗 这是龟笑鳖无尾吗 03/07 21:02
141F:→ joh:我不想战,请你先看看清风为什麽这样讲 03/07 21:26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e-shopping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