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九头龙高中里,没有天才)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问题] 罢免?
时间Thu Oct 17 22:08:17 2013
※ 引述《seraphimm (瞎米呆记)》之铭言:
: 不好意思小组长叫我来群组问
: <删除板主>
: 1.若为自愿请辞,於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
: 2.若非自愿退位:请至小组事务板提出罢免连署申请,再至 LifeRecallBM
: 板发起连署。
: 0>提出罢免前必须有组务申诉纪录及小组长定案判决,
: 并於小组长定案後七日内於小组事务板提出罢免板主申请。
: 所以我在L_TaiwanPlaz小组[检举]高雄板板主因不会有判决 所以不能以检举罢免?
: [检举]同是为了请组务判决板务 何以仅以无判决文 即无法符合定案判决?
: 如果只能以[申诉]通常是当事人与板主得板务纠纷 依L_TaiwanPlaz组规非当事人推文还须水桶
: 如何能是罢免申请须要的公共事务?
: 还是[申诉]判决後 小组罢免时申请能以申诉案外再加诉求以求符合公共事务?
依据
┌─────────────────────────────────────┐
│ 文章代码(AID):
#1CejqUcS (Violation) [ptt.cc] [公告]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 │
│ 本看板目前不提供文章网址 │
│ 特殊文章,无价格记录 │
└─────────────────────────────────────┘
● ★ m 9/29 longbow2 □ [公告]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十二条(违规行为处分之申诉权人)
受前条处分之使用者,对於处分不服者,得依本规则第三编所订申诉程序, 提出申诉。
关於涉及特定个人权利之违法行为检举,检举人对於认定权人所作之认定不服者,亦同。
第十三条(得申诉事项)
本规则所称申诉,谓使用者针对下列事项,表达其意见:
一、违规行为之检举。
二、对於违规行为认定权人之认定或处分不服者。
三、对於板主或小组长管理之建议。
四、其他对於本站之建议。
第十五条(检举提出对象)
看板违规行为之检举,於违规行为发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违反群组规范之违规行为,
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当行为,於群组事务看版向小组长提出。
其他违规行为或小组长管理群组上不当行为之检举,於本站「违规检举中心」
(Violation)看版提出。
所以
检举也是申诉的一种 为什麽不给判决 让使用者罢免
希望 群组长释疑
因为不只台湾小组小组长这样做
还是只要小组长有处理後 使用者就可以拿处理来申请罢免
我真的很想拿我的案例出来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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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贵族˙荒川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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ˍ ╱
□ □ ╭ 没水喝的话,不会去喝牛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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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家里养了一头牛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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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 ╭哞~~!!
by chen3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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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5.22.78
1F:推 seraphimm:没错 就是这个意思 感谢高手补充:) 10/17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