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申诉] 不服cleanwind之决定
时间Sat Sep 14 19:22:43 2013
站内规范为「使用者条款」「管理者派任」,而非「法律行为」。故群组
不认为站内组规应援依「民法」解释。
站规未明订「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间者,其始日不算入。」的前提下,
群组规范内之期间计算均依习惯用法计算,其始日算入。
若使用者无法接受群组对组规文字的定义,可向板务站长提出违反法律
的申诉案。
※ 引述《G5aknaR (以津真天)》之铭言:
: 没选择不受理
: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 8. 组务板检举、申诉案
: (此项请先与小组长沟通)
: 申诉人:G5aknar
: 申诉之小组长:cleanwind
: 申诉事由:
: cleanwind略以:「
: 何谓民法之精神?
: 第 1 条 民事,法律所未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
: 本案之检举,在适法性上有疑义时,
: 由常理与其他小组过去判例论断皆当驳回。」驳回本人检举,惟按:「习惯仅於法律无明
: 文规定时有补充之效力(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37 年上字第 6809 号参照)。」法律既已对期
: 间之计算方法定有明文,自不得援引习惯以为支持。
: 复按第1条所称习惯指习惯法:「习惯法之成立,须以多年惯行之事实及普通一般人之确信
: 心为其基础(17年上字第613号参照)」cleanwind所引他组先例,尚不足以成为民法第1条之
: 「习惯」。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6.134.69
1F:→ G5aknaR:你怎麽这麽快~~~害我预测失败 09/14 20:02
2F:→ G5aknaR:不过你的解释可以反映出大部分站方的法学素养 09/14 20:06
3F:→ G5aknaR:张飞打岳飞~~先睡了 09/14 20:11
4F:推 treuno:推,你这麽坏,不让法律权威者电,他要哭哭了啦 09/14 21:34
5F:→ bbbing:拿民法来申诉实在是扯太远. 09/15 00:37
6F:→ aarzbrv:如果始日算入, 就再加一天, 解释後上诉人更不利...... 09/15 11:02
7F:→ aarzbrv:(更希望本板板主有空请把这篇解释条文化) 09/15 11:03
8F:→ victoryss:法律没有规定八卦板不能政问 所以版主应该下台 09/24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