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问题] 提出罢免申请就已经算是罢免联署中了吗?
时间Tue May 21 21:57:35 2013
提出罢免板主申请,即属於罢免板主连署的第 0 项程序。
若未於组务板提出申诉,未经组务判决,经组务判决後超过七天等情形,
均属於
程序不符 的案件,小组长可宣告一年内於群组内不得再发起罢免连署。
若小组长判定罢免原因无效,为无效罢免案,并不会宣告发起人一年内不得再
发起罢免连署。
此非 程序不符 的情形,若小组长认为该案符合公众议题条件,
可请发起人修正罢免原因,重新於时限内提出罢免申请。
※ 引述《hateOnas (九头龙高中里,没有天才)》之铭言:
: 请问群组长 提出罢免申请就已经算是进入罢免联署了吗?
: <删除板主>
: 2.若非自愿退位:须先至LifeNewboard板提出罢免连署。
: 0>提出罢免前必须有组务申诉纪录及小组长定案判决,
: 并於小组长定案後七日内於小组事务板提出罢免板主申请。
: 1>罢免原因需符合公众议题,并由小组长审核。
: 小组长得判定罢免原因无效,为无效罢免案。
: 5>罢免连署中,因程序不符者(连署遭裁定不合组规而无效)或利用分身ID
: 发起连署,其发起人於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不得於本群组内提出任何罢免
: 连署。
: 从新组规公告施行至今 有 lifeplan PTTAvenue lifeandchat TaiwanPlaz
: 等小组有罢免相关案件产生
: 所以有问题想请群组长厘清
: 跟小组长提出罢免申请就已经算是进入罢免连署了吗?
: 提出罢免申请错误 小组长可用罢免第五点规定宣告
: "不符合程序一年内不可罢免" ?
: 使用者是否没有改正机会 即宣告不符合程序一年内不可罢免
: 观看PTTAvenue 案例有机会修改理由
: TaiwanPlaz是直接宣告一年内不可罢免
: lifeplan lifeandchat 的案例没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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