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55555 (大仁)
看板About_Life
标题[建议] 修改新增小组长规定
时间Fri Mar 8 00:33:17 2013
3.实习期满後,由群组内小组长进行不记名投票,
获得半数以上小组长认可即通过实习,
若反对多於赞成,则解除小组长职务,且半年内不得再申请担任小组长,
票数相同或赞成大於反对但未达半数者,得视情况延长实习时间。
建议废除上述条文
原因:
单一小组与其他小组并无直接上下属关系,
新增小组小组长不应该由群组内小组长不计名投票通过。
建议,新增小组长应跟罢免小组长程序相同,参照罢免小组长程序,
系由小组内版主投票罢免。新增小组长程序不应该由不相关的其它小组小组长投票通过
一来无直接业务关系
二来避免资深小组长,为了培养巩固自己亲近人士把持群组
三来小组长均为同事关系,毫无理由小组长之上任须同事一半同意才能担任
四来应落实民主制度,就任程序和罢免程序应一致相同,由小组内版主投票使通过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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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eminiMan:新增小组长可由组内板主投票连署,非只一种形式上任。 03/08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