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minosa (芬多精)
看板About_Life
标题[问题] 看板选举板主可否逾越群组规范?
时间Mon Mar 4 23:54:20 2013
站规:[公告]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二、权限:(9) 制定板规权:
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
小组组规,有抵触者无效。
一、群组规定参选板主资格只需上站300次、发文200篇。
看板可否自行调升上站发文门槛,或另行增加如注册满365天之类的额外限制?
(例如中华民国被选举权为23岁;但台北市自行变更成32岁且服过兵役满一年。)
二、群组并无规定,看板可否自行限制非国内ip者禁止参选板主?(像是海外留学生)
三、群组并无规定,看板可否自行限制於该板被水桶过1天以上即不得参选板主?
(反而即使被判无期徒刑者,假释出狱仍可参选中华民国总统。)
四、群组并无规定,看板可否自行限制於其他板面有违规情事即不准参选本板板主?
(好比在高雄市违反交通规则,则不准参选台北市长。)
五、群组并无规定,看板可否自行剥夺发文数少於几的潜水或只爱推文者的参选权利?
(譬如在班会没有举手发言纪录或未满三次,则不准参选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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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36.225.107.117
※ 编辑: luminosa 来自: 36.225.97.222 (03/05 08:59)
1F:推 hateOnas:请参考 (15) 申请板主权: 03/05 09:40
2F:→ luminosa:答非所问 03/10 04:04
3F:→ bbbing:阿分没看懂回答www 03/10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