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铁皮屋挖洞中 )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问题] 关於罢免板主的规定
时间Fri Jan 4 12:28:01 2013
※ 引述《hateOnas (铁皮屋挖洞中 )》之铭言:
:
: 刚刚发现coolkiller 有在#1GmiSp98 about_life GM的後面推过文..
: 怎麽会不知道...不能代转录
:
: 推 coolkiller:那篇又臭又长我不能直接end?晚点我会回文说明 01/04 09:39
: → coolkiller:关於原来罢免前要把所有组务文爬完找出所有隐藏版的板 01/04 09:40
: → coolkiller:规都找出来... 既然早有案例何不即时修订板规呢? 01/04 09:42
: → coolkiller:随便一句推文就能当作是明文规定的板规是不是有点粗糙? 01/04 09:42
刚刚查询後发现群组长讲错了
当初群组长并不是在
#1GmiSp98 (About_Life) 推文
当初群组长是在
#1GmBF6ny (About_Life) 推文
而P55555 在
#1GmiSp98 (About_Life)反驳群组长的推文
然後看coolkiller的两篇推文 要说直接end.....真的很不通
尤其...
#1GmBF6ny (About_Life) 这篇推文...就算直接end 推文也在同一页啊...
● 5294 s 512/06 P55555 □ [建议] 建议修改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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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GmBF6ny (About_Life) [ptt.cc] [建议] 建议修改组规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About_Life/M.1354806214.A.C7C.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08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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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oolkiller:没错! 这样根本就官官相护 组务就是一拖再拖等到检举12/07 03:14
2F:→ coolkiller:人一疏於关心再突然来个判决 一不小心就会超过三天了12/07 03:15
3F:→ coolkiller:如果要判决出来三天内罢免的话是否也该把判决订为三天12/07 03:17
4F:→ coolkiller:内必须要有判决结果呢?12/07 03:18
5F:推 GeminiMan:一、群组的组规业经小组长群决议修订,短期内不会再变更12/07 19:51
6F:→ GeminiMan:二、发起人的资格,亦比照板主资格调整。 12/07 19:52
7F:→ GeminiMan:三、若发起人遭水桶或劣退,未具发文权限,得请他人代为12/07 19:53
8F:→ GeminiMan: 转录,亦具效力。 12/07 19:54
9F:→ GeminiMan:四、未依程序提出连署者,均属於程序不符之情形。12/07 19:56
10F:→ GeminiMan:五、私认为群组的罢免连署程序并无违反站规之处。12/07 19:58
11F:→ TheCalmComes:果然是尊贵的组长群订的三天不对等条款12/07 20:35
12F:→ TheCalmComes:组长群要订三小时也不违反站规,只是不管3天or 3hr 12/07 20:36
13F:→ TheCalmComes:都会让人观感不佳就是了12/07 20:39
14F:→ louiswoman:应该订3分钟内12/07 21:35
15F:推 coolkiller:直接把罢免拿掉不是更快? 直接让小组长板主无敌就好了12/08 04:33
● 5296 s1712/08 P55555 □ [建议] 再次建议修改组规
┌─────────────────────────────────────┐
│ 文章代码(AID):
#1GmiSp98 (About_Life) [ptt.cc] [建议] 再次建议修改组规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About_Life/M.1354942259.A.248.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66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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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F:推 coolkiller:看看CCR就知道ptt有没有特权存在啦 12/14 04:07
17F:→ coolkiller:板主几乎都是空降的 就算程序不符也是可以用事後补的 12/14 04:07
18F:→ coolkiller:所有跟CCR有关的案件一律一拖再拖 12/14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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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5.12.4
19F:→ hateOnas:只能给小组长拍拍 小组务最新那一篇 XDDD 01/04 12:55
20F:推 coolkiller:so? 先不论我有没有看到 我是真的没看到 但可以就当作 01/04 13:23
21F:→ coolkiller:我有看到来论 那篇是建议修改板规 群组长只是在推文里 01/04 13:23
22F:→ coolkiller:补充说明而已 顶多算是个草案之类的 有明文规定正式修 01/04 13:24
23F:→ coolkiller:改板规了吗? 开始实行了吗? 01/04 13:24
24F:→ hateOnas:如果你不能接受 那就跟我一样申诉到板务站长吧 01/04 13:26
25F:→ hateOnas:不对 你应该先到本板申诉不服後 再申诉到板务站长 01/04 13:28
26F:推 revorea:就CCR可以程序不符事後桥,果然是尊贵不凡。 01/04 17:07
27F:推 livefishfish:代理小组长没改组规失职 群组长督导不周 都该下台 01/05 00:23
28F:→ bbbing:赶快下台交给乡民期待的下一任吧www 01/05 00:24
29F:推 ganbaday:其实代转录的判例好几年了 不过没白纸黑字写流程在群组规 01/08 00:12
30F:推 rocfrank:组规转文规定并没有限定身份 小组长亦可 是该组行之有年 01/08 09:07
31F:→ hateOnas:有些时候没人检举 组务是不知道的 看证据说话 01/08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