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sakai (More ha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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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版主以版的名义办活动
时间Fri Nov 16 00:21:17 2012
※ 引述《qsqs (国家从来就不是目的,)》之铭言:
先说好了 我没有质疑过F-S版主是否有营利行为
先不要把人性质疑到最差的地方
PTT是 公共平台 公器
版也是(公器)
(可以是共识吗)?
公共平台(公器)
是不适合以版的名义
去宣传某一特定理念(尚未经过版上公共讨论下的结论)
合不合理???
今天版主办版聚 主张是自己订的 受邀者自己决定的
(没经过版上讨论)
号召版友参加
这个公器使用上有没有正当性??
第二
根据站规 版聚没有任何的相关规定
那版主(甚至任何人)到版上
以版的名义办版聚
假设争议甚大 但又不违反板规 组规 任何法律
例如说 F-S版
某版友
在板上号召版聚
主要主张号召为
"挑战性底线 旅馆百人大会战"
那我们应该给这样的活动(主张)
获得 PTT实业坊中的 F-S版官方背书吗??
批踢踢为使用学术网路(公器)
的一个非营利、自由化之公共网路社群
假设定义没错他是公器
假如你有更好的意见请说..........
PTT是一个只能存活在网路上的物品
你没有马路不能存活??
=======================上面是你原文含针对推文补充说明=========================
考完试(没念完考不过很正常),趁现在有点时间,我连板上文章含你寄给我
三封信就一起回吧,我懒得还要一封一封回,其实杜老大很早就打你脸了。
我们一件事一件事来说清楚。
首先针对『公器』的意义:
何谓公器:
公有的器物。
再来看下面的站史:
资料来源:维基百科
主站创立於1995年9月14日,创站者为国立台湾大学资讯工程学系二年级学生杜奕瑾。
→由此可知,我们可以细分:
批踢踢程式码所有权人-
杜老大
批踢踢硬体 所有权人-
杜老大
学术网路 所有权人-
教育部
我想到这边没有问题吧~OK,从这边开始你就要搞清楚:
批踢踢就是杜老大的私有物
今天并没有说使用了学术网路就变成公物,这个逻辑你尽管打电话去教育部电子
计算机中心询问,看有没有人敢跟你答『是』。电话如右::(02)7712-9010
任何人利用学术网路作为对外的桥梁,就应遵守教育部的学术网路规定,这我相
信也不会有人有异议。
再来根据你後来补充所说:
抱歉打错应该是公共
假设我们都同意PTT 是物品 → 假设不成立,批踢踢程式码不能以物体论
若要以『批踢踢主机』来说,可。
公共物品的定义是
指的是由行政主体所直接提供,(台大)
→假设不成立。
我直接引用「维基百科」文章,我先说,真的会
打脸打得很难看:
批踢踢设备最初主要是由杜奕瑾提供不要的电脑,主机主要位於台湾大学宿舍区。
之後批踢踢使用者人数暴增,黄京光、庄惠婷、汤茗富、颜先骏等人赞助主要硬体
设备。Yahoo!奇摩赞助Ptt之夜。另外,Ptt2成立时主要使用由Ptt汰换下来的硬体。
2001-2004年批踢踢人数暴增,杜奕瑾提供PTT一台新主机,并寻得智邦科技赞助零
星硬体支出。Ptt3 成立,其硬体由美国华府律师张慧玲赞助。
2004-2006年使用人数持续暴增。in2寻得1111人力银行赞助批踢踢一台新主机。杜
奕瑾以及活动部长陈奂宇找来知名艺人五月天开募款演唱会赞助批踢踢硬体经费,
并由阳光沙滩创站站长戴志洋 (Kaede)寻得中华电信赞助批踢踢两台硬体以及频
宽,PTT2移到中华电信赞助主机。
至此以上台大没出过任何一毛钱,批踢踢不论软硬体均属於
杜老大的私有物。
再来看下面:
2006年交大无名小站转卖Yahoo!事件发生。由於担心外界赞助将为批踢踢商业化铺
路,台大改变过去2006年以前想与批踢踢划分界线的态度,要求批踢踢将所有资料
搬到学校赞助约 300万元的机器,也要求中断所有校外硬体协助,并要在批踢踢上
成立指导委员会管理批踢踢相关事务。这件事情造成批踢踢站方强烈反弹,因为批
踢踢长久以来引以为傲的就是自由以及自主,并自行筹措硬体经费。站方担心此举
将使校方对批踢踢宣示所有权,并对站上言论以及自由施压。此事件最後在台大资
讯系郭大维主任透过欧阳彦正老师与站长杜奕瑾协调後,由台大资讯系出面接受学
校赞助硬体,再转由批踢踢使用。此赞助单纯无条件表示台大对批踢踢自由以及公
开原始码平台的支援,透过此赞助学校不会干涉批踢踢站务管理,以及不宣称台大
对批踢踢其所有权。
来来来,我们来看你刚所说:
PTT 杜亦瑾有主张过是他所有吗?? ??
有没有发现脸很肿?
台大都公开宣示仅单纯赞助,而对於批踢踢
没有拥有权和管理权!
台大还为了避免麻烦,还做以下事项:
2003年台大资讯系为了香菸广告公文,认为 Ptt是学生自组
不是学校官方成立组织,
且管理与组织成员并非都是台大人,如网域名称与学校相关将引发学校不少困扰,於是
开会决议把ptt.csie除名。同时批踢踢也配合将所有与台大相关之网域名称除名,此外,
批踢踢也避免在网站官方名称上出现台大或 NTU等字眼。
我们再来看杜老大的回答:
资料来源:今周刊 2010/11月号
(摘录部分)
从法律上来看,PTT的所有权属於创办人台大资工系校友杜奕瑾。「台大和PTT是
父子关系,但
没有从属关系,现在的状况是儿子想搬出去,但父亲却希望儿子留下
来。」创办人杜奕瑾无奈的说, PTT想独立,台大却加以「道德劝阻」,形成这个
本土社群网站的尴尬现状。
截至目前为止,杜老大均没有将批踢踢的所有权交出去,所以到目前为止批踢踢
还是属於杜老大的
私人物品,搞清楚这点!!即使所有权人将这个私物开给公众使
用,
亦不违反其私物的本质。
故连带只要关於板上文章含寄给我的信件关於公物、批踢踢是公家机构、以及以
下论述:
供公众可以自由在该物一般使用的范围内,无需特别许可就可以使用的公物,(PTT)
均不成立。
教育部到现在都还不敢说对於批踢踢有拥有权和智慧财产权,因为杜老大没放手过。
OK,第二个问题:
如你所说:我没有质疑过F-S版主是否有营利行为
那今天FS板以板友聚会名义,简称『板聚』,并有说明主题,且无偿愿意当讲师的
人参与,请问哪里碍着您?
你主张的论点如下:
一、今天版主办版聚 主张是自己订的 受邀者自己决定的
(没经过版上讨论)
号召版友参加
这个公器使用上有没有正当性??
→上面已回覆你:批踢踢不是公器,所以此论述不正确,下一个。
且板主号召又如何,万人响应一人到场的事又不是没乡民干过。
板友自己有权决定要不要参与,参与的本来就是责任自负。
二、根据站规 版聚没有任何的相关规定
那版主(甚至任何人)到版上
以版的名义办版聚
假设争议甚大 但又不违反板规 组规 任何法律
例如说 F-S版
某版友
在板上号召版聚
主要主张号召为
"挑战性底线 旅馆百人大会战"
那我们应该给这样的活动(主张)
获得 PTT实业坊中的 F-S版官方背书吗??
→这个例子太弱了,要挑战可不可以拿强一点的来?
我直接给你例子好了:
2006年批踢踢麻将板办板聚,假台科大举办麻将大赛,现场有收报名费
几百元,人数破百,我也有到场参与,场地还没很好,请问有没有如你
所说:
争议甚大 但又不违反板规 组规 任何法律
要注意,在公共场地开数十桌打麻将有可能造成公开聚赌的刑事罪唷!
站方那次也没跳出来说什麽,也没背书,大家也都知道是:
批踢踢麻将板板聚!!!
三、你有听过版聚 除了联谊以外的目的吗??
CCR同样有争议 有一堆乡民在攻击
但他们版聚根本不会有人抱怨
因为除了联谊没有目的性
今天假设CCR办版聚
以有心向往CCR的版友 办联谊
那同样会有争议
今天女性性版
办版聚的目的是
"男人教会他们的事,以及在性爱上取悦男人的各种技巧教学"
以上说法具有耸动性吧???
→聚会未必是联谊阿~搞不好是分享心得或是什麽鬼之类的。之前也参加
过板聚,从头到尾就是在靠背靠母,批评站方、公开挑战板规、组规、
站规的大有人在,谁跟你板聚就一定是在联谊的,搞不好一堆男人还联
谊个屁。女生板之前自己也开板聚,仅限定纯女性参加,仅板主一人是
男性,怎麽没见你去那边反对?板上为了这件事也还不是起争执,後面
还不是顺利结束。上面我还举例是打麻将咧....
今天其实你在意的是:办板聚的目的。
今天连缚绳调教都可以活动形式公开举办了(有限定年龄),你管人家
FS板板聚讨论性事,难不成你是海巡弟兄?况且,觉得不妥,也应该是
向其所属的L_BoyMeetsGi小组反应才对,直接跑到这边来问不是很怪?
就算要讨论如rocfrank所说:性别分化和性自主 这不算 ptt上禁忌边缘吗?
那站方早就砍掉BoyMeetsGirl小组内所有板面了....别闹了!
R大如果觉得那两个论述是批踢踢的禁忌边缘,那写信去问okcool大。
他是板务站长。
四、PTT 公开表示自己是
公共网路社群
公共应该是没有任何人有权力
在任何版 以版的代表
去做一个宣传活动
→想太多,只要不营利,不做违法与违反学术网路规范的事情,站方根本
就不会禁止,而不是你觉得不行就说不行。
真的早不行,还不用你说,你现在直接问站方不就解决你的问题?
五、假设PTT不是公家机构
怎麽会受到 一堆单位的管辖
更何况 假设事情闹大
你觉得台大 会允许女性性版
以官方身分办这个活动??
→如上回覆:台大没有管辖权。
目前仅有教育部电子计算机中心仅能依学术网路规范进行监督,不过呢,
你可以去翻:没有说FS板的活动是违规的。
办活动钱的事情我就不提了。
再说另一个重点(算是我私人自己去推测的):
杜老大想要从台大搬出来还有一个重点是可以将批踢踢法人或是公司化,这样
就可以取得批踢踢的商标或是智慧财产权,结果现在出不来,导致PTT三个
字不能注册(说可以的自己去问律师)。
这样的结果导致今天脸书有人用批踢踢XX社团啥鬼的,批踢踢站方根本就无法
去做处理。(摊手)
以上,收工。
请自行读完後再回来想想说台大可以管,一堆管辖单位、公物等言论,
是不是相当好笑?
不再回文与回信,这篇文章打了我三个多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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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61.24.72
1F:→ weedyc:你好咸 =3= 11/16 00:38
2F:推 chingfen: 11/16 00:39
3F:→ rocfrank:我说的是言论自由不是可以全部转化为行动的 是指行为 ok! 11/16 00:43
你要不要另开一篇说明阿~短短推文最好是能够把话说清楚....
再另外说:FS板板主藉由板聚名义来和板友讨论:
主题暂定为男人教会他们的事,以及在性爱上取悦男人的各种技巧。
老实说这个主题也没有脱离FS板的成立宗旨,且在公开场合讨论这个又没啥不行。
况且最终办法与规则都还没确定,觉得有反对意见就赶快去反对,在这边嚷嚷哪有
什麽用?
就如同我上面所提:麻将板板主以板主身份进行板聚,就是举办麻将大赛。
请问有没有
触法嫌疑?这个行为绝对比FS板的板聚事情还要严重!
小组长、站方跳出来管了没?他们的群组长可是站务人员唷~
※ 编辑: cutesakai 来自: 1.161.24.72 (11/16 00:59)
4F:推 bbbing:难得有认真回应老梗的 11/16 09:17
5F:推 rocfrank:请问"挑战性底线 旅馆百人大会战"我可以参加吗?怎麽报名? 11/16 09:25
6F:→ cutesakai:安啦,没有板主敢办,也没有饭店有那种空间敢接.... 11/16 10:34
7F:→ bbbing:r可以选个板主自己揪团啊=w= 11/16 10:49
8F:推 ganbaday:直接约炮活动是没违法,但教育部应该会管 11/17 02:13
9F:推 Jaies:@bbbing:他的确是板主 你可以问他要不要办 11/17 14:15
10F:推 FallRed:脸好种 11/19 16:41
11F:推 falltrace:我看到邀请五月天那行就笑了XD 11/20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