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sqs (国家从来就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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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罢免理由须与申诉理由有关的法理依据?
时间Wed Sep 19 16:12:54 2012
推 VOT1077:可以预见 罢免=>(无板主)板面唯读 =>板友无法用板 09/19 02:07
→ VOT1077:然後.......你们两个的争执 到最後 权益受损的 09/19 02:08
→ VOT1077:可能是那些 用板的其他板友.....(叹) 09/19 02:08
可以知道的是VOT1077您的意见跟我不一样
罢免假设可以成功
绝对不会是只有两个人的争执
一定是一群人的
根据组规至少要25人
4>基本连署门槛之定义为有效支持票25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数高出有效反对票数的1/2以上。
权益受损是当然的
任何变动或不变动
都会有人获利或失利
假设我们都只追求某一部分的人权益
那最後受害是大家的
这版既然是公器 公器 就会受到众人的监督
如果VOT1077 您有不满监督
何不去开私人伺服器来服务大家
要挺版主 不要拿保护板来当理由
这很烂 任何版主 犯了众怒
请拿正当理由来说服我们
而不是拿 为了版的利益
所以要忽视版主引起众怒的行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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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小宝,你是个聪明人,所以我们就用聪明人的方式说话,外面的人就不行。
南:读过书明事理的人,大多数已经在清廷里面当官了。所以我们要对抗清廷,就要用一些
蠢一点的人。对付那些蠢人,就绝对不可以跟他们说真话,必须要用宗教形式来催眠他们,
使他们觉得所做的事都是对的,所以“反清复明”只不过是个口号,跟“阿弥陀佛”其实是
一样的。清朝一直欺压我们汉人,抢走我们的银两跟女人,所以我们要反清!
宝:要反清抢回我们的钱跟女人,说来说去复不复明根本就是脱裤子放屁!关人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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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133.139
1F:推 VOT1077:谢谢 您的意见 我们看事情的角度 的确不同 09/19 19:48
2F:→ VOT1077:您说的也有合理的地方 所以我不会去改变你甚麽想法 09/19 19:49
3F:→ VOT1077:总之 就这样吧 09/19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