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df1111 (asus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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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申诉] n1lk5g2小组长涉及歧视的判决解释不周
时间Sat Sep 1 04:50:12 2012
申诉人:asdf1111
被申诉人:L_BoyMeetsGi板小组长 n1lk5g2
申诉主旨:判决解释中,「并未明示攻击整个LGBT社群」与常识明显不合
违害LGBT、性别与性权之基本价值。
申诉事由:
n1lk5g2小组长於[申诉] transgender板主公然默许歧视性少数推文
(
#1GAqa4pP (L_BoyMeetsGi)一案的判决中
#1GG5BLDh (L_BoyMeetsGi)
对此案例的解释,认为
「hayabusa0615之推文”恶心”,
并未明示攻击整个LGBT社群。」
明显与常识不符,有失组务判决的合理性与公正性,兹附理由如下:
一、
没有任何歧视发言,会明示直接攻击「整个LGBT社群」。
有娘gay被嘘恶心,也只针对gay
有T被嘘打T高手不男不女,也只针对lesbian中的阳刚女性(masculine female)
用「是否明示攻击"整个"LGBT社群」作歧视判定,是非常不具合理性,
因为歧视言论,经常是针对部份特定。
二、
LGBT系引自美国九零年代後性别运动,
缩写包括L(lesbian)、G(gay)、B(bi-sexual)与T(transgender)
而根据国内学者何春蕤编《跨性别》(2003)一书,
transgender包括所有涵盖挑战性与性别疆界的人(2003:317),至少包括
变性人(transsexual)与「以穿着异性服装而产生性兴奋者」(6)
其中原发文者SONYoVAIO板友之行为与照片,明显是属与主流变性人不同的情慾扮装之范畴
会被hayabusa0615推文「觉得恶心」、被cuteclare推文「自由穿着与这样的(?
是两回是吧」
明显系指原发文者SONYoVAIO的发文与照片风格旨趣,与主流一般人或变性人相异,
冲突系针对情慾扮装之行径
事发後transgender板面上围绕情慾扮装挑逗人「不妥」之几篇主要标题如
[闲聊] 何为歧视?
[问题] 如过被水球骚扰的话怎办~><~
明显冲突系因情慾扮装群体,而非仅因「个人行径」
这个道理就像
有一天某个阴柔特质(sissy)男同学被班上排挤了,老师出面协调
说:「同学们讨厌你排挤你只是针对你其它某些个人行为,不是针对你娘或你是gay哦」
相信对该位阴柔男同学、其它同班同校未出柜隐身男同,
与整体同志对世界良善的信任,都是造成严重制度性伤害
而制度还会帮忙「消毒」说那攻击歧视是针对你个人
这样对吗
情慾扮装在性/别社群属最弱势,经常被「排除」在LGBT与性别多元人权保障之外
(对,整件引发的事下来,情慾扮装根本没人权。)
但依LGBT与transgender之包涵意涵,
情慾扮装系属跨性别(transgender)一部份,transgender系属LGBT一部份
与组务判决「未属对LGBT社群歧视」明显不符
要求上层组务重新裁定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96.2
※ 编辑: asdf1111 来自: 140.119.96.2 (09/01 05:01)
1F:推 n1lk5g2:本案无法上诉到群组层级,请详阅组规。 09/01 12:33
1. About_Life受理要项:
(二)板务纷争且业已经过小组长判决完毕案件之上诉
对下列小组长行使的权力
有异议者可向群组长申诉
2. 组规制定权
#1348X47Q (SYSOP) [ptt.cc] [公告] 组长权力义务规范
#1348X47Q (SYSOP) 群组长权力义务规范
二、权利:
(2)群组申诉审查判决权:
群组长拥有审查该群组不服小组长判决或回避之组长案之审查判决权,惟该案与
该群组长本身或相同看板板主者,需回避受理此案件。
三、义务:
(1)协调组内争议:
群组长有协调群组内争议之义务。
(4)不得拒绝群组事务:
群组长不得拒绝一切正当群组事务处理之义务。
2F:推 n1lk5g2:另外关於本判决,我认为该两名使用者是针对该发文者, 09/01 12:45
3F:→ n1lk5g2:并非针对整个"社群",根据推文文意,才会有此判决。 09/01 12:46
hello n小组长。我本文的表达是,
比如有人在甲板骂嗑药跑趴的「找死自找的败类」,
也并非针对整个男同志族群(主要男同志乖宝宝不搞坏的),
而是针对社群中这些「部份」违异主流的少数人行径啊。
虽然他们少数又违异,但他们也是族群或社群中的一部份啊
为什麽若骂的人没用到如"死gay"之类问候到整体男同志的用词 就不算LGBT歧视呢
究竟您的「并非针对整个社群」,系指什麽呢?
问候到跨的全体才算,问候到跨的「部份族群」不算?
您的推文没回答到问题啊。
关键在是否愿把情慾CD看成LGBT社群的一部份
而非看成被排除在「整体社群基本人权」之外
当然男同志性空间与用药议题在PTT站方有所明确限缩
顶多被板友道德劝说或共识板规组规规范
但也不等於有人可以公然在板面上,辱骂嗑药轰趴的人一些极难听与攻击性字眼吧。
4F:→ n1lk5g2:感谢您的建议,之後审视案件会更加谨慎小心。 09/01 12:47
5F:推 ganbaday:这明显是攻击个人而非群体呀=_= 09/01 17:59
6F:→ ganbaday:路上有人骂你恶心,他是骂全台湾人吗? 是骂全119同学吗? 09/01 18:00
回应g网友指正,我认为,
如果我打扮性别怪异,男男或女女街上牵手接吻,路上有人看到骂我恶心
「当然」是指我"性别怪异"或公众表现同性情慾的恶心啊。
这理解上有什麽疑难吗
原发文者SONYoVAIO板友之行为与照片,
就像男同FB人际网充斥肌肉特写照175/80/10号mc指数一样
明显是可指认与一般相异而可辨识的特定非主流群体之行文与照片
这有什麽问题吗
有男同不小心误闯异男乡民聚集地八卦板,张贴男男肌肉特写+同圈术语
被异男乡民嘘恶心洗页
当然是问候该网友的男同志身份
到此有什麽问题吗
当然啦 你可以说:「那你穿正常点就好啦」「那你们在路上不要高调牵手接吻就好啦」
但这道理是明显违异於性别运动之常识的吧。
同运不正是要让各种性/别都能在公众自由自在
结果结成"限缩个人行为不要违背主流规则" 这哪招。
按leoniss版本解释
「不是针对群体,而是针对个人行为,情慾扩大到他人」
依此代入
是否表示骂男男或女女牵手接吻恶心的人
「不是针对你是同志,
而是你不该在公众场合牵手接吻,"情慾扩大到他人",别人不想被你们同性情慾涉入」
问题是异性恋只要手没伸进去就没事 同性牵手就"不舒服 扩大到他人"
明显是两群体权力结构不平等之事实啊 哪什麽"只针对个人行为"
这解释到底合情合理在哪里啊 崩溃╰(〒皿〒)╯
7F:→ ganbaday:另外,你对看板施政不满可以上诉,用闹板方式只是找死 09/01 18:01
8F:→ ganbaday:後几篇申诉的发文内容,摆明来乱的... 09/01 18:01
我认为leoniss板主直接用「闹板,由板主认定,其它组务板指教谢谢」还比较有guts。
用「涉及性爱描述 用药 违反中华民国法律 网路分级规定」
简直砸自己脚退回运动的保守主义,用方便的「刑法235条」去排除异己
※ 编辑: asdf1111 来自: 140.119.96.2 (09/01 20:27)
9F:推 GeminiMan:看板事务仅申诉至小组长层级。 09/02 21:17
10F:推 ganbaday:就算攻击是身分 也是攻击个人 攻击群体是啥你不懂吗? 09/05 02:53
11F:→ ganbaday:除非能证实骂人者一竿子打翻一艘船,否则只能说他骂单人 09/05 02:55
12F:→ ganbaday:依罪刑法定原则,除非你抓他去测谎 证实她指桑骂槐,假借 09/05 02:56
13F:→ ganbaday:骂一个人之名,实有歧视整个群体之动机,否则无罪推定。 09/05 02:57
14F:→ ganbaday:板主出手要证据,否则被告也是输。依你的论点板主被斗死 09/05 02:58
15F:→ ganbaday:了。难道南部人发篇文,北部人嘘一下就能推论歧视全南部? 09/05 02:59
16F:→ ganbaday:你说的只是可能性之一,但要执法必须有证据力才行 09/05 03:00
17F:推 FallRed:夏虫不可语冰 09/05 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