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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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不服 L_SecretGard VOT1077小组长之判决
时间Mon Jun 25 16:56:13 2012
「心情小品集 小组事务板 板规 2012」
三、本组务板之文章分类、格式及相关规定:
f.为养成板主要有自行前往组务板察看履行板主义务,
申诉案发文时间算起三日内若未被组长退件,应予以回文答覆(辩)。
三日内板主若未前来处理申诉案,组长才会回文并去信通知。
无视组长时间限定之板主,将依组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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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
板规三-f写得很清楚,就是在写
「版主的义务」。
那版主如何履行他应尽的义务?
就是
应予以回文的方式,答覆(辩)申诉案。
板规三-f特地写
「应」予以回文答覆(辩),
而没有写
「得」予以回文答覆(辩),
应字与得字的差别,本人想有基本的法律常识都知道,
本人不再赘述。板规三-f写的既然是
「应」字,就是在
说
『回文答覆(辩)申诉文』是版主的义务,版主应该要
做、一定要做,不是可作可不做,更不是可以不做。
那回文
答覆(辩)的对象是谁?
板规也写得很清楚,
回文要答覆亦要答辩,
答覆的对象当然是
申诉人(即是本人),
答辩的对象则是
裁判此申诉案的人(即是小组长),
换句话说,版主除了要以回文的方式,答覆申诉人
在申诉案所提的问题外,小组长裁判申诉案若有问
题,版主亦要以回文的方式,做出答辩。
明白地说,版主不只要对小组长的问题作出答辩,
亦要对申诉人的问题作出答覆。
http://goo.gl/szpnN
1.答覆
回答。如:「请你给我一个正确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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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19.253
1F:推 f78:察看才是义务吧 06/25 17:08
2F:→ ask1234:第一行是目的,第二行是达到第一行这个目的的方式。 06/25 17:12
3F:→ f78:搞这麽久才发现这样凹阿?我看还是发船票比较好 06/25 17:12
4F:→ f78:这年头自说自话的思惟不变,换再多ID还是都被打枪 06/25 17:13
5F:→ ask1234:第三行是小组长监督的责任。 06/25 17:22
6F:→ ask1234:第四行是版主未履行义务的处罚。 06/25 17:23
7F:→ f78:我看看你还是直接骂"公然说谎"好了,常看到这种控诉 06/25 17:27
8F:→ VOT1077:说在多 你还是自己解释自己的想法而已 06/25 19:36
9F:→ VOT1077:(摊手~) 反正我该说的都说了 你不接受 我只能说 抱歉 06/25 19:37
10F:→ VOT1077:但你的想法 我只能尊重 但不能认同 所以 就这样 不多说了 06/25 19:38
11F:推 ssnlee:这种不甘愿的怨气还真的是满好笑的... 06/25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