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立志当眼线)
看板About_Life
标题[建议] 新增检举选项 或 修改前站长规定
时间Mon Apr 16 18:33:50 2012
依照前站长公布的看板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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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6QYc-Ru (About_Life) [ptt.cc] [公告] 群组组务看板使用规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About_Life/M.1181362622.A.6F8.html │
│ 特殊文章,无价格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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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09 Junchoon □ [公告] 群组组务看板使用规则
[申诉] 仅受理事件当事人提出申诉,组长受理後
会请事件两造当事人提出说明,其余人员请勿插话回应
非当事人发言,一律不予采用,造成版面混乱者,将予以删除
依照站规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1CejqUcS (Violation)
第十三条(得申诉事项)
本规则所称申诉,谓使用者针对下列事项,表达其意见:
一、违规行为之检举。
二、对於违规行为认定权人之认定或处分不服者。
三、对於板主或小组长管理之建议。
四、其他对於本站之建议。
可知 [建议] 亦属於申诉之一 站长将之独立出来
故本人认为於群组务板之[申诉]选项意义在於
"使用者对於板务或是组务处理不当时 提出之救济方法选项"
但被检举之当事人必须在群组长受理後请两造当事人提出说明才可提出说明
此情况非常的不公平
连[建议]都有独立选项了
我想建议
新增[检举]选项 或是修改[申诉]选项
[申诉] Ptt申诉制度变更後,若对於违规行为认定权人之认定或处分不服者,
可使用此选项;仅受理事件当事人提出申诉,组长受理後
会请事件两造当事人提出说明,其余人员请勿插话回应
非当事人发言,一律不予采用,造成版面混乱者,将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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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eminiMan:文章类别已将 [宣判] 改为 [检举],相关规定日後修订。 05/16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