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allan (罕世奇才 真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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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附5] [公告] 奖品'交换'徵求'赠券/点/品 发文新规范
时间Fri Mar 30 00:04:36 2012
※ [本文转录自 Kaohsiung 看板 #1F5KRxJ_ ]
作者: applepies (人生或许真的比当归苦吧) 看板: Kaohsiung
标题: [公告] 奖品'交换'徵求'赠券/点/品 发文新规范
时间: Tue Jan 17 18:01:29 2012
经三位板主讨论之下,以下公告将为高雄版发文时务必特别注意之新文章规范
於本篇之後若再张贴违规文章,板主将视情况、规定,做删除、警告、劣退、
水桶、永久水桶处置。
以下为发文新规范内容,日後将会编收入新板规中,於今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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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尾牙抽奖奖品、交换、徵求、赠券/点/品说明
一、尾牙抽奖奖品规范:
凡印有『赠品』『赠品不得转售』字样,皆不可於板上买卖。
由於春节农历年前後,有公司举办尾牙、春酒活动,且奖品多数属该公司
以现金购入供员工福利用之奖项,且为了使资源广於流通,不要造成浪费的原
因(抽中用不到,丢了、送人又可惜),故板上开放买卖,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才可开放买卖。
1.须附上可查询、或官方公订之价格,做为於高雄板上出售之金额订价
,且欲出售之金额不得高於市价8折以上。
例如:出售大同电烤箱,市价值1000元,於高雄板上出售仅能以800
以下之价格出售。
2.若无依公告附上连结或未低於市价八折,将直接做文章删除或劣退。
3.烟、酒、医疗用品、药品(保健食品不算)、违禁品、情趣用品等…
不得买卖。
4.限用[买卖]标题,且须符合板上规定十天限发一篇且是否有板友文
(发买卖文前有义务自行检查板友文是否存在及买卖文是否已过十天)
二、交换规范:
开放交换之用意,主要是除了避免浪费、以及方便网友交换不同时间、场次
之车票、电影票、展览票等等…。
故不得涉及以金钱方式交换
(涉及金钱只供使用买卖文)。
但因置底已开放超商公仔、点数交换、徵求文。
故『超商公仔』、『点数』仅开放用置底推文。
且符合交换规范之文章,仅供使用
[交换]标题,若使用[买卖]虽然交易方式
为饮料、折价券等非现金等之情况下,板主将於推文做提醒,若经查最後上线时
间为板主提醒之後的时间,文章无做更正标题、内文,将由板主做删除或劣退处
置。
(视情况严重性)
若以
[买卖]文格式发布交换文章,且上一篇买卖文未过十天,或无板友文,
一样依板规做水桶、劣退处罚。
(发布买卖文有义务先检查是否过十天)
三、徵求规范
徵求文章仅开放
非现金交易之徵求,故报酬
不得以现金为诱因,且徵求不得
用於烟、酒、医疗用品、药品(保健食品不算)、违禁品、情趣用品等…。
涉及金钱交易仅开放使用
[买卖]文,凡使用徵求涉及金钱交易,照板规一律
劣退处罚。
徵求人才、员工则不在此限,但须附合job板规定,且须附上薪资详细说明
四、赠券/点/品.礼券规范
依财政部公告,礼券於本板皆属下列定义:
现金礼券:以现金购入等值之礼券,但购入礼券时无开立发票(仅开立购买证明)
故持现金礼券消费时,商家应依照实际消费金额开立发票,并以现金
找零,故现金礼券视同现金、且
无使用期限,因此
现金礼券一律视同
现金不得於本板上
使用「买卖」以外标题徵求、交换。
商品礼券:以现金购入等值之礼券,但购入礼券时已开立发票(预售消费行为)
故持商品礼券消费时,消费金额大於商品礼券面额时,商家应开立大
於金额部份之发票,消费金额小於商品礼券面额时,商家应以余额代
用券做非现金找零之代用券,因此
商品礼券一律视同现金,不得於本
板上
使用「买卖」之外标题徵求、交换。
赠品礼券:抵用券、折价券等…皆为
消费行为产生时且希望顾客再消
费为诱因之
赠券,非实值购入之礼券,不管是
全额抵用或
限定抵用,
皆属
赠品礼券属,故
不得使用涉及金钱交易行为之买卖文,仅开放
赠
送、
交换、
徵求,且
不得从中获利。
何谓从中获利?
当你消费3000元时,百货业者送了一张300元赠品券(不管全
额抵用或限定抵用),而你将300元赠品券以1元以上售出时,即
产生所谓的从中获利。
当你消费了9000元,百货业者送了三张300元赠品券(不管全
额抵用或限定抵用),而你将900元赠品券要求交换100元现金
礼券或商品礼券(依上述视为现金),即产生所谓的从中获利。
赠点、赠品:於超商、百货、有
消费行为产生时,所得到之点数、赠品,为非实质
购入之赠品、赠点属(信用卡点数亦属本规范),故板上仅开放
交换
、
徵求、
赠送(因置底已有开放推文,故不得张贴於板上应使用置底
推文),且
不得涉及金钱交易行为(礼券属亦算,但交换、徵求、赠
送方式为抵用券、折价券时,等同赠品交换赠品,则不在此规范中)
范列推文如下:
合格
徵求 7-11超商点数30点换远百折价券300元一张
(须注明是那一种礼券,若为现金、商品礼券,视同现金交易行为)
交换 全家点数30点换7-11点数30点
(赠品/点交换赠品/点属)
不合格
交换 open将公仔换7-11礼券(现金、商品礼券属)
(因现金、商品礼券可找零,故视为现金,推文可处罚营利行为)
公仔交易:由於公仔属於
消费行为产生时,所获得之点数兑换而得,公仔虽然
官方有
公告价值之金额,并
无开放全额购入,仅有
10张点数加价或
30张点数免费兑换之取得' 购入方式。
但由於无法得知公仔於本板贩售时,是以10张点数加价购入或是以
30张点数免费兑换时取得。
因此,
公仔只能以『加价购』之金额8折出售或收购,且须附上官
方
公告之加价购金额连结说明,才可於板上贩售。
交换、徵求、赠送则不在此限,但不可违反板规及上述规定。
(因置底已开放推文使用,故不得张贴於板上)
另外:无论是任何形式之文章,皆不可有从中获利或违反板上规定之内文
、标题、发文格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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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applepies 来自: 218.173.34.211 (02/27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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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samallan (101.13.69.203), 时间: 03/30/2012 00:0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