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kk123123 (某人-27382长多!)
标题Fw: (GeminiMan) 请代行组长说明为何无故驳回申诉案
时间Tue Jan 17 10:40:43 2012
我於L_ShoppingMa申诉hypermall板主滥权违规相关事宜
已有充分沟通,但因为双方无法得到共识而申诉
代行组长GeminiMan却於L_ShoppingMa无充分理由驳回
GeminiMan於文中所提到只两点主要驳回主张兹列於下
"使用者应於信件内容详述
1.未违反板规之处,
2.所提出欲平反之处
方可申诉"
然而由我与板主来信之检附证据
#1EwtoB_o (L_ShoppingMa)可以看出
我确实已说明
1.未违反版规之处 (因为版规规定是超过五分钟未改标题才违规)
这部分的说明在原文的第23~32行处
2.所欲提出平反诉求 (希望消除劣文)
这部分的说明在原文的第38~40行处
曾去信代行小组长希望能够沟通 但至今(超过两周)仍未收到任何回信
其板上之理由也仅说因为两封信件的重复性太高
所以他不认为算是沟通
但既然具有实质的内容 那麽在意形式上的换句话说 或着所谓重复程度
这只是一种不合理的主观看法
如果必须以沟通不充份作为驳回理由
至少必须明确指出信件中缺乏何种实质要点
我认为如果信件中已经具有申诉之要件1.申诉之事 2.诉求 3.原因即可
否则只是浪费彼此时间
而若是我的信件已经具有上述3点 达成的讯息传递的功能 也就是沟通
如此仍不受理 则我想真正的原因纯粹是受到情绪影响
否则就理性而言完全不具有任何拒绝受理的理由
然而这是公事 如果举不出程序上或是理性上的原因
以情绪或着过於主观的判断作为不受理的藉口
恕我无法接受
另外我和原始申诉版主也并非只有转录文的沟通
也有实质的信件往来 只是无法达到共识而已
另本组组长已经是GM
根据回避原则 请lostname或其他板务、站务人员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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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7.129.138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kkkk123123 (59.126.202.207), 时间: 01/17/2012 10:40:43
※ 编辑: kkkk123123 来自: 59.126.202.207 (01/17 11:15)
1F:推 GeminiMan:请和该板的板主有完善的沟通程序,再行提送申诉案。 01/18 14:36
2F:→ doze:你迷路了,这篇应该去BoardCourt 01/20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