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Tim5566 (五五六六得第一)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检举] PTTAvenue小组长违反站方公布规定
时间Tue Dec 13 22:27:35 2011
: 不过申诉案没全部解决就让板主跑掉,这怪怪的,有关是非对错的部分不处理完,
: 难道要给它变罗生门吗 囧 (大概就当作板主都不回答,仅做一造判决吧)
虽然说判决通常是由某一位版主做成的,
但是根据实际例子来看,
判决应该代表所有的版主的一致意见。
在仍然有其他版主的情况下,
一个版主跑掉应该不至於变成罗生门。
理论上来说,届时解释的义务和权利就会过给其他的版主,
由其他版主继续接下来的申诉程序。
但是既然是理论上来说,
那就表示其他版主仍然必须继承请辞版主所受到的约束。
比如说回覆限期7天,
那麽如果第3天版主请辞,那麽接手版主并不应该得到新的期限,
而是应该只剩下4天期限。
如果因为交接上有问题,那麽责任也会落在其他版主身上。
这种推论,一方面是站在保障多数使用者的立场,
二来,也是避免版主透过某些小动作互相有私相授受的嫌疑。
因为没有明确规定,所以但又确切需要断一个是非,
那麽我认为ptt站规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应该依法理推论,
没有法理则依习惯推论。
就性质而言,ptt站规应该不是很适用法无明文不罚的原则。
: (我心中的优先权是这样: 拔职 > 罢免 > 请辞 > 新增)
: 不过没规定就是没规定,既然程序上没有任何错,那就踩不到任何线
: 但我真的觉得,如果优先权不是 "拔职 > 罢免 > 请辞 > 新增"那就失去程序的意义了。
: 为什麽拔职要最高优先权? 因为事关违规检举,是非对错赏罚优先。
: 为什麽新增板主优先权最低? 因为无论申诉/罢免,都不能让板主有机会拉朋友上任阿...
: (否则申诉中就给他带朋友上去,结果检举案被拔或罢免,朋友却都上去了orz)
: 那罢免又为什麽应该高於请辞? 这样罢免程序才是有意义的阿...
: 不过没规定就不算错,没犯错就只能当立法的建议而已...
这不是对错问题,而是权益问题。
CCR的luee目前的行为比较是偏向於滥用版主权力这一块。
然而因为PTT没有对於版主滥权侵害使用者有相关的处罚赔偿条例,
如果进一步允许版主在被罢免前可以任意请辞,
即便我相信不管是罢免还是请辞对luee本身没有甚麽差别,
但是这也让众多使用者连个形式上的正义都无法体现。
这种奇怪的现象自然不是PTT站方希望呈现的。
和版主相比,站方至少应该维护众多使用者的基本权益,
在成案的罢免案进行时,不应任意允许版主请辞。
因此,即便没有明文规定,
站方也应该对版主的请辞案斟酌再三,
而不是任意的以没有规定作为挡箭牌,
轻易允许正在罢免过程中的版主请辞。
是罢免是请辞对版主本身或许差异不大,
但是对於处於绝对弱势的使用者而言,
那已经是夺走了使用者最後的形式正义。
--
五十六个星座 五十六枝花 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 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
五五六六 五五六六 真 伟 大 !
亚洲天团 优文保证 五六出品 必属精品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0.41.180
1F:推 ganbaday:我认同权益问题一块论述。但法无明文,唉 难解... 12/15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