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调)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检举] shoppingmall小组长渎职滥权
时间Wed Mar 30 00:33:40 2011
※ 引述《loverlover (小蜜桃)》之铭言:
: 而且 大卖场版 我个人也是有在浏览使用 也算是一般使用者吧
所以我就说了,用什麽身分发话都可以事後解释,
要砍人的时候就说那是组务的劝告,屡劝不听惩处;被质疑就说是普通USER而已。
更何况就结果而论,很多人按照你说的话去误解,以为公告就该如何如何才对。
: 是另个版主检举你
: 但他并非当事者 跟组务反应没公告等
: 组务也只能劝告 没有强制
: 这条公告算是我这边群组下的
: 但从以前到现在都是推文告知 板上要公告宣导一下
: 所以并没有任何强制性
第十条(违规行为检举权人)
第六条所订各项违规行为中,除涉及特定个人权利,须由权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权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
依照站规10,如果我有违反组规、站规的情事,任何人都能检举,跟是不是当事者无关
而既然不是公告的规定,推文劝告不具效力(怎不解释成私人推文?),
那根本就
不构成违规,检举就不成案,从头到尾都还没成为一个可受理的案子,
公开发表在判决理由里面,显然有失其职。
: 的确是危害了版友权益没错啊
: 因为他们并没有被告知板上有啥政策改变
所以我可以去检举你两个小组下几十个看板,只要板规有编辑记录,
而没有另发一篇公告、另给缓冲期,你都会判定危害板有权益,要警告一次吗?
: 你注明在右下方 跟最上方一进文章看 多少有点落差
其实是左下,不过不重要,左上跟左下的差别,若你认为这样就成罪,
麻烦明确公告,你组下有很多看板板规是有编辑记录的,请一视同仁,不是只对我。
: 那当初如果单看文章开判决
: 你是不是就说组务没有进到告知责任
: 被拔总要知道为什麽被拔吧
你不是知道程序不符,拔不了阿... 还是你当真规定摆在眼前而不知道呀?
#1AtTTT3i (L_ShoppingMa) 这篇是Mike提的,他没说我还不知道...
bluepine的罢免申请文内,都有把claus当初公告的罢免法源写入,
结果8/23上任,10/20申请罢免,10/22裁定罢免,差一天或差三天都一样刚好违规。
所以你真的判决时连引用的法源依据都没在看的???
这是我唯一可以理解你不是故意整我的可能...
: : 於情,你站内信讲过了,我当然知情(证6),这显然是藉口,发公告是另有用意的,
: : 除了刻意使纠纷复杂化,我看不出此做为对组务管理有何必要。
: : 对其他板主没有,我的案子就猛到板上放话。
: 我发过信给你 但是你并没有回信
那封信寄来"4分钟"你就贴出去了(证6跟证5时间可参考),
而且我在17点04分明明就有回信说OK我回 (新增附9)
17:01 站内信下令;17:04回信说"好吧我回";17:05就到板上公开要我六小时内答辩
你不但知道我知情,还知道我回信,却仍执意PO文
: 慢慢的也开始在板上公告希望到案说明
: 不然连版友都不知道版主多日没上站 没处理事情等
那是他们没上站,我不但24小时挂站不隐身,而且1分钟前还回你信..........
: claus我也去信问过
: 也跟其他组长讨论过 非连署定义 等字义说明
: claus说明过 当初字面上的意思 是怕版主利用指定分身上任
: 参与其他罢免事情 所以订出这条规定
: 连署上任 跟票选上任 他的公告并没有清楚分别
: c跟组务说过票选上任也算是连署上任 对他而言 三位板主都是符合罢免资格
: 但是 那是多年前公告 且没有再被改写
: 所以要我在去问现任群组跟其他组长
: 才拖了好几天
: 整你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啊
原来连署跟票选也能成为争点... 虽说他的立法理由我能接受并理解,
但现行制度的差异可不只是防不防分身的问题,连署门槛是200登/200文,投票是?
连署是记名有IP、投票是不记名没IP,管理者预知票数开分身都抓不到,
无论门槛或意义,都差别极大吧
OK,就算相信你当时不确定是否违反程序,所以还是硬要我回,
但整个事实经过就是整到我了,明明可以站内信等24小时以上,很正常的处理,
却在我回信1分钟後公开PO文要我去答辩,然後限时六小时,还下通牒说不回就是认罪,
这
整个过程哪一点是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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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检举与申诉混淆,关於"申诉不服判决"的部分都在另一串,
此串仅针对"检举小组长行为失当"之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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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3.235.22
1F:→ tonysd:你有被害妄想症吗?小组长整你干麻?你是被板众罢免的 03/30 14:04
2F:→ tonysd:又不是小组长说拔除就拔除的 现在是自己死了要拖别人就是了 03/30 14:04
3F:→ tonysd:还是你现在在当小组长整天想着整谁 = = 03/30 14:06
4F:→ ganbaday:我对符合程序的罢免没有意见 你多虑了 03/30 14:58
5F:→ Qcat79:我很久前就怀疑某人有被害妄想症 <( ̄ c ̄)y▂ξ 03/30 15:00
6F:→ Qcat79:某人扯一大堆有的没的 还不就为了讨回面子 03/30 15:06
7F:→ bbbing:要讲谁就直接讲,一直在那某来某去的有比较好读吗=3= 03/30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