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rlover (小蜜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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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不服loverlover小组长判决
时间Mon Mar 28 17:39:50 2011
我刚回去爬了一下我开的案件判例
的确
原文我是写本群组"规定" 新公告要公告
但几乎都是劝导
问过群组务
因为我这条没有正式公告
所以不算规定 不能开罚
所以这条规定 一直都是劝导
从来没有因为这条罚过版主
组务这边开给g版主警告
完全是针对沟通不良
非得以组务身分介入要求他们能再多沟通些
并没有针对 新公告没有公告跟宣导期开警告
我的判决文没有标立的很清楚
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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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about 水蜜桃姊姊 ._./
To talkabout: 我是小蜜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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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6.135.235
1F:→ loverlover:剩下的 晚上补完 要先上班了 拍写 03/28 17:43
2F:→ loverlover:当初开警告的判决 是因为三位版主沟通不完善 03/29 01:08
三位版主私下沟通不能平和
找上组长帮忙
组长也私下去互相沟通
但是仍然没有好结果出来
变得版主到板上检举板主
既然检举了 组务还是得请当事人来说明
虽然信件文章中发现
有新版规或者是新规定没有公告缓冲期
部分大卖场版友也反映改得很突然
的确是没有保障到大卖场看板的版有使用权利
这方面也只是劝导
并没有任何强制...
最後宣判的结果
是希望g版主能在其他两位版主沟通协调
g版主的确有再去信件讨论
组务也没有宣判文中要求g版主新公告要有缓冲期
为何一定要针对这点跳针
已告知仅劝导 没有强制规定 也没有判处罚
错真的错在
组务判决文章没有写清楚
真的非常抱歉
※ 编辑: loverlover 来自: 111.184.210.53 (03/29 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