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调)
标题[转录]Re: [公告] 水桶
时间Sat Mar 19 04:41:11 2011
※ [本文转录自 ganbaday 信箱]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标题: Re: [公告] 水桶
时间: Tue Mar 8 23:59:42 2011
对话证据我之前就有了
的确是你说了不用再公告
※ 引述《ganbaday (低调)》之铭言:
: ※ 引述《loverlover (小蜜桃)》之铭言:
: : 你制定了这个流程 其他版主同意吗
: : 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 : 你就是听不进去另外两位版主的话啊
: 是没有,但他们执行板务也一样没有告诉我他们的流程,我都有写进去了
: 我也不知道knn收到哪篇,到底是已经收过了解S,还是还没S我得S下去...
: Mike怎麽判的我也不知道,判错了桶错人,我想改判也没资格改判
: 如果你认为所有职务都要互相知会,我也OK,但请一视同仁。
: : 他并没有捏造...
: : 这是有对话纪录证据的 他问你要不要公告 你告诉他不要
: : 现在其他两位版主都不愿意再跟你沟通了
: 对话纪录我有完整版,难道要我诉诸司法,到地检署拿证据对质你才相信?
: 他是把两段对话时间点前後混合在一起,捏成一件事情
: 2011/1/26 21:29:34 Mike gan 你修板规的时候 会附上时间吗?
: 2011/1/26 21:29:49 Mike gan 类似棒球板那样
: 2011/1/26 21:29:55 gan Mike 没有耶,现在都在微调阶段...
: 2011/1/26 21:30:16 gan Mike 有重大变革时,会另行公告吧
: 2011/1/26 21:30:27 Mike gan
: 2月过了之後 你应该还会再公告一次板规吧?
: 2011/1/26 21:31:05 gan Mike
: 不用阿 置底就留着 直接公告缓冲期结束 版规上路请多注意之类而已吧
: 2011/1/26 21:32:13 Mike gan 是喔 ? QQa
: ====
: 一月还在缓冲期,所以他问我2月开始正式执行之後,要不要再公告一次板规
: 我回答他置底板规留着不必重发一样内容,直接公告缓冲期结束已经上路之类
: 而且我也有说,重大变革时会另行公告,我的意思被他断章取义了
: 这跟他的说法南辕北辙
: 01/26是缓冲期跟正式上路,并非後来02/03的修改板规一案,
: 而02/01正式实施时,也确实有公告正式上路之类。
: 02/02我跟他讨论要修改嘘文那条板规的时候,他并没有问过这个问题~
: 所以他说【改板规公告 我询问g板主是否需要重公告 他就回我"不用啊"】
: 是把01/26的回答,断章取义,套到02/02的改版规讨论案事件了。
: 观念可以不合,想法可以不一样,但事实真相不容扭曲,
: 如果连对於事实发生经过都有不同说法,说了你还不信,那只有司法才能还原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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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anbaday:证四 告知原始对话纪录 仍被否决 并坚持做出不符事实判决 03/19 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