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调)
看板About_Life
标题[检举] shoppingmall小组长渎职滥权
时间Sat Mar 19 02:11:03 2011
检举人 ganbaday
被检举人 shoppingmall小组长/loverlover
检举事由
1.
#1DTbZE3y (hypermall) [ptt.cc] [公告] 警告
1F:推 loverlover:违规哪里错误应该要贴出来吧-.-03/09 00:52
小组长loverlover於此文推文纠正我,告知公告违规应点出违规之处,
但板规4及板规1-1a都明文表示是"标题格式"要修正而已...
况且依站规11
第十一条(违规行为之认定及处置)
经认定为违规行为者,认定权者得予以适当之处分,该处分须附理由且经公告方生效力。
仅规定公告惩处理由即可,我依照站规,公告该使用者们违反板规1-1a及板规4,
已然符合站规之规定,实在不了解这个纠正背後的目的是什麽?
况且,另板主
#1DNXQVue (hypermall) [ptt.cc] [公告] breakingdown、joan0
亦也一样仅公告遭惩处使用者之违规理由而已,并未列出违规之处为何处
这个莫名其妙的纠正,专挑我砍,而且还砍得於法无据,疑似藉机误导视听另有目的
2. 小组长多次公开及私下告知,有规定 板规异动除了要公告还要有缓冲期
(本板都有公告,但只有初版有七天缓冲,後续版本便没有一直提供缓冲期,他咬这点)
但我查过站规、群组规、小组规都没看过关於缓冲期的规定,
甚至为数不少的站规、群组规定、小组规定也都是颁布後立即实施的......
而我亦询问过loverlover,关於缓冲期的法源依据在哪? 他避而不谈
这个莫名其妙的指控及判决,於法无据,拿莫须有的罪名陷我入罪
3.loverlover公开要我六个多小时内,去回覆一个他明知不符程序的罢免申请案...
而且我已经告诉过他,罢免案是人多就赢,站规群组规都没有要回覆的规定,
但她却执意要我回应,还开出六个多小时这种全PTT没见过的期限
这个莫名其妙的命令,除了整我之外,实在不知道有何用意?
就算我刚好在站上,难保不会有後续行程(meeting或打工等等),此命令非常无理
第一点小组长以双重标准做於法无据的纠正,陷我於不义;
第二点小组长以莫须有的罪名诬陷入罪,明显渎职;
第三点小组长明知程序不符仍限定无理期限,命令我回覆,明显滥权
别说站规明定小组长有协调的义务... 别火上加油就不错了......
如果一个小组长,不能依法论法,就事论事,遵照PTT规定做事,组织如何稳定运作?
如果这样玩弄板主还没受到应有的惩戒,小组长的权力也大得太夸张了点
诉求: 请群组长依据客观事实,判处小组长警告以上处分。
今年初才刚口头警告过(
#1D8qRwG_),现在又再不按规定办事,
而且变本加厉,这已经不是瑕疵... 而是很刻意的滥用小组长权力,
检举依据
证一: loverlover公然宣告"新罚款也要有缓冲期"
证二: loverlover判决文之判决理由"本组务有规定 有新公告 新执行政策的时候
请再版上公告一段时间 有点缓冲期"
证三: 询问他"没找到该规定,可有文章代码?" 但却不回应这点
证四: 一开始公告信都是限定72小时,也符合PTT全站多数情况
证五: 要求板主在"六个多小时"内回覆,当大家都不用吃饭洗澡写作业做工作的...
证六: 已经站内信下令过了,不知道为何还要到板上发公告命令我6个多小时答覆?
证七: 判决该案不符程序,既然不符程序,刚开始就可以驳回了,要我6个多小时回?
证八: 我信中已经说过,罢免程序不包含当事人答辩,且都说过了... 她却执意要我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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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3.235.22
2F:→ ganbaday:3/19及3/20陪交换学生上山,恕我无法每天都在电脑前, 03/19 04:47
3F:→ ganbaday:请群组长需要我回覆时给两三天的时间,谢谢 03/19 04:50
4F:→ ganbaday:补个证九: 我申诉另两位板主,小组长就不到大卖场板公告 03/19 04:54
5F:→ ganbaday:要他们回应了,专门针对我...... 03/19 04:55
6F:→ goyang:坦白说,不觉得推文=纠正,最多是建议吧 ==" 03/19 12:05
7F:→ goyang:证五的理由…请参考您自己订的hypermarket版规: 03/19 12:10
8F:→ goyang:「发文後有6小时缓冲...」<---是只许你自己放火的意思? 03/19 12:12
9F:→ ganbaday:发文违规6小时内是发文6小时 可不是任何时候指定6小时 03/20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