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讨厌)
看板About_Life
标题[检举] shoppingmall小组长渎职滥权
时间Fri Dec 31 18:30:27 2010
检举人 hateonas
被检举人 shoppingmall小组长/loverlover
检举事由
1.a.kpprc 未符合群组组规限制发表200篇文章申请担任swimwear板板主
b.本人发文抗议
#1D2SqGvu #1D2kp1ka (L_ShoppingMa)
c.但小组长以其2006之公告,恣意违反2010公布之群组规定,
让kpprc担任swimwear板主,此为滥权
2.loverlover订定板主五天内有事未上站需请假条款
#15K1ti49 (L_ShoppingMa)
但hypermall板板主andypan经多人检举最多11天未上站却没有给予违规板主
警告或直接拔除职务,放任板主渎职,小组长此举为渎职
3.群组规定申诉需附上与板主沟通信件当证据,但mike70109 12月25发表之
申诉案未附上相关沟通证据,mike70109自己在
#1D6M_CwM (About_Life)推文
承认12/24才寄信给板主沟通,
loverlover不遵照群组规定受理申诉案,并以此裁定可进行罢免程序,
小组长不尊重群组规定,恣意妄为,此为滥权。
请求:没收hypermall板主罢免程序,"至少"给hypermall板主andypan一次警告
不尊重群组规则之小组长给予口头警告
检举依据
PTT使用者条款
第一章 违规行为之范围及认定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一、看板违规行为: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组长管理群组时,违反本站关於板主及小组长权利义务及管理
之各项规定,或其他不当行为。
第十条(违规行为检举权人)
第六条所订各项违规行为中,除涉及特定个人权利,须由权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权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
第二章 违规行为之检举
第十五条(检举提出对象)
看板违规行为之检举,於违规行为发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违反群组规范之违规行为,
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当行为,於群组事务看版向小组长提出。
检举证据
1.kpprc申请担任板主文
2.本人告知不符资格文
3.小组长回覆文
4.检举hypermall板主 5天未上站文
5.检举hypermall板主 7天未上站文
6.检举hypermall板主11天未上站文
7.未附沟通证据之申诉文
8.小组长判定申诉有效可开罢免文
9.hypermall板主罢免文
10.小组长请求到群组务版判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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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 PTT护航王用笺 ▏ o ▕ 八卦检举王用笺 ▏
▕ HateOnas ▏ c ▕ HateOn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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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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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anbaday:你去教一下小芬怎麽申诉吧 都看不懂他在讲啥... 01/02 21:13
2F:→ ganbaday:不过你也太认真的恐怖了@@ 01/02 21:14
3F:→ hateOnas:希望我的认真会有用 不要石沉大海 01/03 17:31
4F:→ ilovecrab:h大怎麽有办法找出这些阿 真利害... 01/04 02:02
5F:→ hateOnas:有用吗? 有用吗? 有用吗? 01/04 21:15
6F:→ victoryss:小分基本攻击: XXX 说谎成性! 胡乱判决! 极度不适任!!! 01/05 00:53
7F:推 ganbaday:判决好快...GM也太快了@@ 我都忘了检举不必沟通这点 01/05 05:15
8F:→ hateOnas:原来 检举也可以申诉然後罢免 强烈希望GM以後对我检举比 01/05 06:58
9F:→ hateOnas:照办理 我想转职成罢免王 希望大家以後都去投票瞜 01/05 07:00
11F:→ GeminiMan:署案。 01/05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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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推 Jasy:这是检举王的又一胜利! 01/06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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