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6413 (赛王)
看板About_Life
标题[申诉] 关於Eattodie版之删除文章规定
时间Tue Dec 21 01:12:44 2010
关於饱版版务中删除文章的办法
(
并非只针对我的被删文章 而是版中规定删文办法)
不服Grosjean之判决
因此上诉
引用组长Grosjean之判决:
:因前篇申诉组务认定版主删文之理由
:由於阁下回覆的文章是相关系列文
:虽只是回答他人问题,但卡在回覆的讨论串不适在版面上
:故组务认定其删文处置
:结案
以下为我上诉理由
第一:
饱版版主删文并无合法的"明确根据"
因为板规并没有规定 一篇文章被删 系列文也要跟着删
这在ptt其他版 包括八卦 等 都未见类似处置
第二:
组长说的"卡"是什麽意思,什麽东西卡在讨论串?
我看的一头雾水
我只是希望一切执行都要有法规依据
否则应该从宽处理(法律也是如此)
以下附上完整原本申诉文以及组长Grosjean判决文
作者 ic6413 (赛王) 看板 L_FoodAndDri
标题 [申诉] 不服eattodie板板主 hongda删文理由
时间 Tue Dec 14 15:41:00 2010
───────────────────────────────────────
1.申诉/检举人:ic6413
2.被申诉/检举人:hongda
3.事由:无违反板规的文章,被擅自删除
4.说明:
我要申诉事项有二
第一 版主不知根据版规1删文,但我看不出哪里违反版规1
第二 寄信询问版主哪里违反版规1,版主没有解释,版规如果执行的跟大家理解的不同
应该给予详细解释以防误解
我po了无违反板规的文
版主以
"置底板规 1.
如有未列入前述范围之文章,是否存留,由板主另行认定之。"
作为理由而删除
但我发的文为说明亚卢此家吃到饱餐厅之相关事项
版主根据版规1而删除
我认为此家餐厅属於吃到饱餐厅,既然讨论其相关内容
就可以PO在饱板,寄信询问版主却未得详尽回覆。
以下附上版规1
1. 本版为 "吃到饱餐厅" 专属讨论区,请勿发表与本板无关之文章。
不符本板讨论主题之文章将迳行删除,不另通知。
1.1 "吃到饱餐厅" 定义:
a.无任何点餐限制之餐厅。
b.以吃到饱为主之餐厅,提供部分食材加价单点。
c.单点餐厅,仅在特定时段供应 (Ex: 下午茶) 吃到饱。
d.饭店形式之 semi-buffet (需加价点用主餐) 。
由板主视文章内容所述,另行认定是否符合本板讨论范围。
1.2 非关前述范围之餐厅与食记,建请移驾至 Food 板。
或是至美食小组其他适当板面作发表。
1.3 如欲询问前往餐厅交通方式,建请移驾至 Map-Guide板。
如欲询问媒体报导内容餐厅,建请移驾至 Ask 板。
1.4 如欲转售餐券或折价券等物,建请移驾至 forsale 板。
如欲转让订位或赠送集点卡,建请移驾至 give 板。
如欲徵借餐厅之优惠卡/券,建请移驾至 Wanted 板。
如有未列入前述范围之文章,是否存留,由板主另行认定之。
发表无关本板之广告文或活动广宣,将劣文退回,并水桶禁言两周。
5.附上与版主沟通的信件或水球,若沟通未果请附上证据
一 原本发文,被版主删除
作者: ic6413 (赛王) 看板: EatToDie
标题: Re: [请益] 亚卢义大利窑烤会员卡
时间: Tue Dec 14 13:40:51 2010
※ 引述《tphg (进德-要就赶快来!)》之铭言:
: 已爬文,无相关讨论,确定没op和违反板规!^^
: 周日和朋友到亚庐用餐,在板上得知有会员卡能享优惠,於是要离开前也办了1张,
: 回家时仔细看了卡片内容,发现了几个问题,希望有经验的板友能热心解答,
: 将来也给有需要的板友们作为考虑是否办卡的考量,毕竟1张卡不便宜啊!大感恩!^^
: 1.当时办卡时,有询问柜台人员,有无使用期限,他们说没有,但回家看到卡片写1年
,
: 可是没写制造日期和到期日?那到底有没有期限啊?:S
: 2.柜台人员说认卡不认人,但卡上却有签名处,这是?
应该不要写名字就好了
或是写了名字不会管用的人是否是持卡人
: 3.持卡当月寿星会送1瓶红酒,若真的只认卡不认人,和亲友又不同月生日,
: 是否持1张卡即可在不同月份都换到红酒呢?
: 最後,偷偷好奇一下,有拿过红酒的大大们,容量大概多少呢?^^
: PS:其实早上po过了,但也许因我不是正妹,被板主已不知名的「判决」删除,
: 此篇可能蕙重到覆辙,愿能在被D前得到解答!
: 当然啦!我已和板主沟通过这篇无违反任何板规,而有违反他规定的文,
: 也许因为是正妹po的,过了几个月,到现在仍在板上毅力不摇。
: 在此提醒想po文的各位,此板的「判定」是不需要理由的,即使诚心写信与板主沟通,
: 也只会得到「问题到此为止,之後不做任何回应」的不负责任回覆。
: 因为这里似乎也不能讨论板务,只好附加在此,给各位参考啦!
这里不能讨论板务?
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四章 对於板主或小组长管理之建议
第二十五条(得提出建议事项之范围)
使用者对於板主或小组长关於下列事项之管理,得依本规则提出建议:
一、板规或群组规范之内容。
二、及进板画面之编辑。
三、其他影响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权利者。
第二十六条(提出之对象及看板)
对於板主之建议,於该看板提出。对於小组长之建议,於该群组事务看板提出。
第二十七条(建议之处理)
对於使用者之建议,板主或小组长认有理由者,得参考建议之内容,修正其管理。
第二十八条(罢免提出及审查)
使用者提出建议後,对於板主或小组长之处理方式仍不满意者,得循本站关於板主
或小组长罢免程序之规定,提出罢免案。
本站对於前项罢免案提出之事由,得予以审查。但除罢免事由系针对板主或小组长个人
与板组管理无关之事项外,应予以核准成案。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02.3
二 与版主所有的信件往来
作者 Hongda (I will find my way.)
标题 Re: 请问版主干嘛删我文??
时间 Tue Dec 14 13:49:26 2010
───────────────────────────────────────
※ 引述《ic6413 (赛王)》之铭言:
: 请问版主为何删我文章
: 是根据哪条板规呢
: 感谢版主回答
请详阅置底板规7.
此外…因为是附属於【 [请益] 亚卢义大利窑烤会员卡】该篇文章下
相关系列文章也一并删除,请见谅~
--
Hongda.I will find my way.
http://www.wretch.cc/blog/Hongda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2.156.93
作者 Hongda (I will find my way.)
标题 Re: 请问版主干嘛删我文??
时间 Tue Dec 14 14:10:58 2010
───────────────────────────────────────
※ 引述《ic6413 (赛王)》之铭言:
: 我看了版规7
: 我并没有违反版规阿
: 请问为何删我文章呢??
: 一头雾水
: 感谢回答
前面说过了~
该系列文章一并删除
如果没违规,也就不会有其他水桶处分或警告…
--
Hongda.I will find my way.
http://www.wretch.cc/blog/Hongda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2.156.93
作者 Hongda (I will find my way.)
标题 Re: 请问版主干嘛删我文??
时间 Tue Dec 14 14:18:01 2010
───────────────────────────────────────
※ 引述《ic6413 (赛王)》之铭言:
: OK
: 可是版规哪条有说会把系列文章一并删除呢??
: 谢谢
置底板规 1.
如有未列入前述范围之文章,是否存留,由板主另行认定之。
以上……请勿再来信询问此一议题了……
--
Hongda.I will find my way.
http://www.wretch.cc/blog/Hongda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2.156.93
三 收到以上信件後我在14:25以前回信给版主询问为何不属於板规 1的可发文范围
版主没有回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02.3
※ 编辑: ic6413 来自: 140.112.102.3 (12/14 15:41)
※ 编辑: ic6413 来自: 140.112.102.3 (12/14 15:47)
以下为版主判决文
作者 Grosjean (邪恶猪排博士) 看板 L_FoodAndDri
标题 [裁决] 不服eattodie版版主 hongda删文理由
时间 Mon Dec 20 23:31:0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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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6413君,
由阁下贴出的信件内容所示:
作者 Hongda (I will find my way.)
标题 Re: 请问版主干嘛删我文??
时间 Tue Dec 14 14:10:58 2010
───────────────────────────────────────
※ 引述《ic6413 (赛王)》之铭言:
: 我看了版规7
: 我并没有违反版规阿
: 请问为何删我文章呢??
: 一头雾水
: 感谢回答
前面说过了~
该系列文章一并删除
如果没违规,也就不会有其他水桶处分或警告…
--
因前篇申诉组务认定版主删文之理由
由於阁下回覆的文章是相关系列文
虽只是回答他人问题,但卡在回覆的讨论串不适在版面上
故组务认定其删文处置
结案
※ 引述《ic6413 (赛王)》之铭言:
: 1.申诉/检举人:ic6413
: 2.被申诉/检举人:hongda
: 3.事由:无违反板规的文章,被擅自删除
: 4.说明:
: 我要申诉事项有二
: 第一 版主不知根据版规1删文,但我看不出哪里违反版规1
: 第二 寄信询问版主哪里违反版规1,版主没有解释,版规如果执行的跟大家理解的不同
: 应该给予详细解释以防误解
: 我po了无违反板规的文
: 版主以
: "置底板规 1.
: 如有未列入前述范围之文章,是否存留,由板主另行认定之。"
: 作为理由而删除
: 但我发的文为说明亚卢此家吃到饱餐厅之相关事项
: 版主根据版规1而删除
: 我认为此家餐厅属於吃到饱餐厅,既然讨论其相关内容
: 就可以PO在饱板,寄信询问版主却未得详尽回覆。
: 以下附上版规1
: 1. 本版为 "吃到饱餐厅" 专属讨论区,请勿发表与本板无关之文章。
: 不符本板讨论主题之文章将迳行删除,不另通知。
: 1.1 "吃到饱餐厅" 定义:
: a.无任何点餐限制之餐厅。
: b.以吃到饱为主之餐厅,提供部分食材加价单点。
: c.单点餐厅,仅在特定时段供应 (Ex: 下午茶) 吃到饱。
: d.饭店形式之 semi-buffet (需加价点用主餐) 。
: 由板主视文章内容所述,另行认定是否符合本板讨论范围。
: 1.2 非关前述范围之餐厅与食记,建请移驾至 Food 板。
: 或是至美食小组其他适当板面作发表。
: 1.3 如欲询问前往餐厅交通方式,建请移驾至 Map-Guide板。
: 如欲询问媒体报导内容餐厅,建请移驾至 Ask 板。
: 1.4 如欲转售餐券或折价券等物,建请移驾至 forsale 板。
: 如欲转让订位或赠送集点卡,建请移驾至 give 板。
: 如欲徵借餐厅之优惠卡/券,建请移驾至 Wanted 板。
: 如有未列入前述范围之文章,是否存留,由板主另行认定之。
: 发表无关本板之广告文或活动广宣,将劣文退回,并水桶禁言两周。
: 5.附上与版主沟通的信件或水球,若沟通未果请附上证据
: 一 原本发文,被版主删除
: 作者: ic6413 (赛王) 看板: EatToDie
: 标题: Re: [请益] 亚卢义大利窑烤会员卡
: 时间: Tue Dec 14 13:40:51 2010
: ※ 引述《tphg (进德-要就赶快来!)》之铭言:
: : 已爬文,无相关讨论,确定没op和违反板规!^^
: : 周日和朋友到亚庐用餐,在板上得知有会员卡能享优惠,於是要离开前也办了1张,
: : 回家时仔细看了卡片内容,发现了几个问题,希望有经验的板友能热心解答,
: : 将来也给有需要的板友们作为考虑是否办卡的考量,毕竟1张卡不便宜啊!大感恩!
^^
: : 1.当时办卡时,有询问柜台人员,有无使用期限,他们说没有,但回家看到卡片写1
年
: ,
: : 可是没写制造日期和到期日?那到底有没有期限啊?:S
: : 2.柜台人员说认卡不认人,但卡上却有签名处,这是?
: 应该不要写名字就好了
: 或是写了名字不会管用的人是否是持卡人
: : 3.持卡当月寿星会送1瓶红酒,若真的只认卡不认人,和亲友又不同月生日,
: : 是否持1张卡即可在不同月份都换到红酒呢?
: : 最後,偷偷好奇一下,有拿过红酒的大大们,容量大概多少呢?^^
: : PS:其实早上po过了,但也许因我不是正妹,被板主已不知名的「判决」删除,
: : 此篇可能蕙重到覆辙,愿能在被D前得到解答!
: : 当然啦!我已和板主沟通过这篇无违反任何板规,而有违反他规定的文,
: : 也许因为是正妹po的,过了几个月,到现在仍在板上毅力不摇。
: : 在此提醒想po文的各位,此板的「判定」是不需要理由的,即使诚心写信与板主沟通
,
: : 也只会得到「问题到此为止,之後不做任何回应」的不负责任回覆。
: : 因为这里似乎也不能讨论板务,只好附加在此,给各位参考啦!
: 这里不能讨论板务?
: 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 第四章 对於板主或小组长管理之建议
: 第二十五条(得提出建议事项之范围)
: 使用者对於板主或小组长关於下列事项之管理,得依本规则提出建议:
: 一、板规或群组规范之内容。
: 二、及进板画面之编辑。
: 三、其他影响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权利者。
: 第二十六条(提出之对象及看板)
: 对於板主之建议,於该看板提出。对於小组长之建议,於该群组事务看板提出。
: 第二十七条(建议之处理)
: 对於使用者之建议,板主或小组长认有理由者,得参考建议之内容,修正其管理。
: 第二十八条(罢免提出及审查)
: 使用者提出建议後,对於板主或小组长之处理方式仍不满意者,得循本站关於板主
: 或小组长罢免程序之规定,提出罢免案。
: 本站对於前项罢免案提出之事由,得予以审查。但除罢免事由系针对板主或小组长个人
: 与板组管理无关之事项外,应予以核准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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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11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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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02.3
※ 编辑: ic6413 来自: 140.112.102.3 (12/21 01:21)
1F:→ GeminiMan:看板违规行为仅申诉至小组长层级。 12/21 08:07
※ 编辑: ic6413 来自: 140.112.102.3 (12/21 13:16)
2F:→ ic6413:并非只针对我的被删文章 而是版中规定删文办法 12/21 13:16
3F:推 smart1988:你应该先和版主沟通後再到该版的小组板去申诉 12/21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