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wOfJune (六月雪)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申诉] Grosjean渎职不处理申诉 以包庇Hongda渎职
时间Sun Oct 17 22:37:20 2010
※ 引述《Grosjean (邪恶猪排博士)》之铭言:
: 申诉驳回
你凭哪一条组规和站规驳回?请具体举证!
你下面的谬论全是你自己恶意歪曲扭曲的!
: 你和icancancans和以前你的"好友"们提供的证据
组规言明非当事人与关系人禁止乱入,且其言词无证据效力。
身为小组长的你却变相公然带头违规将与本案无关人等乱扯进来混淆视听,
小组长这样当的吗?
: 都有被修改过,而且你只节录只对你有力的证据
我参与过的各板检举案向来全都允许「仅节录被检举犯行」!
板主对这点根本没有异议,是关你小组长什麽事啊?
: 依照你提供修改过的证据我很难给你你想要的判决跟答案
请小组长不要说谎!我提供的「信件证据」根本没有修改过!
#1CcI_gHS(L_FoodAndDri)
[证5]
我要的判决跟答案,是取决於 Hongda 的证言供词,看他到底是何心态或理由,
跟原文有没有编辑过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有针对这点提出异议吗?完全没有!
怎麽会是你小组长越俎代庖替板主发言?凭你们同为基隆板资深板友深厚情谊?
还是你会读心术?该不会你其实是他分身吧?
: 依你修改证据的速度也很难判定你是不是有捏造的行为
我有没有捏造,到底关你小组长什麽事啊?
为何不是别人才是捏造「我捏造」?你什麽标准啊?
如果有人指控我捏造,那也是板务该处理的业务!
问题是根本没人「依法具状控告」我捏造,连板主自己都没有异议!
因为板主自己就是亲眼目睹的人证证人!
: 故今後只要是你的家族亲朋好友们或是你本人申诉的案件
: 证文及版面上的原文一旦经过任何修改
: 恕不受理
请举出「站规法源」来支持你「因人设事」的「违法滥权渎职」!
我发表任何文章,要如何编辑修改,都是我的权利!
我没有必要为了忌惮你对我以私害公的偏见成见、有罪推定,
畏惧你在未知的将来,恐因而任性任意剥夺本人合法诉讼权,
就自废言论(修正)自由!你以为你谁啊?
: 敬告:如果你在这里继续吵闹,停权处分
: SnowOfJune 经告诫後依然在 #1CcNMJ8f 挑衅吵架
: 水桶120天
别人怎麽吵、怎麽闹、怎麽对我挑衅攻讦,包括你亲爱的基隆板友们,都没事!
我不过据理力争、正当防卫,就重判!不公不正,小组长这样当的是不是?
: 嘘 SnowOfJune:什麽证据对我不利?修改文章是站规合法赋予乡民权利!
: 我顺便回答你 修改文章是给使用者的权力没错
: 可是你根本就用错地方了
: 你用来吵架、湮灭证据、改其他使用者的推文
请 Grosjean 不要空口白话、胡乱栽赃!
请你一个一个举证!
: 本站Violation版都名言规定 证据文一经编辑即失去其效力
证据文不得编辑,是指自看板或信箱转录至组务当作证据者,若再编辑则失去效力。
才不是你恶意曲解的那样!
难不成你哪篇文章编辑过之後,我就可以去你该篇文章下面对你大骂脏话,
然後你就对我束手无策,都不能检举我这样?简直无理取闹!
: 看看从KillMyTaiwan/Suchsosweet等其他四个ID
: 以及後来的msnsm/LogicNihongo/icancancans/SnowofJune
: 这个家族ID,你哪一篇申诉的证据没有编辑过
又来了!又在公然带头违规乱扯非关人等乱入打混仗乌贼战了!
请切记你只是个小组长,可不是帐号部站长,更不是电信警察大人!
不要把自己的幻想妄想带入断人生死的神圣审判中,这叫作职业道德!
: 你只留了别人反击你的推嘘文
: 你自己先起头污蔑别人的都清的一乾二净
你又在信口雌黄了!请你举证!!!
哇塞!太可怕了! > <
你在监控我吗?还是你是我的背後灵?
我发什麽文章,你都随时能够知道,随时能够同步监看我打什麽字、修什麽文?
不然既然我都清得一乾二净,你如何得知清掉的是我污蔑别人,而不是别人污蔑我?
坐时光机回去看的吗?简直莫名其妙!
: 以前受理你的申诉是我心软
受理我的申诉是你的「职务、责任」!可不是你的「好心、恩德」!
: 但是现在…抱歉本组不能接受你这种申诉方式
我申诉所需自看板或信箱转录的文件就没在组务编辑过了!
我的申诉方式完全合法!
抱歉!本站才不接受你小组长恣意妄为地曲解站规、凌驾站务,
公然「违法滥权渎职」去 「因人设事、公报私仇」,
违反「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之原则真理而恶性侵犯「特定板友」之合法诉讼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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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4.17.253
1F:推 peter1082:太臭了 10/17 23:31
2F:→ aptt1787:狗屁不通,去法院提告阿,还诉讼人权咧 10/18 00:14
3F:推 klmer19104:本站!??? 你以为你是谁!?? 站长!?? 还是台大校方!??? 10/18 09:35
4F:推 klmer19104:就你能申诉,小组长当然可以驳回 ,没看过上诉被驳回的吗 10/18 09:38
驳回必须「依法、依理」,而不是法官「依情(绪)」看他爽不爽!了解?
5F:→ SnowOfJune:你是中华民国国民吧?你不能称「本国」吗?逻辑! 10/18 09:42
6F:→ SnowOfJune:请记住你才是国家主人! 犹如本站主权属於站友全体一样! 10/18 09:49
7F:推 klmer19104:PTT的主权何时属於全体站友的,属於台大校方好吗??? 10/18 11:21
8F:→ klmer19104:就算属於全体站友,也不代表你可以使用"本站"代表发言 10/18 11:22
9F:→ klmer19104:请问你有获得PTT站长群或是台大校方或是教育部 授权吗? 10/18 11:23
10F:→ klmer19104:谁授权你使用[本站] 代表PTT发言...请举证!!! 10/18 11:24
11F:→ SnowOfJune:PTT的主体是什麽 主权就是什麽 把全体站友的言论抽离掉 10/18 12:19
12F:→ SnowOfJune:PTT不过就只是一套机器和一堆程式码而已 有何价值可言 10/18 12:20
13F:→ goetze:问题是PTT应该不需要你这种人来增加它的的价值~ 10/18 12:21
14F:推 goetze:对PTT来说,有阁下这种人存在是一种负债罢了 10/18 12:23
15F:推 klmer19104:是负担吧....而且还是沉重的负担 10/18 14:10
16F:→ bbbing:美丽又沉重的负担 10/18 14:22
对某些不肖权力者来说当然是负担负债,不能悠哉优雅地残乡民以逞嘛~(笑)
※ 编辑: SnowOfJune 来自: 123.204.100.185 (10/18 15:09)
18F:→ ganbaday:以上N个最高法院判例可参考一下,法律>站规,不编辑很难? 10/19 21:02
19F:→ bbbing:分身国法律>ALL>站规 10/20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