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ancancans (v^^v)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说明] 关於 icancancans之处分
时间Thu Aug 26 00:59:54 2010
※ [本文转录自 L_FoodAndDri 看板 #1CT1_NnN ]
作者: icancancans (v^^v) 看板: L_FoodAndDri
标题: Re: [说明] 关於 icancancans之处分
时间: Wed Aug 25 03:39:00 2010
※ 引述《Hongda (I will find my way.)》之铭言:
: 壹、关於劣文
: 原文相关内容请见 #1CSFEb2k (L_FoodAndDri)
: 该板友文中虽有提及千叶和鲜友火锅
: 但文章主轴仍为「酷碰网」和「酷碰卡」
: 并且强调须有偿购买「酷碰卡」,才可享受优惠
: 板主认定,须加入该网站且缴交费用才能享有的优惠
: 并非属单纯 "吃到饱餐厅" 本身所提供的优惠
: 且此文有帮该商业网站打广告且招收会员之嫌疑
哪条板规规定当吃到饱餐厅之优惠涉及外部商业网站,必须劣退和水桶,请举证!
以前哪个优惠情报因涉及某银行及其须「缴年费」之信用卡而被惩处的,请举证!
而谁曾因上述而被认定帮涉外商业网站打广告且招收会员之嫌疑而受罚,请举证!
: 此举已与本板板规一明显抵触
: 1.本版为 "吃到饱餐厅" 专属讨论区,请勿发表与本板无关之文章。
: 不符本板讨论主题之文章将迳行删除,不另通知。
: 发表无关本板之广告文或活动广宣,将劣文退回,并水桶禁言两周。
请举证「千叶火锅」和「鲜友火锅」不是吃到饱,所以「无关本板」!
板规没规范清楚,是你板主自己的问题!何况从来明明都可以做的事!
板规定义不明确,而有必要於板面秩序须维护时,也是先发布「临时公告」,
把板规说明清楚,让板友能有所适从,这是身为板主所应该具备的治板常识!
本案别说我一心嘉惠板友的美意善举有何扼止的必要性,
你连让我知道错在哪里的机会都不给就重判!(何况我根本从头到尾都没错!)
: 依照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1348aPLp (SYSOP)
: 二、权限:
: (1) 看板文章管理权:
: 板主有权判定该板的文章是否适当在板上张贴。
: 若有不适当者,有权依情节轻重而为下列之处置(注):
: a. 将不当文章加以砍除
: b. 水桶处份权
贴这种不证自明的没意义东西做什麽?对本案有何具体厘清争议之帮助?
板主当然有那些权,谁不知道啊?重点是有没有「违法滥权」!
组长也有「裁决权」、「看板监督权」,
板友更有「申诉权」、「言论自由权」!
: 该板友在板主首次依板规删文後,两小时内再度原文重PO
我明明去信两次问你我触犯何板规,为何不敢对此回应?为何不敢说出全貌真相?
你首次删文理由是「非无偿取得之优惠」,依何板规了?更绝不是依「板规一」!
: 已有挑战板规一的事实,故依板规删文後劣退,并水桶两周
若你光明正大回信明讲讲明是板规一,我还执意重贴,
你再来指控我挑战板规一不迟,问题你有吗?
案重初供!你首次理由即证明我贴文确属「能嘉惠板友的吃到饱有偿优惠」无误!
: 至於版面相关删文纪录与备注之消失
: 乃因 PTT周日清晨系统重启而清除,非人为所致
从来没听过这种说法!请举证你所言有本!
: 贰、关於其他违规事项
: 该板友於本板,已有多次政治情绪化推文和人身攻击之行为
多次是几次?请一一举证!
先前我明明只被你冤枉诬判人身攻击而警告一次而已,
如果是多次,应该早被你判处多次违规,请举证历次「多次」之判决公告!
一再提醒讲话请凭事实证据,而不是意图藉由夸饰法误导视听!
: 并多次在他人文章中讨论和内容不相符合的推文
「多人多次」在我文章中根本是造谣谩骂与内容完全无关的闹板嘘文,
你怎不讲?你怎不惩处那些人?何时见你有决心大刀阔斧整顿乱象过?
我的推文都是相关的延伸性话题,例如公筷母匙关乎吃到饱卫生问题,
而我更有言论自由对於吃到饱餐厅举办活动的心态手法做出负面批判!
这都不是板主可以干涉的思想表意自由!
以前也有讨论客人偷东西、甚至「拔智齿」!XD
vmsx的梦境(
#1A2MR_Rz)、ninefishes的八卦(
#1A30O_Yi)等,
那些严重离题的从来就没被处罚过!
只因言论不合板主想法,就可以任意惩治,这跟审查言论的思想警总有何两样?
: 本次亦包括无端在他人食记内推文讨论板务运作事项 #1CRdNWh0 (EatToDie)
无端?
是你明明於法无据的乱删我合法文於先,
而我明明连寄两信问你我到底犯何板规而你回答不出、拒不回应於後,
一切的争端都是因你带头不遵循板规行事而起,现在却变成我是无端的异端?
假设就算无端好了,我也没有违反任何一条板规!
我推文内容完全是遵照站规所赋予我:
「对板规内容及使用权利之意见於看板提出」之权利!
我从来就是循规蹈矩,板规规定不能做的事我绝不会造次,
但板规没规定不可做的事,甚至明确抵触站规的,也绝不容板主恣意扩张曲解!
: 因此方逐一针对违规事项处分,一罪一罚
: 此外,本次亦有相关检举来信
: 但有检举人表示,该板友曾去信质问为何提出检举
: 基於保护其他检举人之故,暂不公布於此
: 如组务认定仍需提供,将另行寄往组务信箱备查
保护检举人?
那谁来保护被检举人不被滥诉?
又谁来保证绝非遭受板主伪证陷害?
告诉乃论案件没有隐匿告诉人不敢给人知道这回事!
否则有加害人却没有被害人,天底下哪有这种道理法理的?
板友所提证据都必须摊在阳光下於板面公开检验,
板主和组长也一样!凭什麽权力者就可以享受特权?
物证才真正具有绝对证据效力,谁知你们的片面证言是不是串证?
民主法治的精神就是建立在不信任「人性」而是信任「制度」之上!
对不起,没看到确切物证从信箱转录到板面而足以证明非造假,
本人没有义务去相信板主和组长一定具有诚信的光明人性而绝不会勾结造谣。
: 叁、关於其他板友违规之处分
: 依照新板规和法律从新从轻原则
你有用同样的标准对待我吗?
: 该处份并无不妥
: 本板板规仍持续修订中
: 未臻完善之处,已列入日後修订范围
一、板规没有修订成吃到饱优惠涉及其他商业网站或商业行为而须受罚之前,
我完全没有犯规!
请依照「罪疑唯轻」原则!「依法行政」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二、禁止发文讨论板务之相关板规,完全与站规抵触而无效!此乃「法律优位」原则!
更别提我还只不过是板规没说不行的推文而已,此乃「举重明轻」原则!
我完全没有犯规!我完全遵照站规赋予我的权利规范行事!
板主必须立即删除该项非法板规以免剥夺板友公平公开参与板务的正当权益!
三、告诉乃论案件没有告诉人和告发信绝不可能成案,
此乃「证据法则」、「程序正义」原则!
板主也没有断定事实真伪的权力与能力,即便真举证出告诉人与告发信,
板主怎知不是对方才真正对我做不实指控的诬告?板主有司法调查权吗?
板规更没规定不实指控可以检举,我完全没有犯规!
板主要讲原则,请先严守「一致性原则」!
如果要因人设事、两套待遇、双重标准,那将是非常没有原则的做人处事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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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4.69.143
※ 编辑: icancancans 来自: 123.204.69.143 (08/26 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