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smy (陷入无尽的孤独)
看板About_Life
标题[申诉] 关於 toberich 板主乱删文事件2
时间Mon May 17 11:07:19 2010
申诉一暂且不谈,
这篇的申诉二是我真的不能理解的,小组长只说那是板主的权利,就了事了。
过程:某一讨论串全部被删共七篇(不到一天)
没有公告、理由不明、也无交代。
被申诉後,才从冒了出来。(我当时找过并无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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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申诉二】
第二次无预警的删掉所有讨论串 (不超过一天的文)
这次的题目是 「成了商场上被谈论引以为监案例的主角」
但这一次没有公告,也没有解释
删完也没有交代,正板主说是副板主删的,副板主也没有po公告说明....
公开板面不是个人板吧,板友们的文章不是想删就删的吧``有违规才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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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申诉,小组长也说是板主的权力,这权利未免无限上钢了。
我也管了好多板,我记得我这麽删的话肯定被人投诉的,板主的权利没大到这样吧?
该toberich 板主的理由是 板主删文可以不必交代,只有劣文才需要交代。
1F:→ thismy:文章才刚贴的 不到一天喔05/14 23:48
2F:→ thismy:删文要交代 该篇文章哪里有问题吧? 这是公开板呀05/14 23:49
3F:→ AMYHUANG:我想 应该是劣文退回才要一篇篇交带吧!我已经新开目录放05/14 23:55
只有劣文才要讲理由,删文可以不必交代不必讲理由,我没听过有这样的事.......
这次申诉二的问题是
大量删文没理由、没公告、没解释,小组长解释那是板主的权利。
我知道板主可以自由删过去的文,以整理板面。
但不包括不到一天的文吧?若24小时内的文也可任意删,那岂不是想怎样删就怎样删了?
若这是板主的权利,可不需交代的自由删文,那麽我想知道这规章的来源出处。
先声明一下,小组长有列给我看「2005年版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但里面只说板主可以做什麽做什麽,如:
a. 将不当文章加以砍除 b. 水桶处份权:
但不表示不用交代理由、绝对的自由心证,否则被水桶的人还需要申诉麽?
感谢生活娱乐馆群组务板 的组长看完这麽一大串文。
若有不明,可再询问,我一定完整表达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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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82.94.86
※ 编辑: thismy 来自: 203.82.81.91 (05/18 11:19)
※ thismy:转录至看板 toberich 05/18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