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kabout (Dear You)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申诉]不服L_SecretGard小组长FoxTz驳回连署案 …
时间Sat May 12 13:35:54 2007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铭言:
: 该案pttlaw版已经做出裁示
: 虽然本组认为申诉程序有瑕疵,已去函法务
: 但在法务做出回应之前,仍以pttlaw版之判决为依归
: 另 连署达50人仅为门槛
: 申请新版最终决定权仍在於小组长
: 小组长一小组规划走向即有无性质相近的版及其他相关因素决定是否予以开版
是的 我们知道决定权在於小组长
然而
小组长的回覆完全没有提到走向或什麽相近的板及其它相关因素
他只有说 连署人数不足 扼杀了选票
并且他对於pttlaw的判决引用了以下法文
依据新版申请连署规范第4条,
4. 一般看版申请原因必须详实填写,以利开版参考。
我不理解他是指申请原因没有详实填写还是什麽
申请原因没有详实填写 跟他扼杀选票也没关系呀??
对於法院的判决他这样引用解释 我觉得引用不当也不尊重司法
他真的有能力当小组长吗??
还有 他自己都没提什麽决定权的事
为什麽你又要替他背书
你怎麽不去帮黑特讲讲话
双重标准就是你们的做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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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不信啪啪两声你的内衣就解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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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7.25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