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nenera (Lune Nera)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转录][判决] ezpeer107 v. claus 08/01/06
时间Mon Sep 18 20:56:47 2006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铭言:
: ※ 引述《ezpeer107 (立志当坏人)》之铭言:
: : 那我这两个月的水桶麽办??
: : 如果每使用者都被来这麽一下,还得了??
: : 两个月可不算短,每个板主都乱浸水桶等使用者上诉不就好了吗??
: : 就算上诉成功,起码也一两个月了,爽了板主苦了我,你觉得使用者会服气吗??
: 对於「冤狱」部分甚感抱歉
: 但是群组长以下并无权限给予补偿
: 相关问题请洽pttlaw版或相关负责单位
群组长对下辖的小组长乱给劣文的行为,
也不需要负监督, 惩处和管理责任吗?
如果只是把义务和责任往上推给pttlaw, 往下丢给小组长和板主,
要你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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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5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