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dsome5566 (非主流灰色女孩)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申诉] Wanted版 galoopilya未依版规行事
时间Sat Jul 1 01:17:16 2006
※ 引述《galoopilya (take me away)》之铭言:
: ※ 引述《handsome5566 (非主流灰色女孩)》之铭言:
: : 申诉人:handsome5566
: : 被申诉人:galoopilya
: : 所在看板:Wanted 20694篇 推文
: : 推 handsome5566:明明就是徵"驾驾马奇团" 有人眼睛瞎了
: : 实在是不知道我犯了哪一条版规
: : 难道只是因为我的ID喜欢五五六六,就要受到大家的另眼相待吗?
: : 之前有听说此版主私底下对此ID很不满,难道就可以公报私仇?
: : 我只是说话比较直接,并没有引战的意思,也没有挑衅
: : 不要看到ID就一口咬定是来讨战的,谢谢!
: 请不要随便栽赃,公报私仇这点会不会太离谱?
: "有人眼睛瞎了",这一句话不管是对谁说,本来就是很没有礼貌且容易激怒人的话。
: 且,有些版友也来信检举你的推文,这也不是第一次。
: 不过单是针对这次水桶的推文,我认为已经不适合在Wanted版出现,
: 不是讲话直就可以什麽话都讲,讲话直,在现实社会中也有被判刑的案例。
: 不管是任何场合,用词都应该经过思考,更何况是公众使用之场所。
: 既然话已经说出,那就应该自行负责。
: 用自己说话直这一点来当作免责的理由,是否不太恰当?
我说你公报私仇你就说我栽赃,那你说我恶意推文呢?
你凭什麽说我有恶意?说不定我跟原po认识在闹着玩你说我恶意,我也要说你栽赃
有人眼睛瞎了,看到闪光不能瞎吗?所以看到闪光文说瞎了也是挑衅?
讲话直并没有违法,而且我并没有人身攻击,是你自己心虚对号入座
我承认有时容易得罪人,但是并没有拿来当免责的理由,只觉得你是针对此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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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13.128.240
※ Michael132:转录至看板 joke 07/13 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