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Laa (谁有复古装可以借)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申诉] Wanted版 galoopilya未依版规行事
时间Fri Jun 23 21:01:57 2006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铭言:
: 第一 版主警告建议采取较为明显之方式表达
: 第二 学术网路规范就有相关用字遣词的规定了,於看板发言本该避免使用
: 具有争议性之言词,故维持原判
Hate版又如何说明?
同一站台下两种不同评判标准
既然学术网路规范 为何HATE可以 WANTED不行?
这种细项规范 本应看板自行订定
既然版规内未写明 应采开放之势
若有突发状况也不应首次发生就妄自处罚
既无相关规定,何来处罚轻重的判断呢?
首次处罚水桶三天我认为太过!
较合理作法是:删文後 即刻新增版规
不应直接处罚....
: 第三 建议版主可修改版规增列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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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夏啦,6岁出来擦鞋贴补家计,8岁卖血救老母,10岁大专联考得第一,
15岁得十大杰出青年奖。我觉得自己高大英俊,叶子媚是个贤妻良母,
两百块最聪明,戈巴契夫头发最长,海珊总统最不爱打仗。
原PO是正妹 http://www.wretch.cc/album/
★ShaLaa 帅哥儿,你愿意给我一颗水球,让我认识你这个集满好人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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