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xTz (静静听)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申诉] sex板bohemianC的水桶与劣文
时间Thu Mar 9 23:23:04 2006
※ 引述《TonyDog (汤尼狗:团结真有力!)》之铭言:
: 由於事涉广泛,有疑问想请教群组长。
: 一、网路像簿中的相片,经原着作人公开发表於网路上後,是否系「受保护之着作」?
: 二、在BBS 的文章里张贴「连结」的行为,是否属於「将受保护之着作上传於公开之
: 网站上」?
: 三、如果本案如此认定,则beauty版应该现在张贴照片连结的每一篇文章,都需附上原
: 着作权人之同意书,始可张贴。否则一样该当於「未经着作权人之同意,将受保护
: 之着作上传於公开之网站上」。
: 四、若群组长对於相关法条之规定不熟,可否洽请PTT之法院的法官来判断一下?还有
: 本站也有免费的法律服务版。洽请正港的律师来解释一下着作权法及相关规定如何?
: 敬祝治版愉快
嗯...关於第三点Beauty板的疑问,
我想说明一下。
今天贴在sex板违规的主要原因,
我想主要就如群组长所引用的无名站规其中一点,
"不得转贴足以危害或毁损他人名誉的内容"。
这才是主要在sex板禁止的主因。
但在Beauty板,性质完全不同,
虽然我不敢说每个人贴上来就代表是Beauty,
但最起码会被贴在Beauty板大部分都代表是对当事人的一个肯定。
这跟贴在sex板会被意淫的情况可能不太一样。
所以被贴在Beauty板的人多半不会反感。
在这个情况下,当事人也多半不在意是否有侵权的问题。
但我们还是制定了相关的板规,来因应造成当事人困扰的情况。
而且法律是死的,主要还是人怎麽看,
所以不同的律师或不同的法律专家可能做出的解释跟结论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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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知道你可以很轻易的见到那个人时,
就算久久不见面,你也会无所谓。
但是当你要见到对方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时,
就算只说再见才一两天,你也会开始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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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