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hemianC (dream,good)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申诉] sex板bohemianC的水桶与劣文
时间Thu Mar 9 23:19:34 2006
不好意思, 实在不晓得你乱入什麽...顺便说清楚一点
我现在就是在申诉我在sex板并没有违反这条板规, 也没有违反相关法律,
结果组务板主也以後者来裁决, 所以你的话应该是去对他讲喔~
前面已有sex板主的一篇回应, 对於何谓"公开"的定义他有自己的解释,
但那是他现在所做的解释, 并没有在板规的规范里面, 用这点来当理由根本不合理
( 而且我认为在这种板规模糊地带, 付于板主这麽大的自由心证权力跟处罚
-- "一个月水桶,劣文", 也是不合理的, 迟早需要检讨 ),
再说到如果"公开"的定义不是板主的而是法律的定义, 把相簿开放浏览早已经是
"公开"的行为了, 你可以说我是"散布"但不会是公开, 至於散布有无犯法,
我自己目前看来应该是没有, 理由可参照我"散布"的那个联结~
※ 引述《Armuro (唉 我消沈了 orz)》之铭言:
: ※ 引述《bohemianC (dream,good)》之铭言:
: : 1.该板主浸我水桶与设劣文使用的板规如下, 并非关於违反着作权或肖像权
: : [ 3. 公开他人水球,信件,照片,个人资料。 ]
: : 应该用此条规则判断我是否违规, 并非其他理由, 我是这样认为的
: : 2.关於肖像权与着作权, 下面是我得到的资讯, 我想我也没有违反相关法律
: : 【电子商务】从网路相簿,谈着作权、肖像权!
: : http://blog.webs-tv.net/isec/article/167817
: 请问一下 如果你在学校里违反校规 你要跟他们说你没有违法他们没资格惩罚你吗?
: 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 到哪里都有一定的规矩 你到公司他们也有自订的规矩
: 老板因为你迟到扣你薪水 你有胆就去申诉他
: 申诉成功就是你厉害 但是以後谁敢用你? 自己想想看
: 没人会喜欢游走法律边缘的人 哪天突然被你搞一下还得了?
: 这就像在学校里 老师再怎麽样还是得订立个规矩让小孩听话
: 他叫你罚站 你还要说他违反宪法限定你的自由吗?..╮(﹋﹏﹌)╭..
: 要不要上诉是你的事
: 不过我觉得只会让事情更糟罢了
: 没有人喜欢不守规矩还硬是要想办法让自己行为合理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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