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muro (唉 我消沈了 orz)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公告] 心情群组相关规定
时间Wed Feb 22 08:44:35 2006
※ 引述《Sn (序号无限)》之铭言:
: ※ 引述《oknana (光翼)》之铭言:
: : 关於心情群组的相关问题包括此罢免案请移驾至L_SecretGard(也请注意心情组务规定)
: : 如果在此PO出相关案件将不受理喔,为了使版面让大家使用方便
: : 请大家遵守生活组务组规喔:)
: 《ID昵称》oknana(光翼) 《经济状况》小富
: 《上站次数》97次 《文章篇数》168篇 (优:0/劣:0)
: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过了
: 《上次上站》02/21/2006 23:19:24 Tue 《上次故乡》61.216.77.176
: 《五子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 《竞标评比》 优 0 / 劣 0
: 你在看我吗?没错我就是原本的心情小组长哟:P有事情找我吗?
: 没事情别偷Q我阿XDD~想要找我申诉阿~还是想写情书阿啊啊啊(害羞中)
: 别忘了要先跟版主沟通过喔~如果这样还无法使您满意.....
: 那....那.........那.........我就只好.......认识你拉
: "好命的孩子,应该比别人付出更多。这样好命才有意思
: http://myweb.hinet.net/home4/kenwu/
: 四、新增/删除小组长
: <新增小组长>
: 1.有心担任小组长者,可经下列二种方式担任:
: 1>於群组务版提出申请。
: 实习期为两个月,实习结束後经半数组内小组长同意即可成为正式小组长
: 2>至LifeNewboard版提出连署,再於群组务版提出申请。
: 若小组内版主的数目少於 5 则需得到全数版主之同意。
: 若小组内版主的数目少於 10 大於 5 则须得到 5 位版主之同意。
: 若小组内版主的数目大於 10 则须得到 1/2 以上版主之同意。
: 2.须符合资格资格为 上站700/发表300 注册时间满一年且为该小组内版主或於
: 半年内曾任该小组内版主。
: 上站700/发表300 <= ???????????????????????????????????
您lag搂 请看本版4823篇
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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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15.1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