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n0110 (在阳光下挥洒汗水)
看板About_Life
标题[讨论] 建议组务规定的修改
时间Mon Nov 21 21:56:38 2005
我的建议并非改变规定
只是稍微修改一下用语跟排版而已
原规定如下:
<删除版主>
1.若为自愿退位,於About_Life版提出申请。
2.若非自愿退位,请至LifeNewboard版提出罢免连署,再於组务版提出申请。
1>提出罢免连署者,需在该看板上告知进行罢免连署中。若无告知,则连署视
为无效。罢免告知文在该版必须置底
2>版主不得删除上点所提之告知文。
3>连署时间满三天方得提出申请。
3.罢免程序如下所述
1>罢免版主连署前须先至组务版提出申请
经半数以上组内小组长认为可以提出之後方得提出
2>经同意开始连署罢免後
被连署罢免中之版主不得提出指定新增版主之申请
但该新增版主若是经版友投票当选之版主不在此限
3>罢免版主门槛为 30
发起人须符合资格 上站500/发表200 注册时间满一年
连署有效票改为 上站300/发表100 注册时间满半年
4>罢免版主票数统计由组内所有小组长共同进行
每位组长统计出自己的结果(即罢免版主是否成立)
半数以上组长认为罢免成立罢免案即通过
建议改为:
<删除版主>
1.若为自愿退位:於About_Life版提出申请。
2.若非自愿退位:须先至About_Life组务版提出申请,经组内小组长会议半数以
上小组长同意之後方得於LifeNewboard提出罢免连署。
1>提出罢免连署者,需在该看板上告知进行罢免连署中。若无告知,则连署视
为无效。
2>版主不得删除上点所提之告知文,并有义务将该罢免文置底。
3>连署时间满三天方得於About_Life版提出申请。
4>罢免程序其他应注意之事项:
A.经小组长会议同意开始连署罢免後
被连署罢免中之版主不得提出指定新增版主之申请
但该新增版主若是经版友投票当选之版主不在此限
B.罢免版主门槛为 30
发起人须符合资格 上站500/发表200 注册时间满一年
连署有效票改为 上站300/发表100 注册时间满半年
C.罢免版主票数统计由组内所有小组长共同进行
每位组长统计出自己的结果(即罢免版主是否成立)
半数以上组长认为罢免成立罢免案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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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marttb1:感谢提醒已修改 ^^ 11/24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