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tb1 ()
看板About_Life
标题Re: [判决] Joke版
时间Sun Aug 7 00:56:33 2005
不太懂你举出的东西
我觉得版规不是你解释成怎样就是怎样的
我认为我的判决没有问题,也不会再更动了
若您还是有疑议的话,请向法务上诉
不要再回应到组务版了 谢谢
生活娱乐馆代理站长 smarttb1
※ 引述《cappp (mi)》之铭言:
: 「所有针对本站特定使用者,或是某讨论板之挑衅文、吵架文、人身攻击,足以造
: 成板面混乱,以及文章内容中明讲、暗指、以谐音昵称代称,引起该人或该板板
: 主表达不满者,板主可以依情况加以处置。」
: 不好意思, 请组务看清楚版规文字
: 要触犯此规定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 一、对象是针对本站特定使用者,或是某讨论板
: 二、必须是挑衅文、吵架文、人身攻击,足以造成板面混乱
: 三、引起该人或该板板主表达不满者
: 而不是只要当事人不满即可
: 组务应该要决定的是本人文字有没有到达挑衅文、吵架文、人身攻击,足以造成板面混乱
: 亦即负面批评是否就等同於挑衅文、吵架文、人身攻击
: 而不是单单有没有引起当事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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