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ID:
around14358
被申诉小组长ID/所属小组:happytiger/Humservice
申诉原因/申诉证据:
文章代码(AID):
#1eU-u2Vn (HumService)
分成两点说明申诉理由请群组长耐心看完理解我要表达的。
一
首先小组长的裁决表示
"从引用句子我并没有看到侮辱这个词汇,侮辱是你自身所认为,自加词汇认定"
我的反驳如下
我在基督板下的标题
「保罗侮辱说耶和华本来不是神?」
“本来不是神”这是引用保罗在加拉太书4章中的原文。
(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
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
而我会认为这是“
侮辱”,这是在看了整章经文後
很正常的感受。并不是说要寻衅或贬低
谁。
请问代理板主有没有仔细看过
加拉太书4章整章的内容?
保罗整章都在攻击耶和华的律法以及遵守律法的人。
甚至以“给那些
本来不是神的作
奴仆”这样的言论来攻击遵守律法的人。还駡耶和华的律
法是"
懦弱无用的小学"。
在这章保罗还有侮辱耶路撒冷那些遵守耶和华律法的犹太人都是
为奴的。
(这夏甲二字是指着亚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
耶路撒冷和他的儿女都
是为奴的。)
那在我看来这等於在否定说耶和华不是神或者在侮辱耶和华的律法。这
在犹太教的观点,
当然就是对耶和华的一种侮辱。
虽然我不是犹太教徒,但总可以表达
有这个观点存在。
後来我也提出另一个观点,有可能保罗不是要侮辱耶和华,而是他根本不相信希伯来圣经
的记载,他认为那些律法不是耶和华给摩西的。
但如果以
相信希伯来圣经的记载为真的前提下,那说保罗这样侮辱耶和华的律法以及遵守
律法的人等於在侮辱耶和华,这很合理。
举例,如果我今天駡中华民国的法律是懦弱无用的小学,以及駡遵守法律的人都是在当奴
隶。
那您会不会觉得这如同在侮辱那些制定中华民国法律的?
二
再者因群组长表示"群组版以法律审为主"。
那就针对代理板主判我违规的版规来说明,说明
代理板主在适用版规上是错误的。
查代理板主判我水桶使用的版规是
板规5.2。如下这是代理板主原判决文。
"around14358 - 之前已有下标引战水桶一个月之情事,
本次虽然e举的五篇有部分文章内容e可能有误解之情形,
然而下标实在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斟酌予以水桶一个月之处分。
(
板规5.2,已逾越学术讨论程度,至於其他规定,目前认为未达,另外AI教之叙述已在踩
线边缘)"
板规5.2内容并没有提到什麽逾越学术讨论程度。
板规5.2的规定如下
5.2 针对团体、族群或人物在
"用词"上有贬低之意,
接受任何人提出检举,板主亦有权介
入处理,并得判定违规并依第5条处理。
板规5.2针对的是“
用词”,而且是放在
人身攻击那章的,所以什麽"
用词"有达到违规应
该与人身攻击的标准一致。
因接受任何人检举,不是犹太教徒的我也可以检举板上对犹太教有所贬低的文章。之前我
检举教徒jdcbest的文章标题贬低说犹太教是被神弃绝云云违反5.2。
当时小组长回覆我对於版规5.2的
适用说明如下。
1F:推 happytiger: 一件事有认定上问题,解读会南辕北辙,除非他用了05/17 00:54
2F:推 happytiger: 很明显脏话 贬低用词,才有机会判。05/17 00:55
那这次我提出我的看法认为保罗的言论侮辱耶和华的律法(也就等於侮辱了耶和华)。
这在"
用词"上完全没有小组长提到的"
很明显脏话 贬低用词"
不能因为我提出的这个观点和基督教会不同,就说我贬低谁。
举个例子,今天我表达看法认为某人A所说的某些话是侮辱了国家法律与制定这些法律的
立法委员,这样说就是人身攻击贬低A了吗?
况且除非保罗自己跳出来否定说他这些话没有要侮辱耶和华的律法,不然
没有人可以代表
保罗,基督教会和代理板主也不行。
代理板主自己在判决中也说了
“
任何人都可以认为教徒跟目前圣经诠释无法代表真理、无法代表保罗”
既然代理板主自己也承认
教徒无法代表保罗,那怎麽能说我标题对保罗言论的观点是贬低
了保罗或者谁呢?
以上说明,所以代理板主判我违反版规5.2,这根本
无法成立。
当代理板主因为我对保罗言论提出的观点与基督教及代理板主不同,就认为我贬低保罗时
,
代理板主等於认定自己代表真理,
代理板主认定自己可以代表保罗。
而且代理板主的判决文认为我提出的这观点"
已逾越学术讨论程度"。
这更是让人感到难以理解,对保罗言论的观点与教徒及代理板主不同,就是逾越学术讨论
程度??
难道在学术上保罗的言论是不是在侮辱攻击耶和华制定的律法,这是一个不能讨论的
禁忌
话题吗?
就类似在对岸有些禁忌话题是不能讨论的那样吗?我以为台湾跟中国是不一样的。
我认为保罗不是上帝,他的言论应该是可以受到公评的。
是否已向小组长私信反应/寄送系统时间:
(需自行保留寄件备份为证,小组长需在一周内答覆)
是/07/20/2025 19:13:09
※ 编辑: around14358 (49.217.61.51 台湾), 08/09/2025 19:49:08
※ 编辑: around14358 (49.217.57.113 台湾), 08/19/2025 08:03:08
3F:→ nknuukyo: 坦白说,我不知道你哪来的勇气去猜「别 123.50.47.117 08/20 00:48
4F:→ nknuukyo: 人一定比你不懂」…..123.50.47.117 08/20 00:48
不好意思,我没有这麽说。
纵使板主您认为自己比我懂加拉太书4章也无妨,板主您认为我的解读是错的并不是能禁
止我表达自己观点的理由,ok?
一段经文的解读本来就每个人会有不同。
我也没有说自己对保罗言论的解读就一定比你正确,但我总有
权利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
这是我的
言论自由。
我对加拉太书4章的解读就类似马吉安的观点,马吉安就是这样解读保罗思想,认为保罗
反对旧约圣经的耶和华,在宣扬另一个神。
我後来还有提出另一个观点,也可能保罗是不相信旧约圣经的律法是耶和华给摩西的。
有没有违规要看板规的规定。
板规5.2针对的是“
用词”,而且是放在
人身攻击那章的,所以什麽"
用词"有达到违规应
该与人身攻击的标准一致。
我在基督板下的标题
「保罗侮辱说耶和华本来不是神?」
这在"
用词"上完全没有小组长提到的"
很明显脏话 贬低用词"
保罗作为一个历史人物,他的言论应该是可以受到公评的。
何况我提出的这个观点在历史上也有人提出过类似的了。
您自己说过
任何人都可以认为教徒跟目前圣经诠释无法代表真理、无法代表保罗”
所以您也不能代表真理代表保罗,不能因为您不认同我对经文的解读就说我违规。
您觉得我对保罗加拉太书4章的解读是错的,应该是说出你的解读来反驳我,而不是直接
禁止人提出这个观点。
但我之前私信询问你,您却没有回覆。
代理板主您现在等於是将自己当作
绝对真理了,只要你认为对经文的解读是错的就不能被
提出来谈?
学术讨论本来就该容许有不同的解读与观点提出来谈,不是说代理板主您觉得自己最懂保
罗书信,就要禁止在你眼中错误的解读与观点被提出来。
您这样跟过去所谓的正统教会判定对圣经的什麽解读是异端就要压制,有什麽两样?
※ 编辑: around14358 (49.217.57.113 台湾), 08/20/2025 07:09:50
5F:→ nknuukyo: 如果每个"个人化"的观点都要无限的 210.242.3.184 08/20 10:43
6F:→ nknuukyo: "被尊重",那看板文化也不用管了210.242.3.184 08/20 10:43
7F:→ nknuukyo: 如果在无神论版这样搞也无碍 210.242.3.184 08/20 10:44
8F:→ nknuukyo: 在基信板也不过要求你不要乱下标210.242.3.184 08/20 10:45
9F:→ nknuukyo: 然後学术根底扎深一点,讲话逻辑别太跳210.242.3.184 08/20 10:45
10F:→ nknuukyo: 这都做不到,然後怪别人不尊重你的解读210.242.3.184 08/20 10:45
11F:→ nknuukyo: 自由? 210.242.3.184 08/20 10:46
两点回应
一
代理板主你觉得我讲话逻辑跳乱下标,这只是您个人的认知,我并不这麽认为。
我的逻辑就是认为保罗侮辱耶和华的律法以及遵守律法的人等於在侮辱耶和华,这样叫做
逻辑跳?
代理板主您要搞清楚,
每个人的思考不会一样。
别人又不是您肚子里的虫,怎麽会知道你的逻辑长什麽样子,你也没有跟我说明过你的逻
辑。
我也举例
反问你了。
如果我今天駡中华民国的法律是懦弱无用的小学,以及駡遵守法律的人都是在当奴隶。
那您会不会觉得这如同在侮辱那制定中华民国法律的?
请你回答我这个问题好吗。
您现在就是将自己当作
绝对真理,只要是你不喜欢的解读与观点,就扣上一个逻辑跳的
万
用帽子,就可以判人违规。
但其实您也说不出我这个观点哪里逻辑跳哪里有错误?
代理板主您不认同我的解读,应该是要提出你的解读反驳我,而不是
以权力来压制人。ok
?
二
再者请问板主知道
罪刑法定吗。
您个人觉得我逻辑跳云云,这根本不是判我违规的理由。
有没有违规要看板规怎麽写。
板规5.2针对的是“
用词”,而且是放在
人身攻击那章的,所以什麽"
用词"有达到违规应
该与人身攻击的标准一致。
我在基督板下的标题
「保罗侮辱说耶和华本来不是神?」
这在"
用词"上完全没有小组长提到的"
很明显脏话 贬低用词"
举个例子,我今天看到新闻报导有人烧国旗,评论他这行为在
侮辱国家,难道提出这个观
点就违规了吗?
保罗作为一个历史人物,他的言论应该可以受到公评。
又举例我今天评论洪秀全的言论是在侮辱孔子以及侮辱佛道教,你会觉得这个观点不能被
提出来吗?
是因为你内心
将保罗给神圣化了,才会认为对他不利的解读与观点是不能被提出来讨论的
。
再强调一次,
罪刑法定,不是您当了代理板主就好像成了上帝一样,只要你不喜欢什麽观
点就可以不用管版规内容,任意禁止他人表达观点。
以上两点请代理板主好好想一想好吗。
※ 编辑: around14358 (49.215.96.200 台湾), 08/24/2025 1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