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vatzky (My Pr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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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Law-Service小组长IanLi失职
时间Sun Jun 2 19:00:34 2024
1.
小组长并没有针对为何会长期延宕审案而进行回覆,
经过本人在5/27至国家研究院进行检举後,
IanLi小组长在5/27至5/30分别宣判了4件案子,
请问小组长既然有能力在被检举後的四天内判了四件案子,
为何以前这麽多申诉案都要延宕好几个礼拜甚至是两个多月才判决?
小组长以前这种延宕判案的行为是否为怠职的表现?
多少板友的上诉权益因为小组长IanLi长期延宕审案的行为而受损?
2.
小组长依然没有针对为何记予laptic板主两次正式警告後没有给予解职做出正面回应,
而且经本人查询後,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Service/M.1700330874.A.F20.html
在laptic板主的被检举案中,
申诉人yangjam已经很明确的提出要求撤除laptic的职务,
包括laptic板主滥用权力、没经过合议制就对板友判桶10年、
而小组长在得知这些资讯的前提下,
依然没有给予laptic板主正式解职,
小组长这样的行为已然是怠职的表现。
3.
小组长不断强调与板主沟通的重要性,
当然,板主的工作繁忙每天处理的大小案子不胜枚举,
在处理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瑕疵,
人非圣贤,都能理解,
这也是为什麽警告有分口头警告与正式警告,
口头警告多属较轻的行为瑕疵,
正式警告多为严重的行为瑕疵,
既然laptic板主已经记予两次正式警告,
代表laptic板主犯下的行为瑕疵属於严重的过错,
甚至是违反司法公正的行为,
在这样的前提下,
我认为小组长过多的包庇板主一再的给板主机会只是对板友们的不公平,
板友们都按照板规接受惩处,
为何板主就不用按照规定接受处罚?
难道板友犯下的错有比laptic板主滥用权力还严重吗?
4.
以下是我在法律小组找到的一些申诉案例与判决公告
第一列为申诉ID
第二列为申诉日期
第三列为宣判日期
jerrychuang
3/29 文章代码(AID):
#1c1gF1FH (Law-Service)
5/27 文章代码(AID):
#1cL8eZl4 (Law-Service)
ohohohya
3/26 文章代码(AID):
#1c0crrvN (Law-Service)
5/28 文章代码(AID):
#1cLVIXiF (Law-Service)
fly5566fly5566
4/13 文章代码(AID):
#1c6ef6pi (Law-Service)
5/29 文章代码(AID):
#1cLqA0_I (Law-Service)
HenryLin123
3/27 文章代码(AID):
#1c0txewh (Law-Service)
5/13 文章代码(AID):
#1cGYvGIq (Law-Service)
HenryLin123
3/24 文章代码(AID):
#1b_xt4_q (Law-Service)
5/08 文章代码(AID):
#1cEb2-II (Law-Service)
nh507121
1/4 文章代码(AID):
#1bbj4No0 (Law-Service)
2/20 文章代码(AID):
#1bquPG39 (Law-Service)
小组长不断强调合议制与上诉的重要性,
当然,板友如果认为板主判决不公会选择提起上诉,
但小组长长期延宕审案,短则4~5周、长则8~9周的审案期,
长期造成板友们的申诉权益受损,
而且延宕的案子不在少数,
申诉旷日废时,步骤繁杂,换来的却是小组长延宕的审案。
5.
总结
小组长IanLi并无针对为何会长期延宕审案加以说明,
如果是工作忙碌案件繁多,
为何在5/27被检举後突然又可以在四天内宣判四件案子?
且小组长也没有针对为何记予laptic板主两次正式警告後没有予以解职做出说明,
只不断强调沟通的重要性,
但规定就是规定,
正式警告是板主严重的行为瑕疵才会给予的判决,
两次正式警告予以解职是板主应该接受的惩罚,
小组长没有按照小组规定予以laptic板主解职就是怠职的行为。
由於小组长IanLi长期延宕审案造成许多板友的申诉权益受损,
以及小组长并未按照小组规定予以laptic板主正式解职,
在後续的申诉案中小组长IanLi也没有针对上述两个怠职行为做出正面回应,
只是不断的避重就轻,
基於上述理由,希望群组长从重量刑。
给予小组长IanLi正式解职或是一次正式警告+一次口头警告。
以上
感谢 群组长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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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boutBoards/M.1717326036.A.C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