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f62 (很肥的肥宅)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问题] 跨版公然毁谤行为的处理
时间Sat May 4 10:30:02 2024
最近在HumSerivce被水桶,文章代码(AID):
#1cBB3Cc4 (HumService)
被水桶的理由是:非本板发生检举 水桶6天
我在该帖中的完整论述如下:
=================================
检举事由:bigbowl长期在人文宗教组公开毁谤本人性骚扰,并涉嫌引战
1- bigbowl在人文宗教组下属板块长期公开毁谤本人性骚扰长达半年以上
2- 即便不相干的讨论,本人不理,她仍然继续此等行为
3- 在许多无关讨论串用同样的文字毁谤本人性骚扰,明显引战,闹版
4- 4月3日後,在Christianity版被判定泄漏个资及侮辱相关事情成立後(文章代码
(AID):
#1c3HeUNw (Christianity) ),转至HumService继续公开毁谤本人性骚扰
虽然Christianity已经判定公开毁谤事实成立,并进行相关惩处。但是,基於bigbwol的
行为恶劣,在整个人文宗教版严重的对本人名誉造成公开,恶劣且广泛的毁谤,本人要求
HumService对於相关行为进行进一步的处理与惩处
=================================
因为Bigbowl长期在Christianity,Chatholic和JesusLove公开毁谤鄙人为『性骚扰犯』
或对某人进行『性骚扰』。HumSevice作为整个『人文宗教研究院』板块的主管单位,是
否应该被授权在『上级主管』的层级来处理这类『跨版』的事件?还是需要受害人一个版
一个版的处理?因为很明显的Bigbowl的行为已经不限於某个特定的版面,而已经扩散到
好几个版面?(甚至可能在『人文宗教研究所』之外都已经发生类似行为』
所以,我想了解,根据ptt的规定,受害人应该怎样『有效』的处理此等违规行为?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4.242.24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boutBoards/M.1714789804.A.A11.html
1F:推 JustSad: 简单说,真有毁损名誉可以告上法院求偿~1.168.240.30 05/04 14:30
2F:→ JustSad: 觉得被跟骚有新法跟骚法;曾经有女性被烦 1.168.240.30 05/04 14:31
3F:→ JustSad: 警方的见解说法是:你可以不要上线就止损 1.168.240.30 05/04 14:32
4F:→ JustSad: 讲白一点,如果你的ID无法连结现实人格~ 1.168.240.30 05/04 14:33
5F:→ JustSad: 要麽是你咖位轻到没人知道你是谁,要麽是1.168.240.30 05/04 14:34
6F:→ JustSad: 你没钱委任厉害的律师又实质人格未受损。 1.168.240.30 05/04 14:34
8F:→ bigbowl: 因为它就是对女网友讲出有关性别不当言114.37.97.42 05/04 15:09
9F:→ bigbowl: 论的加害者 我附的判决文写得很清楚 我114.37.97.42 05/04 15:09
10F:→ bigbowl: 到处善意提醒ptt使用者要小心它 它只好114.37.97.42 05/04 15:09
11F:→ bigbowl: 想用站规来限制我善意提醒大家114.37.97.42 05/04 15:09
就是这位~~~说曹操,曹操就到。
但是,JustSad,您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的问题是,如果这位bigbowl大规模的跨版面公开毁谤我性骚扰某人,并且是性骚扰犯,
ptt是否能够一次性在较高层级的管理版面检举,然後处理?还是要一个版一个版的检举?
文章代码(AID):
#1c3HeUNw (Christianity)
文章代码(AID):
#1c8z8fOO (HumService)
文章代码(AID):
#1cCFXmbM (HumService)
以上是两个版面对於bigbowl的判决。就我所知,bogbowl在JesusLove和Catholic版面也
同样对本人做出毁谤。
是否采取法律途径?那是另一个问题。我想了解的是,如果bigbowl在这个板块的下属数
个版面对本人做出公然毁谤,ptt是否有机制能够一次解决?不然,我还要一个版面一个
版面的去检举?更何况,已经有两个版面的版主都判定bigbowl确实踩红线,也用水桶处
理了。
而且,还包括泄漏本人个资的问题。
※ 编辑: df62 (1.200.66.21 台湾), 05/05/2024 16:21:04
※ 编辑: df62 (1.200.66.21 台湾), 05/05/2024 16:24:58
※ 编辑: df62 (1.200.66.21 台湾), 05/05/2024 16:27:20
12F:→ bigbowl: 看到df62这个对女网友说出性别相关不当114.37.97.42 05/05 16:46
13F:→ bigbowl: 言论的加害者 到现在还搞不清楚状况 我9 114.37.97.42 05/05 16:46
14F:→ bigbowl: 笑惹 cc 114.37.97.42 05/05 16:46
这种行为应该算【引战】了吧?
※ 编辑: df62 (1.200.66.21 台湾), 05/05/2024 18:53:27
15F:→ bigbowl: 我再陈述一遍事实:df62是对女网友讲出 114.37.97.42 05/05 18:58
16F:→ bigbowl: 不当性别言论的加害者 114.37.97.42 05/05 18:58
18F:→ bigbowl: 清楚 df62说要kiss女网友 114.37.97.42 05/05 18:59
20F:→ bigbowl: 不当性别言论整理1 114.37.97.42 05/05 19:01
22F:→ bigbowl: 当性别言论整理2 114.37.97.42 05/05 19:02
这是第三次了~~~~
23F:推 JustSad: 1、你不提告,要怎麽证明+判断你说事实? 1.168.240.30 05/05 21:05
24F:→ JustSad: 「我觉得被妨害名誉了但告不告是我自由」 1.168.240.30 05/05 21:06
25F:→ JustSad: 如果你要用这种徐巧芯诈骗家族的黑魔法打 1.168.240.30 05/05 21:06
26F:→ JustSad: 「你觉得被妨害名誉了要不要办版主自由」 1.168.240.30 05/05 21:07
27F:→ JustSad: 事实上就是这种黑魔法回力镖,不高兴去告 1.168.240.30 05/05 21:08
28F:→ JustSad: 2、性骚扰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举证 1.168.240.30 05/05 21:09
29F:→ JustSad: 可能基於隐私保密+保护受害者,他人难查 1.168.240.30 05/05 21:10
30F:→ JustSad: 就像统神被苗博雅洗脸的说明~查不到≠无 1.168.240.30 05/05 21:11
31F:→ JustSad: 换句话说,站方或版主很难在第一时间辨识 1.168.240.30 05/05 21:11
32F:→ JustSad: 需要时间查证,而且不能只偏听单方说词。 1.168.240.30 05/05 21:12
33F:→ JustSad: 3、你说对方妨害名誉+你没干,却不提告? 1.168.240.30 05/05 21:13
34F:→ JustSad: 就像为什麽我回答都用「你」一样不言而喻 1.168.240.30 05/05 21:13
35F:→ JustSad: 林北不曾被任何人起诉成功都被告至少五次 1.168.240.30 05/05 21:17
36F:→ JustSad: 换句话说,被我嘴到去告妨害名誉至少六人 1.168.240.30 05/05 21:18
37F:→ JustSad: 还有一个是自己贴警局报案三联单但没进检 1.168.240.30 05/05 21:19
38F:→ JustSad: 她们六个被嘴到受不了都去提告了而你不告 1.168.240.30 05/05 21:20
39F:→ bigbowl: @JustSad cc 114.37.97.42 05/05 22:18
※ 编辑: df62 (1.200.66.21 台湾), 05/05/2024 22:5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