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麦子)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案件补遗1] 对於小组长提新论点的补遗
时间Thu Mar 2 22:15:01 2017
本篇仅回覆先前 (
#1OVuyniw (AboutBoards)) 未处理的论点。
1. Paulnewman 小组长透过编辑公告的方式,把违规行为认定与处分的理由说明清楚,
属於合理的组务处置。但由於一开始发表公告到後来修改公告之间间隔时间较长,
确实有可能导致板友没有注意到公告的修改。故未来若有重新说明判决的必要,
请小组长考量到公告周知的需要,必要时可采重新发布公告的方式来说明。
2. 在本申诉案的处理过程当中, Paulnewman 小组长补充了 pixnet 网站的资料,
相较於原本的处分公告当中仅有 8558 网站的资料作为证据,原处分公告的证据,
确实相对较为薄弱。故请 Paulnewman 小组长在案件完结後重新发布一篇处分公告,
并将本申诉案所提及的证据补充到新的公告当中,让本案相关的证据可以完整呈现。
3. MagicWitch 小组组规已经明订禁止一切营利活动,与国家研究院群组规相符,
这部份小组组规的订定并没有问题。相关规则公告於
#1GJsqyZZ (Magic_Center) ,
亦即 「[公告] 命理研究院组规:广告篇」,故小组长引用此公告举证也没有问题。
4. 我目前对於 Paulnewman 小组长如何认定看板上的发文属於「以营利为目的
所从事的活动」的理解,已经在
#1OVuyniw (AboutBoards) 进行详细的说明。
由目前的论述来看, Paulnewman 小组长进行认定时并没有使用不当取得的证据,
认定违规的理由与最终的处分也与小组组规的文字相符。虽然认定的标准相当严格,
其後的处分也相当严厉,但仍符合群组规所订审查与处分的职权,并无改判的理由。
5. 由於本案的认定方式,在 MagicWitch 小组组规的解释中确实没有前例,
有可能导致板友因未能充分理解小组组规,而无意违反了相关的规定。
未给予警告直接进行处分,确实可能过於严格。这部份我会再和小组长沟通,
考虑在 MagicWitch 小组有足够的板务管理人力後,修改处分为警告的可能性。
但不论处分是否修改,未来 MagicWitch 小组对营利活动的认定,
仍将依从本案所持的标准,请所有使用者勿再违反禁止营利活动的规定。
国家研究院 代理群组长 sit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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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目的是为主活 然後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为主死 然後为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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