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kc (冠元 大师)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证据6] pasaword在推文中承认自己的过失
时间Mon Dec 19 03:01:04 2016
作者 pasaword (P币拿来) 看板 Magic_Center
标题 Re: [申诉]rechris98经警告又违规
时间 Wed Sep 21 22:35:4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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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觉得他现在的解法有真的严重偏移斗数版的规范。
请注意斗数版是公开讨论版,没有制式的回覆范本,
因此对於回文讨论并无规定一定要怎样的方式才算合格。
作为一个公开看板,本来就是应该要能容纳各式各样的文章。
我在推文给的范本只是一个参考,而在该公告後该板友所回覆的内容
相比之前已有改善,不能算是屡劝不听或是警告无效,
故不能也不适合迳行使用版规剥夺发言权。
另外,请注意您的指控事项。
小组方无论对阁下或是该使用者基本上都是没有交情的状态,
所以并无偏好或独爱某些使用者的情事。
pasa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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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TD 我们强的地方在於 敌人知道我们谁 但还是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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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7.186.6.15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agic_Center/M.1474468548.A.00E.html
1F:推 gkc: 既然没有偏爱,那8/29日的检举案实不应拖到现在未处理~!! 09/21 22:41
2F:→ pasaword: 我记得我有回信给你说我不觉得有违规,且我会和另一位小 09/21 22:43
3F:→ pasaword: 组长商量是否有违规的可能性在 09/21 22:44
4F:→ pasaword: 但是我没有在看板公开回应的确是疏漏,在此致歉。 09/21 22:44
5F:推 gkc: 好吧~那这问题如果你要这样结案,请发公告文,然後我再上诉 09/21 23:27
6F:→ gkc: 到群组版~~~因为明显不合理~!! 09/21 23:27
7F:→ gkc: 既然叫做""任何形式"",表示连FB文章也算。 09/21 23:27
8F:→ gkc: 那就请小组长发正式结案的公告文~!! 09/21 23:29
9F:推 gkc: 你说要跟子玄小组长讨论,结果也没说讨论结果更没发结案公告~ 09/21 23:35
10F:→ gkc: 当然我会认为你没有处理或结案啊。因此你不能怪我 09/21 23:37
11F:推 gkc: 而且上次你寄信给我的时候也早就超过14天~~如果我没主动寄信 09/21 23:51
12F:→ gkc: 也许要更长的时间。 09/21 23:52
13F:推 gkc: 我统计了一下,从8/29起算到我9/14主动寄信询问为何不处理 09/22 00:18
14F:→ gkc: 检举案,即便扣掉8/29当天也已经16天了,明显超过规定14天。 09/22 00:19
15F:→ gkc: 既然没有偏爱就不会超过时限还要我主动去信,至今又不结案。 09/22 00:19
16F:→ gkc: 然後罪证明显仍认为不算违规。 09/22 00:20
17F:→ gkc: 所以如果小组长真的要轻放他认为他无罪,那请发正式结案公告 09/22 00:20
18F:→ gkc: 我在到群组版为自己的智慧财产权争回应有的公道~!! 09/22 00:21
19F:→ rechris98: 版主一定会对gkc做出惩处 10/16 13:01
20F:→ gkc: 如果真是这样,版主自己就违规在先了,因为案组规版主应於14 10/16 13:03
21F:→ gkc: 天结案,但两件申诉案他都拖超过14天,还有一笔到昨天才结案 10/16 13:03
22F:→ gkc: 早就违法在先,先惩处也是请他自己先惩处自己。 10/16 13:04
23F:→ rechris98: Gkc 你就等版主的惩处吧,我等着看 10/16 13:12
24F:→ gkc: 真的喔~要我帮忙你生出可以检举的条款吗?? 10/16 13:13
25F:→ rechris98: 我会请律师陪你玩 10/16 14:16
26F:→ rechris98: 版主判完後,还有律师会来陪你玩 10/16 14:17
27F:→ gkc: 我期待看哪个律师要为你去送死。 10/16 14:17
28F:→ rechris98: 我会慢慢跟你玩,别急 10/16 14:41
29F:→ rechris98: 看看纸老虎能变什麽把戏 10/16 14:42
30F:→ gkc: 你应该担心你的律师该变出什麽把戏比较重要吧~XDDD 10/16 14:43
31F:→ gkc: 现在法院判例认证你就是违法啊~!! 10/16 14:43
32F:推 rechris98: 别人的案子不是你的案子 10/16 16:22
33F:→ rechris98: 请问gkc有上法院告赢我吗?根本没有 10/16 16:22
34F:→ rechris98: 你得先提告,并告赢才算 10/16 16:23
35F:→ rechris98: 你google就开始妄想脑补欧 10/16 16:24
36F:→ rechris98: 请你提告,好吗 10/16 16:24
37F:→ rechris98: 请勿抹黑我,什麽法院认证?你根本就没告赢 10/16 16:25
38F:→ rechris98: 那来判例?少脑补幻想好吗 10/16 16:26
39F:→ gkc: (详参:智慧财产法院104年刑智上易字18号刑事判决)。 10/16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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