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kc (冠元 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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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证据9] 群组规一样禁止溯及既往~可见小组长违法
时间Mon Nov 21 16:18:57 2016
以下是国家家研究院的置底群组规,由代群组长去年在担任群组长时所制定,
代群组长,也是深具法治专业,所以连我们的群组规都言明""""不得溯及既往""""。
命理小组长却明知故犯。蓄意带头违法,(搞溯及既往的斗争式荒谬规定)。
可见命理小组长的北韩式判决和MRZ一样无视中华民国法律和群组规。
完全破坏法治,而搞共产党式独裁判决。
作者 sitos (麦子) 看板 AboutBoards
标题 [公告] 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 ver 2015.8.1 简版
时间 Sat Aug 1 22:33:0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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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国家研究院板务人员职勤规范
二、组务与板务之建议与讨论,及申诉与检举
三、国家研究院公权资格
四、新增看板规定
五、废除看板规定
六、新增板主
七、板主免职
八、新增小组长
九、小组长免职
十、连署原则
十一、看板管理原则
十二、本规则之补遗
十二、本规则之补遗
1. 对於本规则无规范之事务,与看板管理相关者,由板主於板规订定相关规定。
与小组管理相关者,由小组长订定相关规定。与群组管理相关者,
未被禁止即代表同意。若有疑虑请於群组组务板向群组长询问。
2. 本群组之小组长或板主,於制定小组组规或板规时,若可能与本规则冲突,
请事先於群组组务板,或其它组务或板务相关之看板与群组长进行讨论。
必要时将对本规则进行适当修改,以利小组组务或看板板务之推动。
3. 若因本规则订定不周,而需新增限制事项时,群组长需於群组组务板,
针对新增限制事项单独公告,同时将新增限制事项加入本规则中。
公告立即生效,可立即修正者,请小组长与板主立即修正。
无法立即修正者,群组长应给予足够缓冲时间,以利板务人员进行调整。
所有新增限制事项之实施不得溯及既往。
4. 对本规则之一般性建议请於群组组务板提出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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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目的是为主活 然後为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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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gkc (36.229.13.188), 11/21/2016 16:21:31